
《我》初中作文汇总七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初中作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初中作文 篇1
一切仿佛冥冥注定,我莫名其妙的人生竟这样莫名其妙的展开了,把大家弄得稀里糊涂的,我悲,这世上,谁知?谁知?我。
在家里,我就是个乖小孩,开心果,也常是被家人取笑的第一人选,我有个姐姐,她学习成绩很好,长相出众,常被学校嘉奖,因此,在家乡,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王远平”这个名字,而我每次走过,他们都会互相讨论,“那就是王远平的妹妹”。当然,我成了竞争王者 交椅的不二人选。这样活着好无聊。不过,我对学习还有几分兴趣,加上我继承家中有几代人当教师的血统,成绩还算可以(自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我有一个天下最好的爷爷。爷爷最疼我,他
传授我数学知识,给予我关爱,使我的妹妹说爷爷只知道关心我。我不希望她这样理解爷爷。
如今我已上了初中,在同学们看来,我是一个腼腆的'女生,可她们怎知,我只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办才报以沉默与微笑?几年了?我已经成习惯了?哦,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请原谅我那错误的做法,3年,请给我3年时间,见证我的成长吧!我会让当初的“那就是王远平的妹妹”变为“王远琦有个姐姐”!请相信,我不会是一个走在成功后面的小人物!
对于我的朋友,我需要的仅仅是一份真诚,而我将付出的,是我的一切!还记得我们共聚秋月下,以水作酒,仿古人交友为乐,吟诗作对;还记得我们讨论人生理想,想到以后各奔东西,都不禁流下眼泪;还记得我们一起去爬无名山,在途中领悟到友谊的可贵......这一切的一切,我还记得清清楚楚,有谁可知,在生活中记忆如此差的我竟会记得过去很久的一点一滴?
是的,这才是我,一个真正的我。以前,我将秘密埋藏于心中,常悲,这世上,谁知?谁知?我。
《我》初中作文 篇2
书,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 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 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 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 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 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著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 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 类内心的真善美。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说得在理,感得对头!
《我》初中作文 篇3
从我开始上学开始,老师的形象就很严厉,尤其是班主任。在学习的过程中,有很多老师,也有很多班主任。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能让自己记忆深刻的老师。其实这是一段美好的回忆,我也时常想起。一想起那个让我记忆深刻的班主任,心里就忍不住怀念。事实上,这不是时间可以忘记的。这是对自己深刻的记忆,烙在心里。每次想到要回到那个时候,印象最深的就是一个班主任。他姓王,是一个即将退休的老师。
那是我来到初中的第一天,我在慢慢适应。我还在朝着一个初中生的方向改变。我还记得当我遇到王先生的时候,我不认为他是老师。班主任的形象在我心里反正不是那样的。王先生穿着时尚,我当时就惊呆了。当时王先生就要退休了,他的衣服真的是时尚了一辈子,让我很好奇。王先生向我们作了自我介绍,他讲话很幽默。我们都觉得和他交流不会有压力,因为王先生的性格让我们没有那种感觉,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王先生是我们一年级的班主任。他对我们要求不严格,和我们交流的时候总是很和蔼。我还记得我们犯错的时候,王老师会单独找我们谈话,然后他会一直整理思路,耐心的教我们。当时他很开心,因为和老师没有距离感,我们经常私下请老师娱乐。我们打篮球,玩一些我们玩的东西,王先生甚至喜欢。很难得,我们就这样玩。
在担任我们班主任期间,王先生还称我们为历史。我最喜欢的是王老师讲课的'方式,真的是极其幽默,因为那时候他刚上初中,对一些科目很陌生。我从未接触过历史。王老师的历史讲课真的很精彩,不是死记硬背,而是总给我们讲一些故事,然后让我记住,另外,王老师讲课的时候很幽默。这种课我们往往更容易记住,但现在却难以忘怀。初一过得很快。当时很开心。王老师幽默的讲课风格和独特的性格。虽然他是班主任,但是我们一直把他当朋友,在相处的过程中我们一直很开心。
一年级结束后,王先生不再担任我们的班主任。由于某些原因,大家都不知道,也没教我们历史,但我还是能见到王先生。每次在学校遇到王先生,我都会想起一年级的记忆。我真的很感谢我的班主任老师王老师带给我们的精彩。
《我》初中作文 篇4
初阳从东边渐渐升起,微微送来一丝光明,但是终究敌不过那厚重的浓雾。鸟儿似乎是受到了惊吓,冲着那探不到头的迷雾呐喊着,声嘶力竭。晨风漫不经心地拂过,可是花儿的灵魂也似乎跟着走了,无力地在风中凋零。
初三的励志登山活动,即使有再多的“不愿”,也要去。也许是天生的吧,从小,“恐高”便一直是我的梦魇,即使只是站在五楼,脑袋也像快不属于我了似的。
这才是半山腰,但也足够让我掉了魂。同学眼中的世外桃源,宛如天堂般的景色,在我的眼里却是炼狱。
走着走着,心里的`恐惧也愈演愈烈。脚下濡湿的布满青苔的古老石块,仿佛拿我作乐一般,一踩上去,随之而来的,便是一下一下微微的,小小的颤动,仿佛一粒沙从沙丘上滑落,但却让我的心脏紧缩,冷汗从皮肤中渗透出来,浸透了整件衣服。阶梯旁的古树,就像恐怖电影中古宅旁边的一排鬼树,从头顶上悬挂下来的树枝,如同干枯的手掌一样,勾住我的救兵——手里的“班旗”,不放手。
终于,到了龙脊。导游小哥让我们原地休息一下。在饱受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后,我瘫坐在一块石头上面。别说吃点东西了,连胃里仅存的一点食物都快被我吐出来了。
一个小女生蹦跳着到我面前:“我说不高嘛,没骗你吧?我骗你有意思么?”导游似乎也很配合:“十二班的同学去拍集体照吧。”我便迷迷糊糊跟上队伍,不知何时,手上的“班旗”,我的遮挡物被人拿走了。离着悬崖就只有一个栏杆的距离,被掩藏着的炼狱露出它的真面目。
大片叫不出名的植物在陡峭的岩石上生根,两岸滴翠的绿映衬着远方苍茫的云雾。倏地,在那遥远的天空,射来无数道光,穿过浓浓的雾,透过织在一起的绿叶,散在地上,光影交错。散落下来的阳光,照耀着整个世界,和在这个世界上小小的人儿。
正如罗斯福说的:“我们唯一感到恐惧的便是恐惧本身”。那一刻,我苏醒了,从恐惧的深渊,挣脱了束缚我的枷锁。
《我》初中作文 篇5
陈寿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说:“书能让你走火入魔!”
一天晚上,我在睡觉时一直睡不着,不停地在床上“翻大饼”。于是,我就看起书来。看着看着,我被书中的人物和情景所吸引了,我越看越入迷。这是妈妈回来了,她见我在看书,立马抽走了书,并说:
“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说完,立刻就把灯关了。等妈妈走后,我有蹑手蹑脚的'看了起来。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看完后我才迷迷糊糊的倒下了。
还有一次在学习里,四年级的时候,我去阅览室看书。我找了一本书来看,旁边有六年级都在玩电脑,我也没去理他们。有人走过我也不去看。真看到最精彩的部分时,突然听到有人喊:“五(8)班全体回教室!”我看了看表,呀!已经11:20了,我才依依不舍的回教室。
看,这难道不是我说的:“书能让人走火入魔”。
《我》初中作文 篇6
演出结束那晚,点滴夜雨在耳边拍打着窗户,发出声声令人安心的轻响,我坐在车里,脸上的妆容尚未来得及卸下,肩膀已经因为疲惫而有些酸疼。那首旋律激昂的《加勒比海盗》仍萦绕在耳畔,内心难以抑制的喜悦融进夜色,被天边几颗孤独的星星点缀着,我轻轻拂去那把小琴琴面上的灰尘,不禁思绪翻涌……
“这是你的第一把大提琴,来跟它‘认识’一下吧。”西装革履的老师将一把小琴和一根琴弓递到我手中,虽然已经是尺寸最小的儿童琴,但对当时仅有六岁的我而言,它又大又笨重,若一不小心没有扶好,便会摔得“粉身碎骨”。我小心翼翼地接过琴,带着懵懂和憧憬,用小手抚摸着棕红色的木质琴面,轻轻拨动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琴弦,仿佛获得了全世界。
转眼间,我迎来了花季,而我的小琴,也迎来了它的暮春。第一次登台随着紧张与期待如约莅临。黑色的丝绒长裙悉地,头发被高高盘起,梳成一个好看发髻,脸颊两侧的腮红我的脸蛋比往日任何一天都更红润,嘴角的一抹粉红衬托着琴木的颜色,我站在后台穿衣镜前,“不知不觉已经长大那么多了啊。”对着镜中的自己勾勾嘴角,无意间瞥见身后架在地上的琴,明亮的色泽已经有些许暗淡,几根琴弦也略显松弛。我缓缓蹲下,像初见这把琴时那样轻抚着琴面,手指所及有一处划痕,忽然忍俊不禁地笑起来。记得刚开始学琴时,琴声、心中都充斥着自卑,常常因为胆怯而不敢在别人面前拉琴,有时甚至连回课时给老师视奏的勇气都没有。一个烦躁的夏日午后,枯燥的音阶和杂乱冗长的乐谱几乎把我压的喘不过气来,压抑之下,我加重了手腕上的力度,生气地将琴弓划过琴弦,以致于琴面上刮出一道细长的划痕,但这一拉,竟合成了一个意外动听的和旋,我又惊又喜,开始静下心来细细钻研,那个下午,无论是炎热还是自我否定的心,都被音乐击溃。自此,每次看那一道划痕,都不觉得是瑕疵,反而成了一个稚嫩的回忆。
“该上场了!”指挥的声音将我拉回现实,我深吸一口气,踏上舞台。灯光熄灭的瞬间却异常平静,我落座,一袭长群席地,灯光开始聚焦,心中没有了杂念,仍在的唯有责任——对舞台的责任,对音乐的'责任,亦是对这几年努力的责任。灯光打在舞台中心,音乐响起,大提琴的古典音色结合现代电影的旋律,使人很自然地联想到年轻的杰克船长在平静无风的大海上出海远行的场面。每每听到这个片段,便回想起初学时的自己,也如晴空下的大海般风平浪静,那是梦的起点,和杰克船长一样,我起航了。引子段结束,几缕灯光收束,洒在我身上——曲子进入高潮,脑海中浮现杰克船长携水手凯旋的场景,获奖、通过考级、音乐节获得季军……这一幕幕也如电影般在我脑海中回放。灯光再变暗时,协奏已经进入尾声,熟悉的旋律再响起,杰克又回到了那片大海,而我,也回到了最初。灯光变温柔,聚焦在我身上,我起身谢幕,台下响起一片热烈而持久的掌声,这一次,我从胆怯变得落落大方;这一次,我能够看清楚每一个观众的脸;这一次,我很享受舞台;这一次,我长大了!手指又拂过琴面的划痕,是啊,我长大了,但初心未变!
那晚演出结束后,我换了一把新的成人琴,那把陪伴了我四年的小琴终于完成了它的使命。我突然悟到了,花季中并不仅仅有绽放,更有着成长,那一刻,我长大了——于它,也于我。
《我》初中作文 篇7
有这样一种声音,会让你觉得是耳边轻柔的呼唤,低声的诉说;有这样一种声音,没有多余的技巧,却能唤起你灵魂深处的良知和责任;有这样一种声音,会让你卸去疲惫,会带你走到过往的回忆中;有这样一种声音,会带给你心灵的震颤,会让你心中盛满感动……
正如阳光洒遍人间一样,这个世界中,声音是无处不在。
当命运的交响乐奏起的时候,我们都是倾听者,倾听生命初始的雄壮,进行中的奔放和落幕时的静谧。
我以为是王子归来唤醒了沉睡千年的公主,还以为是“伊卡璐”的清香芬芳激活了一位与世隔绝的女子……然而,真正能与人心灵产生共振,迸发出愉悦富有律动的旋律却是大自然的天籁之音。
如果是一个寂寞的'假期,我会选择泡一杯奶茶,坐在电脑前,浏览帖子,或者捧着一包话梅,躺在沙发上看一部好莱坞经典影片。如果我出生在张爱玲的时代,也许我会坐在阳光下,泡一杯绿茶,挑上一本好书,给我三天阳光我也不会满足。而我,生在安妮宝贝的年代,我选择用鼠标和键盘来处理一个寂寞的午后。同样的安静的午后,总觉得键盘的敲击声比书本的翻阅声少了点什么,就像泡奶茶的玻璃杯少了泡绿茶的瓷杯的那点厚重和韵味。
偶尔海上狂风大作、暴雨倾盆,波涛恰似银瓶乍破,犹如黄河倒悬,一浪卷起一浪,愤怒地奔向岸边。这里有涛声,有风声,有雨声,还有海燕的长鸣声。万般声响交织在一起,幻化做贝多芬式的壮丽交响。我听到了一种在逆境与挫折中抗争的呐喊。纵使风再大、雨再急,也盖不过海的狂歌、燕的长啸。人生是充满苦难的,可是只有在苦难中人生才显得壮阔。迎着风雨,不怕电闪雷鸣,用坚定的灵魂去高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我要用撼动宇宙的气魄,奏出人生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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