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调查报告

时间:2024-09-15 18:10:17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调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十分的重要,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篇幅较长。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家整理的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家一起来看看吧。

  当前,在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农民工群体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城市融入等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住建局积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工资拖欠和纠纷事件,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已有根本性好转,但逐步呈现多样性特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去年来我市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基本情况

  我市累计施工面积17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新开工面积4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企业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不利情况下,去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工地农民工上事件103件,同比下降38%,涉及民工1812人,同比下降7%,工资金额889万元,同比下降50%;“中秋”、“国庆”等节日实现零上,春节期间也仅有零星上事件,改变了以往重节日堵门、堵路、堵政府的局面;拖欠行为已幅减少。

  由于对施工企业采取了有效的制约措施,施工单位也从根本上提高了重视程度,当前单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已越来越少,但却呈现多样性的特点。经整理分析,去年以来的103件农民工上事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因建设业主工程款不到位等原因引发拖欠的18起,占比17%;

  2.施工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队因订立协议不明确,在工程后期发生结算纠纷的30起,占比29%;

  3.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借口,实为向建设业主催要工程款的17起,占比17%;

  4.由于施工企业管理漏洞,致使小包工头携款逃逸,农民工工资无处着落的5起,占比5%;

  5.小包工头和农民工以欺骗方式,虚假签发结算单子,联合向政府部门施压进行恶意讨薪的9起,占比9%;

  6.其他因素事件24起,占比23%。

  由于对政府项目早作打算,并积极和施工企业沟通,去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并未发生较规模的集事件。而一些私营投资建设项目由于片面压低工程造价,共出现5起农民工复上事件:

  1.太仓市山海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太仓鸿润漂染有限公司车间(新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集。

  2.太仓市傅氏机械有限公司车间(港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

  3.江苏弘盛建筑公司承建的苏州钢领置业有限公司厂房(港区),因甲方资金投入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集。

  4.由太仓世豪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江苏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高档住宅项目江南水郡(璜泾镇),因甲方资金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连续上讨薪。

  5.太仓恒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镇安息堂工程,因企业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连续上事件。

  目前上述事件已经多次协调处理得以解决,未造成恶劣影响。

  二、当前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去年以来,我局在成立“局矛盾纠纷调解员会”,建立“工资告知牌”、“工资发放计酬手册”和“工资预留户管理办法”三项制度,构建劳资管理员网络,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等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了预留户资金使用。共收缴农民工工资预留户资金8107万元,动用资金170万元,有效解决了因建设方资金紧张造成的工资延迟发放问题。

  二是加强了部门联动调处。加强了与区、镇的联动配合,共同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农民工上事件,合力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了节前隐患排查。在元旦、春节等节前提前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质安监检查抽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提前进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民工手中。四是加强了拖欠责任追究。对发生农民工较规模集、缠的企业通过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通报、招投标限制和清退等制约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的举措和建议

  1、合力加对恶意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

  农民工工资纠纷涉及到住建、人社、、、总工会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重点突出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前的清欠检查,把拖欠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小包工头逃逸、向政府部门施压逼讨工程款和恶意欺诈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利用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严厉限制措施,发生恶劣事件的坚决清退出本地建筑市场。

  2.全面加强对区镇“bt”项目的监控把关。

  当前区、镇按“bt”模式操作的建设项目较多,此类项目工程量、资金要求高,有的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拖欠工程款并波及农民工工资。因此需对其进行严格管控,全面执行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联席会议确定按“bt”模式操作方可进行,并从批文立项、二证一书、施工许可证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在施工企业选择上,应充分挑选技术水平高、社会信誉好、资金实力强、有较高资质的企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跟踪监督,一旦遇到资金压力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3.逐步试点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当前,南京、常熟等城市已在省内率先开展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我市也可逐步试点推广该项工作,通过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工资,并避免分包企业截留农民工工资,同时有效解决发生纠纷后农民工“举证难”的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根本上破解农民工工资纠纷难题。

  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1

  春节期间我通过对我家乡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返乡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对家乡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我省苏南地区各市外来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其它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奖金补贴的待遇。我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正文内容)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xx年底,温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

  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对象均为在苏南务工返乡的农民工,本次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20名农民工,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三)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虽然我省苏南地区的农民工工资待遇还不错,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在我省苏南务工的农民工只能占农民工总数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善农民工待遇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农民工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外来农民工的调查,我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没有专门法律机构帮助农民工维权,而本该代表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早已名存实亡,许多时候它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它应该更进一步为维护农民工利益作出努力。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我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其次,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舆论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让欠薪等不法问题无处可藏,让欠薪等不法企业曝光于阳光之下。最后,政府还要有制度保障,从制度着手方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监察制度、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等。总之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是不会一蹴而就,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要从多方面多角度着手,为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采取一篮子措施。

  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2

  准确把握中国浙江农民工就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对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

  浙江省是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大省。根据省统计局20xx年统计数据显示,浙江省农民工总数已达1783万,其中本省农民工约1260万,外省农民工约523万,农民工已经成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准确把握浙江农民工就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对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20xx年,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对浙江七市十县区、市的劳动力市场和百余家企业、20xx余名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为确保问卷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本次调研采取了现场填写、现场回收问卷的方式,共发放问卷2100份,回收2100份,获得有效问卷1915份,回收率与有效率分别为100%和91.19%。现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及相关资料,对浙江省农民工就业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就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农民工结构特征

  从性别看,男性多于女性,且随着年龄增长,男性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受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观念影响,外出务工人员的男性比重高于女性男性59.5%,女性40.5%,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多数女性农民工逐步回归家庭,男性与女性的性别比重差距呈剪刀式不断扩大如图。另外,由于浙江省纺织服装业比较发达,这些行业主要需要年纪轻、反应快的女性从业,因此,在女性农民工中16-23周岁的女性比重较高,达40.1%,与同龄的男性农民工相比,其比重也高于男性农民工。

  年龄结构青壮年居多,学历以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为主。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50.3%的农民工学历为初中,31.9%为高中或职高。较低的文化水平使大多数农民工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的体力劳动,较少从事脑力劳动,不得不吃“青春饭”。在流动就业的农民工中,63.9%年龄在30岁以下,40岁以上的农民工不到10%,以青壮年居多。另外,在16-23周岁的农民工中,60.3%为初中以下学历,这些人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思想单纯、社会经验少,且多数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流水线上工作,只能机械地重复某种单一的动作,难以学到新的知识和技能,无法提高自己的就业层次和可持续性。

  “晚婚”现象较为普遍,四成已婚农民工家里有“留守儿童”。浙江流动就业的已婚农民工比重较低,只有52.5%的农民工已婚。根据有关调查,全国外出农民工婚姻结构基本呈现“三七开”。与全国水平相比,差距较大,这主要源于浙江省16-23周岁的农民工未婚比重较高,为89.6%,24-30周岁之间未婚农民工比重也高达48.8%。说明农民工在流动就业过程,不断经历着从传统到现代、从乡土到城市的转变,很多农民工摒弃了农村传统的“早婚”观念。在已婚的农民工中,全家都搬到城里的占28.8%,43.3%的人夫妻在城里,孩子在老家,两地分居的现象较少,但“留守儿童”现象比较普遍。

  外省农民工主要来自于安徽、江西、四川等地。安徽、江西两省与浙江毗邻,成为浙江外来农民工的主要输出地,在外省农民工中,户籍为安徽的占20.82%,江西的占13.3%。其次是四川、河南、湖北、湖南等地的农民工所占比重较高,依次为12.0%、10.1%、8.6%、7.4%;江苏、贵州、山东、陕西、重庆户籍的农民工所占比例依次为4.8%、4.4%、2.8%、2.6%、2.4%。

  二、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特点

  就业途径向多渠道发展。虽然依靠传统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找工作仍然是农民工流动就业的重要途径,但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其它途径也逐渐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调查,目前浙江农民工求职信息“老乡”、亲戚介绍的占41.1%;通过市县劳动力市场了解住处的占17.2%;通过当地政府的劳动管理站了解住处的占12.0%;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了解招聘信息的占3.3%;而毫无目的,随意闯荡的占9.0%。

  外出动机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随着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原因和动机不再仅仅是单纯的赚钱,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学技术、见世面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尤其是16-23周岁的农民工,为寻求发展机会而外出就业的比重为33.3%,见世面的占11.3%,想学技术的占11.1%。

  劳动关系日趋稳定,多数农民工想扎根城市。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以年为单位在城乡和地区之间流动,这种“候鸟式”流动就业的模式影响了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但根据调查数据显示,两年内平均每位农民工转换工作在1.08次左右,46.2%的农民工没有转换过工作,大多数农民工春节后仍然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关系日趋稳定。在未来打算方面,只有20.6%的农民工明确表示要回家,并且30岁以下农民工明确打算回家的比例更低,说明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已不愿再退回农村当农民,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永远留在城镇,成为城镇居民的一部分。

  注重就业质量的提高,失业期间依靠积蓄维持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正视自身的价值,在工作中不仅仅局限于对收入的追求,更注重自身的发展,对职业生涯规划有较强意识。在有转换工作经历的农民工中,35.5%是想找一个更能发挥自己特长的单位,由于工资太低转换工作的农民工占46.4%。在失业期间,55.3%的农(民工依靠以前赚的钱来维持生活;17.1%的农民工依靠亲戚朋友的帮助;13.6%的农民工靠打些零工;依靠社会救助和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仅占2.8%。失业保障不足,使农民工失业后承受着比当地人更大的经济、社会、心理压力,因此大多数农民工通常是“骑驴找马”,失业期较短,88.3%的人在两个月内可找到下一个工作。

  三、农民工权益保护情况

  收入水平稳步增长,拖欠工资现象依然存在。近年来,浙江省农民工就业环境日益改善,农民工收入水平总体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目前,浙江省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1218元,比全国966元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生活质量调查,20xx的平均水平高出252元。但值得注意的是,仍有25.2%的农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在拖欠工资方面,有4.8%的农民工经常被拖欠工资,尤其是建筑业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的现象比较严重,只有39.8%的人能按时领到工资。

  劳动时间总体较长,大多数能获得加班工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但调查显示,平均每天工作8小时及以下的农民工仅占37.6%。大多数农民工不仅每天工作时间较长,而且难以享受到正常的双休日,26.7%的农民工每月只能休息1-2天,还有19.8%的农民工根本没有休息日。对于超时工作,69.9%的农民工表示能得到加班工资,当问及他们的加班意愿时,70.2%的农民工表示加班加点是出于自愿。这一方面是由于超时工作可以获得更多收入,另一方面是因为多数农民工业余生活比较贫乏、单一,与其在家睡觉,还不如多赚点钱。这说明,当前浙江省大多数农民工依然处于较低的需求层次,为了获取更高的收入,他们宁愿牺牲自己的部分休息权。

  社会保险覆盖率不高,以参加养老保险为主。为农民工提供养老、医疗等保障,不仅是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而且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社会保险一是覆盖面较窄,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仅占37.1%;一是险种覆盖不全面,参保农民工大多数只参加了五项社会保险中的一项社会保险,同时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农民工仅占27.5%。同时也发现,本省户籍农民工参保率明显高于外省户籍农民工,这与

  社会保险在省际间转移较难有关。

  职业安全教育还存在较大不足,女性农民工缺乏特殊保护。《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但通过调查,参加过所在用人单位为其组织的岗位安全培训的农民工仅占63.1%。企业不仅在职业安全教育方面存在较大不足,在劳动防护方面也缺乏重视,仅有47.5%的农民工能够按时领到用人单位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68.2%的女性农民工在“三期”没有得到应有的 特殊保护。农民工大多数从事重、脏、苦、险等工作,不进行必要的职业安全教育、不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提供必需的特殊保护,很大程度地提高了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劳动合同签订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生代农民工不愿受劳动合同约束。劳动合同在农民工维权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调查,全国79.3%的外出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课题组调查数据显示,浙江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占49.4%,与全国水平相比,签订率较高。部分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是因为一些用人单位存在着用工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一些农民工在主观上不想签劳动合同。数据显示,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中,有44.9%的农民工由于担心受到约束等原因自己不想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16-23周岁的新生代农民工,有59.8%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社会地位不断提高,部分农民工已加入工会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对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调查,农民工不再被工会组织拒之门外,21.0%的农民工加入了工会。另外,农民工地位不断提高,选举权也得到重视,进城后参加过选举的农民工占19.0%,而且参加过选举的人中,有12.

  8%参加的是务工所在地城市居委会选举和人大代表的选举。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

  工资水平偏低,生活成本相对较高。浙江省20xx年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是25572元,而农民工的平均年收入仅为14613元,前者是后者的1.75倍,收入差距较大。低工资水平伴随的是较低的生活支出,农民工在打工地平均年消费仅为7812元,而浙江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2254元,是农民工人均消费的1.57倍,农民工的生活水平可想而知。但与其他省市相比,浙江省农民工生活成本仍然较高,消费成本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0.6%,而收入水平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6.1%。表面上,浙江省农民工在收入上优于其他省市就业的农民工,但实际上,一方面,浙江省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相比,处于“低收入、低支出、低生活水平”的“三低”状态,在与周围的居民进行比较时,容易形成极大的心理落差;另一方面,与其他省市的农民工相比,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明显高于其他省市。因此,仅从经济收益的角度看,浙江省在吸引农民工就业方面并不具备足够的优势。

  整体素质不高,“眼高手低”就业难。农民工平均受教育年数为10.04年,大多数缺乏专业技术技能,且不愿意或无经济能力参加收费的培训项目,仅有14.4%的农民工愿意参加自费的培训,愿意参加的人中72.1%的人只愿意承担300元以下的培训费用。虽然自身素质不高,并且较少参加职业培训,但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对工资的收入、环境要求却越来越高,他们希望能像“城里人”一样体面的工作、体面的生活,并且定居在城里。自身的能力限制了农民工良好愿望的实现,43.2%的农民工在转换工作中需要1个月以上的时间才能找到下一个工作,11.7%甚至需要3个月以上的时间。

  超时工作,业余生活单调。58.4%的农民工外出就业的原因和动机是赚钱,因此,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农民工和能获得加班工资的农民工有较强的加班意愿,而且随着加班工资支付的标准越高,农民工加班的意愿越高。高强度、长时间的透支体力工作,对身心的损伤是显而易见的。在较少的空余时间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也未得到重视,看电视和睡觉成为他们最主要的休闲方式,居住环境也差强人意,大多数人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和出租房内,农民工疲惫的身心难以得到有效的调整和恢复。

  注重短期利益,忽视长期保障。在一些农民工眼中,外出就业只是“权宜之计”,40岁以上的农民工仅占9.2%,大多数人未等到法定退休年龄就退出了劳动力市场。因此,农民工比较注重近期内的经济收益,较少考虑工作的稳定性、长期性和未来养老等问题。在未参保的农民工中,仅有13.2%是因为用人单位不给参保而未参保,即便是不需要农民工缴费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没有得到农民工的重视。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部分农民工因不想受到约束,担心影响自己转换工作而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农民工来讲,一些保障有如一把“双刃剑”,虽是保障,但也是一种束缚或经济负担。

  子女就学难,家庭教育缺失。农民工外出就业,使子女教育处于“两难”的境地:如果随父母到务工地就读,一方面由于户籍限制,不得不缴纳一定金额的借读费,而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父母流动性较高,其子女不得不成为“流动儿童”,接受教育的.连续性成了很大问题;如果在老家就读,则要与父母长年分离成为“留守儿童”,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在子女成长中长期缺位,无法实现持续的家庭教育,对子女的学习和心理健康都极为不利。

  定居性迁移难,农民工“城市化”任重道远。城市较高的收入预期是吸引农民工流入城市的直接动因,但定居性迁移决策更多受制于社会、文化、心理和个人特征等因素,难以真正的实现。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自己买房住的仅占4.8%,住房成为大多数农民工定

  居城市难以逾越的鸿沟。另外,在择偶方面,仅有18.4%的人希望在城里找配偶。可见,农民工无论是在经济能力上,还是在心理上仍不具备在城里定居的条件。

  五、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

  改革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浙江省到20xx年底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实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但长期以来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难以完全从二元结构中走出来,几十年形成的思维惯性使农民工难以彻底摆脱户籍身份制的阴影。因此,应该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彻底清除一切对农(民工的排斥与歧视性制度,使农民工依法获得普通劳动者的平等合法身份,在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里人”一样享有同等的待遇,在公平的环境中自由地流动和择业。甚至可以考虑为农民工建立档案制度,树立农民工“职业人”意识,从主观上延长职业生涯,一直工作到退休年龄,成为真正的“城里人”。

  加强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农民工整体素质不高,是造成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能力、就业能力和维权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对农民工进行培训,要城乡并举,各级政府把关注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当作大事来抓,继续大力抓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城乡互动的职业教育。浙江经济文化较为发达,可率先在农村推行“9+2”义务教育,即对未升入初中的毕业生根据就业意向,自愿选择专业,免费参加2年职业技能教育,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加大政府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减轻农民工经济负担,并积极推广岗位技能工资制和技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工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用工单位是农民工的劳动场所,是农民工权益被侵害最直接、最主要的环节。有必要针对当前农民工用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相应力量,通过大规模的宣传和培训,督促推动用人单位全面建立、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包括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劳动合同履约制度,同工同酬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经济补偿制度,集体协商制度等,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就业平等权、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障权、职业安全权等基本权益的落实。

  构建浙江大社保体系,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流动性大,未来趋向的不确定性,以及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决定了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复杂性。如果在现有城镇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再建立一个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不仅会增加管理成本,还有背于农民工未来融入城市的发展趋势。浙江省提出的“大社保体系”的概念,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这个“大”,不仅体现在保障项目的广度上,也体现在保障对象和范围的宽度上,即全民大社保。当前应该着重抓紧农民工的工伤、医疗含女工生育和养老保障制度的落实,并积极探索城镇养老、医疗保险与农村养老、合作医疗的衔接方式与渠道,赋予农民工自主选择权,解决他们养老、医疗问题。此外,还要研究解决一方面用工单位认为社会保险费率过高、负担重,另一方面存在缴费基数不实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影响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还会给市场公平竞争带来挑战。

  加快地方法制建设步伐,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要积极抓好《劳动法》、《工会法》等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的落实,积极做好配合 国家《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陆续出台后的宣传贯彻工作,主动调整清理和修订妨碍农民工享受平等权益的各种地方性法规政策。同时,针对浙江实际,按照平等、公正、共享的原则,加快制订和建立适用所有劳动者群体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处罚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恶意拖欠克扣工资、违章盲目指挥生产、逃避社会责任等现象。建立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畅通农民工维权诉求渠道,认真总结和推广义乌等地维权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中的重要作用。

  关注新生代农民工成长,构建共融和谐社会。第二代农民工中有很大一部分人从跨出农村的那一天起,就不准备回到农村去,如果无法融入到城市,长期在现实中找不到理想位置,就会有被社会边缘化的危险,将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因此,解决农民工问题,当前应有针对性地把第二代农民工问题作为重点,要认真研究,真正知道他们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多关心他们的成长,找出他们理想与现实中的差距及存在差距的原因,帮助他们切实解决问题。当前除了关心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外,要从社会公平公正出发,关心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地位平等、民主政治权力等,让他们能在居住的城市真正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当选人民代表和进入政府、社区管理层;完善相应的人民团体制度,通过加入工会等组织,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使他们最终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实现新城市人的目标。这也是构建共融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

  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3

  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我局在扎实进行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立足本部门业务,深入基层开展了认真调研。自3月18日开始,我局组织5个调查组,分别由四名副局长和就业办主任带队,深入到四镇五街道及开发区、xx水库库区,由镇(街道)、开发区(库区)配合,对全县返乡农民工就业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统计,全县农村总人口数为469006人,农村劳动力(男16-50,女16-45周岁)总数为254831人,其中男141628人,女113203人。外出务工劳动力数65683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5.8%。其中县外务工人员17101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26%;县内务工人员48582人,占务工人员数的74%。县内务工人员中,在本镇(街道)务工人员28936人,占在县内务工人员数的59.6%,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44.1%。务工人员中,有工作岗位,春节后继续上岗的43206人,占务工人员数的65.8%。属季节性务工,农忙时在家,农闲时临时打工的17873人,占27.2%。有岗位和季节性临时打工人员合计占打工人员总数93%。春节前,因失岗或自愿离岗而返乡的农民工总计4604人,占总数的7%,至调查时,此类人员中已经就业上岗人员3116人,占67.7%。

  二、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

  全球金融危机使得我县部分企业从去年10月份开始出现生产减停和裁员问题。但根据我局对返乡农民工的动态监控、定期直报、企业裁员报批等情况,我县没有出现因金融危机造成的成规模的农民工返乡现象。本次调查显示,我县农民工返乡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春节期间集中返乡,回家过节。春节作为中国的传统节日,绝大多数企业放假。农民工不管是长期务工或季节性打工,都选择回乡过春节,这是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所有外出务工的65683人中,因为春节原因返乡的61079人,占93%。

  二是因企业裁员失岗或自动辞职离岗。部分农民工因所在企业生产减停、裁员、长期放假,不得不返乡。部分对所在岗位不满意,欲另择岗位或来年另有从业打算的,一般选择在年末之时离岗。本次作为重点统计的此类人员4604人。占外出务工人员总数的7%左右,比XX年(XX年统计失岗返乡人员3594人)增加1010人,增长28%。

  三是少数农民工自愿离岗返乡。主要是回乡自主创业、回村从事种养业、或因年老不再务工、年轻人回乡结婚等原因辞职离岗返乡。统计此类人员648人,占1%,此类人员无求职意愿。

  三、目前我县返乡农民工就业形势

  我县农民工就业的特点是务工地点较近,一般在本县或在xx、xx、xx、xx、xx、xx等周边县市,少数远途务工的大多在xx、xx、xx、xx、xx等地。就近就地实现转移的占50%以上,由于多数离家较近或就工务工,求职就业选择相对灵活。异地远途务工人数少,失岗返乡农民工无明显增多。根据我局春节前对全县企业空岗情况调查统计,全县大中小企业自报空岗3200个,目前我县尚未出现无岗就业的状况,虽然我局在节后组织了为期一周的招聘洽谈会和送岗位下乡活动,但仍有部分岗位无人应聘。因此,我县农民工就业未凸现压力。

  一是因为失岗而返乡的农民工无明显增多,因此对就业岗位的需求没有显著的增加。绝大多数农民工虽春节回乡,但未失岗,节后继续上岗从业。

  二是企业发展迅速,提供的就业岗位显著增加。全县新建企业、扩产项目增多,镇域企业、民营经济、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增加了一大批新的就业岗位,仅人力资源市场提供的就业岗位,今春就比去年同期多2100多个。

  三是房地产业迅速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一方面,虽遇经济危机房地产业相对低迷,但已具规模尚在苏醒拓展的建筑市场为一大部分农民工提供了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县城及各镇(街道)建成的一大批商业经营房及门店投向社会,吸引了部分求职人员转向自主创业,并吸纳了许多求职人员就业。

  四是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去年以来,我们认真实施《xx县失业预警机制》和《关于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的意见》,强化监察执法,企业用工进一步规范。同时,随着企业用人观念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部分大中企业积极保障职工利益,虽然出现阶段生产减停,但能给职工发放生活费,有的实行“干一休一”等方式轮休,立足长远,规避困难时期的裁员,为职工保留了就业岗位。

  五是就业渠道畅通。春节前后,我局积极筹备,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广告,张贴标语进行宣传,深入企业调查摸底,于节后召开了大型春季招聘洽谈会和送岗位下乡活动,促进了求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同时,劳动力市场坚持全天候、无休日办公,登记求职人员,推荐聘人岗位。就业办与各镇(街道)保障所使用就业网络平台实现就业信息互联,求职人员网上直报。通过全县村村聘用的劳动保障事务协理员,实现城乡就业县、镇(街道)、村三级联网互通,方便了农民的就业。去年以来,我局在包村过程中,还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将服务农民工就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实施“送政策、送岗位、送温暖”等活动,服务农村劳动力就业。

  目前,全县返乡农民工就业已处尾声。调查数字显示的返乡未就业人员1488人,但其中有求职意愿的840人。近期,经过人力资源市场介绍就业或个人自行到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员有433人。还有极少数求职人员对现有的聘人岗位或工资待遇不满意,还有部分农民工,特别是年龄偏大的或家庭妇女,根据家庭及个人特点,不愿从事固定岗位,选择到劳力自由市场找活打短工。在进行返乡农民工就业状况调查的.同时,我局还同时在县电视台和劳动就业网发布了公告,对未就业人员,由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帮助联系就业,公告在黄金时段循环播出一周,但至今无人员联系。目前,县人力资源市场还有企业委托聘任岗位500多个。

  四、下步重点解决的问题

  虽然面对金融危机就业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随着我县城市化、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和企业规模的拓展,加之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环境相对宽松,政府无需刻意制造“饭碗”。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显露出的一些问题,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求职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缺乏就业技能或技能素质偏低仍然是制约求职人员就业的主要因素。因此,必须强化对城乡求职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确保人人有技能。对已有一技之长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落实对口岗位;对缺少技能的,根据企业需求开展定向培训,推荐岗位;对有就业意愿外出务工的,培训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持证求职。同时,建立境外务工培训服务体系,培训输送境外务工人员。近期,我们将免费对600名培训合格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为做好就业培训工作,我们建议政府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对统筹城乡就业培训基地的设施配套和师资队伍建设,以发挥好劳动技校和基层企业定点培训基地的作用,开展好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委托培训,为企业提供技能型、适用型人才。

  二是加强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县、镇(街道)、社区、村庄四级互联就业网络,所有就业岗位归口汇总,通过网络互联直到村庄,利用网络送岗位下乡。同时,对求职务工农民工及个人资料,由村协理员、社区、镇(街道)到县就业办,从下到上反馈汇总数据,网络与企业对接,向企业推荐。我们还将通过建立务工求职农民工管理档案和全县企业用工数据档案,随时掌握农民工在岗位就业状态和下岗失业情况、企业用工情况,确保企业用人与求职就业密切有序衔接。为促进农民工就业,我们建议做好与部门包村工作的结合文章,让各部门包村组摸清所包村农民工就业情况的底子,并落实帮扶就业措施,积极帮助农民工找岗位,促就业。

  三是规范完善下岗职工创业园,加大措施扶持创业。由于金融危机造成部分企业效益下滑,部分企业员工工薪相对降低,部分求职人员倾向于选择自主创业。下一步,我局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快下岗职工创业园配套建设,强化服务,规范完善,真正建成下岗职工创业的孵化器。同时,建设好创业“项目库”和创业专家指导“智囊团”,并积极开展创业技能培训,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降低工商注册门槛,执行好税收优惠、小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典型奖励、财政贴息、创业扶持资金等优惠政策,激励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退役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增加创业项目,带动一大批人员实现就业,从而真正实现“人人有技能、个个有岗位、家家有产业”的目标。

  四是从劳动保障角度充分考虑企业利益,帮助企业进一步稳定职工队伍。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由于生产成本和效益问题,职工保险待遇等不能全面落实,致使员工不固定,流动性大。下一步,我局将对企业合理进行分类,根据规模效益合理确定社保基金基数,尽量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能够全面落实各项保险,保障职工权益。同时,通过指导企业合理用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4

  在我国城乡之间,每天流动着上亿农民,农民工已经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有着数千万未成年的子女。这些孩子是一批游走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教育问题也是这些流动农民的心头之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是当前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中的难点之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并且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转到非农业,从农村转到城镇,流动农民及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农民工子女是一个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的群体,其权益保护不容忽视。我们对长沙市马王堆等中学部分农民工子女及其家长展开了问卷调查,学生年龄段为13—16岁。

  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农民工子女在受教育权利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对农民工子女发出的100份调查问卷中发现,70.41%的孩子是在家长先行安顿好后再到城市的,56.12%的孩子是与父母一起住,并有稳定住房。这其中可以看到近几年在农民工子女的生活环境的上已有所改善。但在针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中同时显示,受访农民工夫妻双方都在外务工的占58.33%,经常更换地点租房的占37.5%。有4.17%的家长表示其子女曾有过停学或休学的情况。在农民工子女择校时,16.67%的家长表示“做了多方面努力学校才接受”,4.17%农民工表示孩子在选择学校时曾“遭受到学校拒绝”且情况很严重。并且在有的学校甚至存在“择优录取”的现象,这也是农民工子女入学面临的一个障碍。农民工是流动人口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经济收入微薄,社会地位较低,主要来自经济相对落后、文化相闭塞的偏僻农村,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进城务工具有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在我们的调查中,与父母一起无稳定住房的比例也占到了40.82%。这些都揭示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求学中存在的种种十分艰难的问题。城市外来人口的增长速度超出了许多城市公办学校的承受能力,民办学校仍是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一个主要渠道。而因为涌入学校的农民工子女迅速增多,教育资源不足导致很多公办学校难以敞开接受全部前来报名的农民工子女。民办学校的教育条件又令人堪忧。此外,在入学问题上,费用是首当其冲的。在针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中显示,24名家长表示,最大的愿望是自己的孩子能“和城里孩子享有同样的待遇”。25%的家长认为学杂费用收费较高,4.17%的人提出有学校收取借读费或赞助费且费用偏高。按照现行标准,农民工子女不管上什么学校,都是要交费的。在公办学校借读,要交借读费。至于私立学校,收费标准不一,也不透明,很难统计。在费用问题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面临三大难问题:就读私立学校费用太高,一般家庭根本无法负担;就读公办学校却因为户口的'问题,使得孩子根本不能和同龄人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利;第三是一些为农民工子女专门办的学校却因为工商部门对于学校的定性和自身办学经费的问题而常常出现运转困难,这一类学校的本教育质量也难以保证。而在是否愿意将孩子送入政府开设专门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或者学校建立专门的班级问题上,37.5%的家长愿意,41.67%家长表现为无所谓的态度,20.83%的家长明确表示不愿意。而33.67%的孩子表示愿意入读此类学校或班级,52.04%表示无所谓,有14.29%明确表示不愿意。

  尽管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度都充分考虑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尽管许多城市的主管部门都在承诺着手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但实际上都收效甚微。农民工子女教育困难的原因究竟在深层次的体制矛盾上体现在哪些方面,我们的看法是:

  首先,许多地方在计算经济发展总量或列举政绩的时候,基本上是以本地常住人口作为基数。如果增加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财政投入的支出,还要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影响到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因此,当地主管部门只得采取排斥和关闭的办法,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其次,出于对农民工进城数量增加的担忧。近年来,人们已经逐步习惯于单身农民工在城里就业。因为他们只提供廉价劳动,来去自由,由于没有子女和家庭的负担。可是一旦要把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作为城市政府必须要解决的日常工作,直接导致的现象就是,农民工家庭的整体进入。那么城市政府要解决的就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还要涉及到他们的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就业问题,甚至对于城镇公共设施供给的压力。

  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5

  一、农民工规模、分布及流向

  (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增量主要来自本地农民工

  20xx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171万人,比上年增加424万人,增长1.5%,增速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11237万人,比上年增加374万人,增长3.4%,增速比上年加快0.7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16934万人,比上年增加50万人,增长0.3%,增速较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增量占新增农民工的88.2%。在外出农民工中,进城农民工13585万人,比上年减少157万人,下降1.1%。

  (二)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最快,吸纳能力逐步增强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0400万人,比上年增加100万人,增长1%,占农民工总量的36.9%;中部地区农民工9279万人,比上年增加105万人,增长1.1%,占农民工总量的32.9%;西部地区农民工7563万人,比上年增加185万人,增长2.5%,占农民工总量的26.9%;东北地区农民工929万人,比上年增加34万人,增长3.8%,占农民工总量的3.3%。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其他地区,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量占新增农民工的43.6%。

  从输入地看,在东部地区务工农民工15960万人,比上年减少48万人,下降0.3%,占农民工总量的56.7%;在中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746万人,比上年增加147万人,增长2.6%,占农民工总量的20.4%;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484万人,比上年增加275万人,增长5.3%,占农民工总量的19.5%;在东北地区务工农民工904万人,比上年增加45万人,增长5.2%,占农民工总量的3.2%。

  (三)外出农民工增速继续回落,跨省流动农民工继续减少

  20xx-20xx年,外出农民工增速呈逐年回落趋势,增速分别为3.4%、3%、1.7%、1.3%、0.4%和0.3%。外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比重也由20xx年的62.8%逐渐下降到20xx年的60.1%。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666万人,比上年减少79万人,下降1%,占外出农民工的45.3%,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占17.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占6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占52.2%,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东北地区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占22.9%,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女性农民工占比继续提高,有配偶的占比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5.5%,女性占34.5%。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8.3%,女性占31.7%;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2.8%,女性占37.2%。农民工中女性占比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在农民工总量中占比继续提高,而本地女性农民工占比较高所致。

  全部农民工中,未婚的占19.8%,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有配偶的占77.9%,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有配偶的占64.8%,比本地农民工低25.4个百分点,但占比提高较快。

  (二)农民工年龄不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占比近五成

  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但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从平均年龄看,20xx年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9岁,比上年提高0.4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3.9%,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9.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49.7%,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老一代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50.3%。

  (三)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小学文化程度占13.2%,初中文化程度占59.4%,高中文化程度占17%,大专及以上占9.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9.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3.9%,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四)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比重小幅下降

  接受过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2.9%,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0.7%,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8.7%,均与上年持平;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0.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5.6%,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就业

  (一)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明显

  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52.9%,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30.5%,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9.7%,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46.7%,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2.3%,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1%,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回落

  农民工月均收入3275元,比上年增加203元,增长6.6%,增速比上年回落0.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除制造业收入增速较上年提高,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速与上年持平以外,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5、1.9、1.5和0.7个百分点。

  (三)本地和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长较快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572元,比上年增加213元,增长6.3%;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2985元,比上年增加204元,增长7.3%。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外出务工农民工低587元,但增速比外出务工农民工高1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454元,比上年增加238元,增长7.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132元,比上年增加224元,增长7.7%;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117元,比上年增加153元,增长5.2%;在东北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063元,比上年减少42元,下降1.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东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0.3、2.5和9.1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权益保障

  (一)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

  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4.9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5个小时,均与上年持平。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64.4%,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78.4%,分别比上年下降0.4 和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日工作超过8小时和周工作超过44小时的比重比上年分别下降1.8和0.6个百分点,超时劳动情况改善比较明显。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xx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5.1%,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为38.2%,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为31.4%,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数为236.9万人,比上年减少38.9万人,下降14.1%。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为0.84%,比上年下降0.15个百分点。20xx年以来,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均在1%以下,但是年度之间有波动。20xx-2015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分别为1%、0.76%和0.99%。其中,20xx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反弹,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20xx年提高0.23个百分点。

  20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拖欠11433元,比上年增加1645元,增长16.8%。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拖欠11941元,比上年增加1249元,增长11.7%;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拖欠10518元,比上年增加1851元,增长21.4%。20xx年被拖欠的工资总额为270.9亿元,比上年增加0.9亿元,增长0.3%;与20xx年被拖欠的工资总额增长35.8%相比,拖欠情况出现好转。

  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看,20xx年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分别为0.6%、1.8%、0.2%和0.4%,分别比上年下降0.2、0.2、0.1和0.3个百分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上升,20xx年为0.6%,较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

  五、进城农民工居住状况

  (一)进城农民工的购房比例提高

  在进城农民工中,租房居住的农民工占62.4%,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租赁私房的农民工占61%,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购房的农民工占17.8%,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购买商品房的农民工占16.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单位或雇主提供住房的农民工占13.4%,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以其他方式解决居住问题的农民工占6.4%,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购买保障性住房和租赁公租房的农民工不足3%。

  (二)居住困难的进城农民工占比下降

  进城农民工人均住房面积为19.4平方米,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其中,人均住房面积在5平方米及以下居住困难的农民工户占6%,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在6-15平方米的农民工户占37.4%,在16-25平方米的农民工户占25.5%,均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在26-35平方米的农民工户占12.6%,在36平方米以上的农民工户占18.5%,分别比上年下降1.1和0.9个百分点。

  (三)进城农民工居住条件总体有所改善

  农民工户住房配备电冰箱和洗衣机的比重分别为57.2%和55.4%,分别比上年提高2.9和3.8个百分点;86.5%的农民工户住房有自来水,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77.9%的农民工户住房有洗澡设施,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69.6%的农民工户住房有独用厕所,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85.5%的农民工户能上网(计算机或手机),比上年提高7.1个百分点;18.6%的农民工户拥有汽车(生活和经营用车),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六、进城农民工社会融合情况

  (一)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交往有待丰富

  在城市生活中,除家人外,进城农民工业余时间人际交往时,老乡占35.2%,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当地朋友占24.3%,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同事占22.2%,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占3.1%,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基本不和他人来往占12.7%,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

  进城农民工业余时间主要是看电视、上网和休息,分别占45.8%、33.7%和29.1%。其中,选择上网和休息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了2.7和0.9个百分点。选择参加文娱体育活动、读书看报的比重分别为6.3%和3.7%,分别比上年下降0.8和0.9个百分点;选择参加学习培训的比重仅为1.3%,与上年持平。

  (二)权益受损选择法律途径解决的进城农民工占比显著提高

  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62.4%的进城农民工想到的是找家人、亲戚帮忙,找老乡的占28.9%,找本地朋友的占24.7%,找单位领导或同事的占11.7%,找工会、妇联和政府部门的占6.8%,找社区的占2.3%。找家人、亲戚帮忙,找老乡和找本地朋友帮忙的农民工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7、1.1和1.4个百分点。当权益受损时,进城农民工选择解决途径依次是:36.8%与对方协商解决,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30.1%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比上年下降4.5个百分点;27.2%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

  (三)已就业进城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占比提高

  从对工会组织的知晓情况看,已就业进城农民工中20.8%知道所在企业或单位有工会组织,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59.6%知道所在单位和企业没有工会组织,19.6%不知道自己所在企业或单位是否有工会组织。在知道自己所在企业或单位有工会组织的农民工中,53.8%的农民工加入了工会,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加入工会的进城农民工占已就业的进城农民工的比重为11.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在加入工会的农民工中,经常参加工会活动的占21.3%,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偶尔参加的占62.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没参加过的占16.6%,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附注

  1.调查简介

  农民工监测调查: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xx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2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906个村和23.7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农民工市民化调查:为准确反映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居住状况和社会融合等基本情况,国家统计局20xx年建立农民工市民化监测调查制度。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地域,随机抽取了4.08万户进城农民工样本,由调查员使用手持电子采集终端(PDA),直接入户面访的形式,每年10月开展年度调查。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进城农民工:指居住在城镇地域内的农民工。城镇地域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区域,与计算人口城镇化率的地域范围相一致。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6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农民工的子女们,无论是那些留在家乡农村、还是随父母进入城市的孩子们,他们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安全环境等很多问题都亟待关注,他们是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最需要关爱的特殊少年儿童群体之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关乎农民工家庭的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关乎社会公平与法治原则的实现,关乎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整体发展后劲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水准,更是关系到“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我们通过“12340”社情民意调查热线分别对市区农民工(学生家长) 和教师开展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调查。

  一、被调查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方式进行,调查范围为市区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农民工),具体包括:莲都小学、天宁小学、天宁中学等。农民工(学生家长)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3.54 %,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4.72%,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7.39%,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35%。农民工夫妻在同一城市务工的占 90.6%。

  二、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

  (一)受教育机会不平等

  1.农民工子女进城求学困难重重。据调查显示:认为进公办学校“入学门槛高”的占受访农民工的66.46 %,认为“没有在丽水交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而没入学资格”政策不平等的农民工占57.76 %;认为待遇不公平的农民工占52.80 %。因此,城里孩子接受的“良好”教育对诸多农民工子女来讲是遥不可及。

  2.认为公办学校资源不足也不愿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占受访农民工的62.73% 。由于农民工子女来自各地,整体素质普遍没有城里学生好,入读后给学校、老师带来了很多的困难和一些额外负担。比如:有些学生不会说普通话或说得不好,难以和老师很好地沟通交流,教学无法实现互动,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3.认为私立学校很难满足孩子上学所需的占受访农民工的44.10 %。由于办学条件所限,好多资质较浅的私立学校教学设施简陋,设备短缺,师资力量不足,很难让农民工子女接受到全面、优质的教育,所学知识较为局限,从某种角度来讲,影响和限制了孩子的发展。

  (二)家庭现状方面

  1.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程度

  在受调查的161名学生家长中,认为家庭教育非常重要的占大多数,达65.22 %,认为家庭教育比较重要的家长占34.78 %,没有家长认为家庭教育不重要。由此可见,家长对孩子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还不错。

  2.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

  用榜样方法教育的家长占抽样调查的67.08 %,他们深知“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孩子面前非常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为人处事,希望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树立良好的形象。用说服方法教育的家长占抽样调查的81.37 %,但据他们自己说,有时家长自己做得就不够,不能以理服人,所以根本说服不了孩子。用鼓励方法教育的家长占抽样调查的98.14 %,更多地表扬孩子,让孩子开心地进步。另外,还有1.24 %的家长干脆不管孩子,听之任之。据了解,这少部分家长大多说工作太忙,为生活奔波,无暇顾及。

  三、农民工子女普遍的心理现状:

  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 农民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绩较本地孩子差,使农民工子女极易产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歧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也让农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

  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孩子的心里会出现一定的问题。他们从农村到了一个繁华的都市,因为经济、地位、及父母的艰难处境,农民工子女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他们本身就在经济条件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好不容易能与城里的孩子坐在同一个教室里接受质量较高的教育,却又要承受来自城市孩子的种种不理解。生活上的`困难没有让他们退缩,可心灵的创伤却难以抚平。“亲情失落、心理失衡、行为失控、学习失教、安全失保、监护失助”已成为他们中的普遍现象。22.00 %农民工认为从农村转到城市学习后,孩子的自信自尊受到一定的打击,心理变得比较敏感脆弱,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个体社会化发展受到影响,性格上也容易产生变化。多表现为性格内向、孤僻、不合群;攻击性行为多、不喜欢与同伴交流;容易自卑,适应过程比较缓慢;不太会关爱他人;行为和学习习惯差等。

  父母在外务工,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少负面影响,前5类情况占受访者比例均高于60%,可见问题不小。

  四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根本原因——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国家政策上的倾斜,导致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极度不平衡。甚至可以说,我国城市的发展是以牺牲农村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代价的。即使是在今天,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也是在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的代价换来的。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引起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里的大量涌入,也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发生。

  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7

  为摸清我镇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情况,更好地为他们回乡就业创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充分激发他们建设家乡的热情,我镇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活动。通过对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及各村返乡农民工的情况调查,得出了一些促进我镇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具体想法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20xx年12月底止,我镇市外农民工返乡人数为823人,其中返乡创业0人,返乡就业823人。其中,男534人,女289人;16—35岁返乡农民工为442人,36—45岁的251人,46岁以上的130人;大专以上的3人,高中及同等学历的55人,初中及以下的为765人;从事信息产业的3人,从事机械制造业5人,服务业5人,其它行业810人。

  (二)就业情况

  统计数据显示,我镇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创业的积极性并不高,全部选择在区内就业。返乡农民工中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占总数的84%,且文化水平均偏低,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仅占7%左右;从就业方向上看,从事高端产业的农民工极少,由于文化素质低,缺乏专业技能,高达98.4%的农民工集中在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劳动保障差、收入不稳定的采矿、建筑、餐饮服务行业工作。

  (三)返乡原因

  经过抽样调查,大部分农民工返乡,选择在家乡就业的原因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因为家中上有老下有小,无人照料,放弃外出打工机会,以方便照顾家庭选择回乡就业;一类是因为自身的职业技能和知识文化水平偏低,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用工需要。在调查部分返乡农民工是否有创业意向时,大部分农民工均表示,创业一是缺乏启动资金,二是风险太大,三是自身无创业经验和能力,不敢贸然选择创业。个别文化层次稍高,经过外出打工锻炼了专业技能的农民工,表示有创业的想法,但是苦于无创业资金又怕担风险,难于实现创业的理想。一类是城市租房等生活高,压力大。

  二、当前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统计数据和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我镇返乡农民工就业面狭窄、职业技能低下、文化水平偏低、创业意识淡薄,只求找到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不求自身的长远发展和从业技能的提高,仅仅把返乡就业作为无奈之选,靠体力劳动和简单劳动赚取微薄的工资。而对于目前市内用工需求旺盛的电子信息产业和机械制造、服务业等,由于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低、缺乏从业技能,无法到这些大企业应聘工作获得高工资高福利待遇。

  一方面是产业发展需要大量的技术人员,一方面是返乡农民工从事高风险低工资的体力工作;一方面是劳资双方的关系紧张,众多不规范的用工单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情屡屡发生,一方面却是劳动保障完善、用工规范的大企业招不到符合要求的工人。产生这样的困境,表明目前的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存在问题:

  (一)服务方式方法陈旧,信息渠道不畅通

  市、区出台了许多促进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如何保证这些政策快速、及时、有效、全面的发挥效益,普惠群众,这就需要广泛的宣传。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返乡农民工根本不知道市、区出台的优惠政策,也不知道如何获知就业创业信息。大部分人找工作依然是经过亲友熟人介绍。而对于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上的用工信息,很大一部分人无法及时获取。举办招聘会、发布就业信息,发放宣传资料,这样单一传统的就业服务方式,不能及时高效的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

  (二)注重提高就业率,忽视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

  百分之九十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不高,走出去打几年工,也没学到什么技术,回到家乡也只能从事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我们在提供就业服务时,出发点更多的是放在让农民工找到工作上,而不是促使农民工干一行,擅长一行,在一个行业里长知识长技能取得长远发展。因此,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况:这个农民工今天找到了工作,可是没多久又失业了,于是又找工作,循环往复。我们统计的就业率短期内看是较高的,可是与实际情况差距很大。帮助农民工找到工作不难,难的是使农民工稳定就业,学到技能以脱贫致富。

  (三)忽视对农民工创业潜能的激发

  自去年我市及我区鼓励扶持微型企业的一系列政策出台之后,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积极性被大大激发,各种微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创立起来。可即使在这样的有利条件下,我镇报名创立微型企业的返乡农民人数仍然是寥寥无几,与其他乡镇街道庞大的微型企业数量相比,我镇的微企数量显得微不足道。这就暴露出来我们对农民工创业工作的关心重视不够。一方面有政策宣传不到位的原因,一方面是创业信心不足。

  三、促进我镇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建议和思考

  随着重庆市这几年以来的快速发展,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特别是信息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同时,经开区体制调整以及市政府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也为我区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吸引本地农民工在市内区内就业或创业,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优质的劳动力资源,显得尤为迫切。人力资本是城市发展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充分发掘人力资源这一生产力要素,对于城市繁荣、家乡富裕、农民增收至关重要。

  (一)改进政府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与效益

  一是密切关注与监督返乡农民工的情况。基层政府及工作部门要有自己的监测网络,坚持对农民工返乡情况的长期跟踪掌握,了解其动态的所需所想所求,做好农民工思想的引导工作。二是及时跟进服务。对滞留在家乡的返乡农民工,要及时跟进,特别是对有资金积累、有市场信息、有管理经验、有创业需求的务工人员要实行特别的联系与服务,为他们创业提供方便。三是改进服务方式与手段。要了解农民工乐于获取信息的途径与方式,通过电视、公共信息电子平台、手机信息、远程教育平台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丰富就业创业宣传手段和方式,提高宣传的效果,扩大政策的公开程度、政策知情的范围,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政策信息空白与不对称问题,帮助返乡农民工正确理解掌握政策,用上用足国家政策。坚持活动与平常工作的统一,持之以恒抓好日常的服务工作,切忌运动式工作方法。

  (二)改革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效益

  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确定我镇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重点,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使得农民工能够学以致用。一是整合培训资源。整合各部门的培训资源,统筹培训的资金、物力等,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切忌撒胡椒面式的资金分配。二是务求培训实效。培训要与我市、我区的主导产业、产业集群相结合,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人力;改革短期培训,短期培训以实用技术为主,兼顾法律知识,培养农民工适应社会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坚持以长期培训为主,并将培训与技能认定相结合,真正提高培训技能。

  (三)鼓励就业为主,引导创业为辅

  一是对有创业能力的,引导创办企业。开展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使返乡人员掌握创业技能,了解与创业相关的工商、税务、信贷知识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创业指导、项目推荐、政策扶持,为创业者提供办理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做好创业的后续服务工作,帮助他们实现成功创业。二是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力发展种养殖为主的农业开发项目,支持、引导与鼓励返乡人员回归农业。三是对符合创办微型企业条件的返乡农民工,要积极向其宣传讲解有关微型企业创办扶持政策及申办程序,帮助其分析适合在我镇发展的餐饮、避暑休闲、特色旅游产品及高山特色农产品等项目,协助起草创业策划书等以及构思产品或服务的包装宣传营销等环节,为创业者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

  四、希望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希望出台对农民工进行系统、长期培训的政策措施,提高职业技能,从普通“劳动力”变为“技术”个人。

  (二)希望出台保障农民工地位的政策措施,实现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

  促进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就业创业,是一项富民强镇的民生举措。激发农民工回乡创业在促进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同时,又为当地农民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为解决农民工就业和增收提供了有效途径,使农民就地就近进入二三产业,为我镇及我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我们要不遗余力地逐步完善和加强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新政策,提高服务水平,讲究服务方法,真正使就业服务工作为民解难、为民谋利。

  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8

  当前党中央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神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提出要培养新型农民,这就对农民的文化水平以及农村的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时间:20xx年2月9日至20xx年2月16日

  地点:陕西省澄城县附近几个村庄:赵庄、刘家洼。

  方式:过年期间,我对赵庄、刘家洼等村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了解而对以上几个村庄的调查主要是通过对一些亲戚朋友进行个别询问来进行。

  内容:分别对不同时期,不同年龄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方式和内容进行调查,调查近来农村人民的生活状况。

  总体状况及分析

  总的来说,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民问题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的文化建设也在蓬勃的发展和繁荣,农民的文化生活也日益丰富化、多样化,有条件的村组修建了娱乐休闲广场。就我调查的范围和人群来说,农民对当前的情况是基本满意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9

  农民工城市边缘人的角色注定了其问题的复杂性,作为具有复杂社会背景的特殊群体,数目庞大的农民工权利的实现程度和生活状况的改善程度无疑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一、调查目的和调查概况

  农民工群体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出现的特殊现象。在目前的学术界,我们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在身份的界定上存在着二元性,即他们既有农民身份又有工人身份,有工人之实却无工人之名。再加上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很多应有的权利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为了切实调查农民工实际的生存状况和权利实现情况,20xx年1月、2月、7月和8月,笔者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在山东、河南、甘肃、陕西、山西、新疆等省、自治区进行了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状况的调研,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的形式,由于选取的学生都有充分的条件接触到农民工群体(如家人或亲戚是农民工),所以,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问卷所占的比例都很高,共发放问卷350份,有效回收329份,有效回收率为94%。这一调查虽不足以反映我国农民工的整体状况,但整个调研完全是一种纯民间的行为,且学生们的参与热情和责任感都很强,因此,通过对这些问卷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关农民工的更接近真实的信息,为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提出思考。在此,也感谢我同事杨洪晓,学生郑扬、薛泽林、范才营、侯莉媛、李莉、王苗苗等为该调研所做的贡献。

  二、农民工基本状况的调查分析

  被调查的群体既有第一代农民工,也即年龄较大的部分,其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也有新生代的农民工,也即比较年轻的那部分群体,年龄在20岁到30之间。其文化程度也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特点,初高中比例相对较高,占到了总数的45%,中专以上的有38.8%。分析认为,这些拥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应该多属于第二代农民工,也即农村里那些初中或者高中毕业后因升学无望而辍学的年轻一代,他们直接告别乡村,进城进厂打工以挣钱补贴家用或为自己未来积蓄资本。从总体上来说,现代的农民工群体其文化素质是要高于改革开放之初进城的第一代农民工,表现在学历相对较高,对新事物、新观念接受能力更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更为开放。从收入角度来看,月收入大多集中在1000-3000之间,其比例高达76.1%,收入在3000元以上比例只占到了9.2%。这就反映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收入水平不高、经济地位较低的现状。我们认为,这是由于在第一代农民工逐步退潮之际,新一代的农民工大多是刚刚开始在城市的打拼历程,因技术、人脉等各种原因,致使这一代年轻的群体收入水平不会太高,也拉低了农民工群体的总体收入水平。

  三、农民工工作状况的调查分析

  对于农民工的工作状况,我们立足于对农民工进城后的职业性质、工作报酬、工作时间等几个维度进行分析。在关于农民工职业状况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18.8%的人选择了建筑业,有10%的人选择了文教卫生,12.5%的人选择了批零贸易和餐饮业,选择其他选项的占到了总数的30%。可以看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还是处于低端层次,行业水平不高。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工作流动性较大,更换工作的频率较高,其行业性质呈现出极大的不稳定性特征,也正是由于这种不稳定性导致了很多农民工对自己的行业界定存在模糊,进而使得他们在被问及自己的行业性质时,“其他”这一选项所占比例较高。从劳动时间上来看,每周的工作时间在45小时以下的占到了12.5%,45-55小时与55-65小时的均为28.8%,而65个小时以上的比例则为30%。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加班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 由此可见,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的,他们是在为城市的发展和低廉的工资而透支着自己的劳动力。考虑到其收入情况,对比之下就不难发现,农民工群体的付出与所得也是远远不成比例的。

  四、农民工的权利保障情况

  边缘人的社会角色决定了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生活中注定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故其权利的保障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的道德问题。在调查中,我们从经济权、健康权、社会保障权等三个角度出发,对农民工的权利的实现状况进行调查。

  首先,从劳动合同的情况来看,63.7%的人是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的,这其中,甚至有17.5的人连跟用人单位基本的口头约定都没有。这是因为农民工大多是依靠亲戚、朋友、熟人、同村人的关系而“跟随”进城或进厂,亲友之间的信任取代了他们之间的法律承诺。甚至他们会认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有伤情面,但是这种非正式的、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非契约性约定是没有坚实的维权根据的。在随后的调查中就可以发现,工资曾经被拖欠的农民工达到了总数的63.8%。其中的20%甚至是经常性的被拖欠。而在维权手段上,51.3%的人选择了协商、调解,忍气吞声的占到了总数的25%,为第二大比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只有18.8%,甚至有少数人采取了暴力解决的途径。可以认为,农民工群体的经济权利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其法制维权意识有待提升,维权手段有待改进,维权途径有待完善。从健康状况的角度来看,生病了会去医院的人只有31.3%,43.8%的人选择了“只有重病的时候才会去医院”。甚至有人即使在重病的情况下也只是靠买点药硬撑过去。由此可见,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无疑是处在被忽视的地步,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无法参加城市医疗保障的农民工群体只能在医院高昂的医疗费用面前望而却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有35%的人选择了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在剩下的65%的群体中,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明显较为突出,前者为总数的53.3%,后者为28.8%。但是在现实中,农民工所参加的医疗保险大多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也就是其参保的地域仍然是其出生的乡村,这种状况下的医疗保险并不能减轻其在城市的医疗负担。至于工伤保险,参与者也多为第二代农民工,因为相对父辈而言,其风险意识相对较高,但是其参加比例却仍然较低。

  五、农民工社会地位的自我感知

  作为城市的“外来者”,农民工在城市中对自身地位如何界定,城市生活给他们带来的总体感受无疑是在探讨农民工问题的过程中绕不开的重要环节,根据我们关于农民工与城里人关系的调查。在与城市人的关系上问题上,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不好不坏”这一选项(53.8%),相处融洽的人占到了37.5%的比例,只有少数人选择了不协调。但是从城市地位的自我感知这一角度来看,大多数人却依然有较大的失落感(37.5%),认为自己得到不公平待遇的占到了28.8%,为所有选项中的第二大比例。还有少数人认为城市人看不起自己。也就是说,虽然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跟城里人在生活上可以比较融洽的相处,但是这种表面的和谐并不能改变他们心中的巨大落差。也反映出进城的农民工在忍受着经济压力的同时也要忍受着被歧视的心理压力,有学者也同时把城里人的歧视以及农民工务工的心理落差视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心理成本”。

  六、农民工家庭生活状况分析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从家庭顾虑、居住条件、子女问题、现实困难等四个角度进行调查。首先,从农民工家庭顾虑这一方面来说,占到首要比例的是“家中老人需要照顾”(65%),外出务工后,家中的父母就成了农民工心中的首要牵挂,如何尽孝成为在异地的农民工群体的首要难题。担心“家中土地无人耕种”的比例为38.8%,因为受到传统因素的影响,农民始终把土地视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而选择“在城市受到歧视”这一选项的比例为25%,担心自己没有什么技能和身体状况的分别为22.5%和20%。除此之外,担心自己子女教育问题的比例仅次于老人问题,其比例高达55%。在随后的关于子女教育问题的详细调查中,56.3%的人其子女还是在“在家乡的学校上学”,这就是农村大量留守儿童产生的原因所在。而在打工本地上学的比例只占到了17.5%,当地的学校不愿接纳农民工子女,高昂的借读费、寄宿费也是农民工所无法承担的。此外,孩子失学的比例占到了10%,(分析认为,这部分主要是第二代农民工的子女,因年龄原因,可能还没有上学)。当问及子女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时,“升学难”成为困扰农民工的首要因素,占到了总数的50%,而选择“学费太贵”这一选项的比例为40%,“公办学校进不去”的比例则为10%。在关于农民工居住状况的调查中,住在单位宿舍的占到了总数的28.8%,为所有选项中的最高比例。选择在外租房的为27.5%,暂住在雇主家的比例为8.8%。这种情况与后面的农民工所面临的现实困难的调查结果形成呼应,当问到您进城务工时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时,没有住房的占到了53.8%,成为农民工面临的最大问题。其次是“生活没有保障”和“远离家乡思念亲人”,这两项比例分别占到了38.8%和33.8%。而“工作比较危险”和“工作不稳定”的分别为30%和28.8%。可以看出,农民工所面临的大多还是很现实的、与自己安身立命相关的问题,他们远离家乡,既对留守在家中的老人孩子充满牵挂,又面临着住房、收入、医疗、工作不稳定等各种难以抗拒的现实压力,其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七、小结

  在我们随后的关于农民工迁居城市的原因调查中,“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教育水平”成为了首要选择,这两项的比例分别为72.5%和57.5%。选择较高的社会地位的比例则只有13.8%。由此可知,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目的很是单纯、朴素。较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让他们获取高于农村务农的收入,从而满足家庭的开支并摆脱贫穷的困扰。而较高的教育水平则是为了子女的成长考虑,他们不愿意让自己的下一代也像自己一样苦苦打拼在城市的边缘。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悲苦使得他们任劳任怨,他们把上下两代人的负担全部扛在肩头,只为让自己的子女能够通过读书学习改变命运,让自己的下一代能够与城里人生活在同样的一片蓝天之下。但是我们却看到,快速发展的城市、飞速前进的中国经济并没有给他们想要的生活,因为经济地位的低下、户籍制度的不合理限制,他们始终享受不到一个真正的“市民”的待遇,更不要奢谈公民的尊严。我们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正常发展,都不能靠牺牲一个阶层来换取另一个阶层的福利,改革开放三十年来,2.3亿的农民工群体用自己低廉的劳动力支撑起了整个国民经济大厦,获取一定的收入诚然是他们的原始初衷,但是他们却同时也为这个国家的进步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青春、血汗甚至是生命。因此,当社会发展到今天,当这个国家的物质财富已经极大的充裕,当和谐社会成为我们的建设目标,如何才能通过有效的改革,废除不合理的制度限制,保障这一庞大群体的切身利益,给他们以国民的真正待遇,让他们也活的更有地位、更有尊严,不仅仅是社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这个以工农阶级为基础的国家对这一群体的一种补偿。

  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10

  一、引言

  1、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贫困地区的农民工增收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进入xx世纪,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新农村的建设、现代农业的提出、城市和乡村统筹发展的方略等都为农民工增收提供了机会和可能,但贫困地区农民工增收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要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必须跳出原有的思路框架,在国家政策引导和支持下,突出解决贫困地区制约经济发展的”短板”,以通过选择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农民工为为调查对象,从而探索电大开展为农民工服务的新途径,为农民工的培训就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学习的平台,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2、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围绕“农民工学习需求问卷”的问题,调查了4名生活中有接触和联系的农民工,调查对象分布在城郊及农村地点,均符合调查规定的条件。

  3、调查时间

  xx年4月上旬

  4、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主要采用个人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二、调查内容

  1、农民工刘家华,女,32岁,农业户口,初中学历,政治面貌群众,已婚有子女,共有家庭成员4人,工作地域古江巴格乡,工作单位:花卉养殖户,税后月收入为xx--xxxx元人民币,愿意继续学习,希望通过参加短期培训来继续学习,学习内容为计算机应用,学习方式:当地政1

  府组织的短期培训。目前最关心的问题:一是打工挣钱,改善家庭生活条件;二是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

  2、农民工阿不都吉力力,男,24岁,农业户口,文化程度高中,政治面貌团员,未婚,共有家庭成员5人以上,工作区域:餐厅打工,工作地域:和田市,月收入xx-xx元,不愿意继续学习,目前最关心的问题:一是打工挣钱,改善家庭生活条件,二是多学习一门手艺。

  3、农民工艾海提艾力,男,34岁,农业户口,文化程度初中,政治面貌群众,已婚有子女,现有家庭成员4个,工作区域:和田市,工作单位:个体经营,税后月收入xxxx-xx元以上,愿意继续学习,希望通过参加短期培训来继续学习,学习的内容为计算机应用及汽车维修,学习方式:电大组织的短期培训,目前最关心的问题:一是子女上学与就业;二是租购住房;三是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4、农民工张永明,男,38岁,农业户口,文化程度高中,政治面貌群众,已婚有子女,现有家庭成员3个,工作区域:和田市,工作单位:从事大棚蔬菜种植,税后月收入25xx-3xx0元,愿意继续学习,希望通过参加短期培训来继续学习,学习的内容为市场营销,学习方式为: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组织的培训,目前最关心的问题:一是子女上学与就业;二是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三是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

  三、调查结论

  通过以上问卷调查可以得知: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地处和田市南郊,距市中心公里,距和田机场7公里。维吾尔族占总人中的%,汉族人口占%。全乡总面积xx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xx8亩,农民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亩。人多地少矛盾十分突出,气候恶劣,人口素质低下、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经济基础薄弱,是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但是地处城郊,市场、信息优势明显,又为实现农民工增收、壮大农村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提供了有利条件。他们在都年富力强,在30-40岁之间,但学历相对较低,大多是初中、高中文化,缺乏一技之长,就业的基本技能相对较低,月收入也不高,大多在xxxx-xx元/月,家庭负担比较重,所以大多是希望能多挣点钱来改善家庭生活条件,改善子女就读的条件,同时希望今后的生活更有保障,这一现状在我国农民工当中非常普遍,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的基础教育投入不够。我国是人口大国,其中农业人口占70%。教育作为强国的基础,在我国的投入比例相对是比较低的,只占总GDP的%,而在教育的投入方面,大多集中在高等教育的投入,而基础教育的投入又集中在城市,所以,农村的基础教育无论从资金投入还是师资力量的投入,都相对比较弱,从而在农村从小所接受的教育是很有局限性的。

  2、职业教育还没有普及。在我国农村,大多数是自主择业,政府通过职校或其他短期培训的方式,培养就业技能和就业本领还做得非常不够,其主要原因:一是农村人员的观念没有转变,读书无用论在农村仍占相当比例,同时在就业技能方面,大多局限仍在大棚种植、木工、泥瓦工等,这就导致不会花钱送子女去参加技能培训;二是政府在这方面重视和引导不够。关于农村人口的就业,传统一直是自主择业,政府在这方面没有太多的作为,也没有引起重视,从而在县乡一级很少有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学校或课程,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和投入也不够,只是充分发挥现有职校的作用。

  3、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够健全。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因我国人口众多,涉及面广,

  3人员身份错综复杂,加上我国财力有限,推广社会保障措施没有配套等多方面原因,从而导致现有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十分健全。特别是在农村,农民工方面,还处于在刚刚起步阶段,目前农村的养老保险涉及的面窄,标准较低,而农民工在外务工很多并没有按政策购买养老保险,规范的省购买了养老保险,但在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的手续并不完善,导致很多农民工对购买养老保险心存疑惑。因社会保障的不健全,农民工对今后的生活保障心存担忧。

  4、支持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尚未出台。在我国为解决下岗职工的就业和创业方面,出台了很多的优惠政策,但在对待农民工这方面,尚未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和扶持农民工的就业和创业,并没有充分调动农民工创业的积极性,没有企业的'积极性。

  四、建议与思考

  在科技高度发展的当今世界,没有科技进步我国是很难立足于世界之林,而科技的进步是需要靠教育,需要通过教育来培养大批高科技人才和适应社会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而农民工是当前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今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对当前农民工的政策来分析,是非常令人担忧的。很多农民工在现实生活中,采取一切机会去培训,去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提升自己的就业技能和创业本领,但这仅只是一少部分,如果离开了社会的支持,政府的引导和政策扶持,大多数农民工是难以实现培训和就业的,就我国目前的国力而言,无法一下子来解决农民工的问题,无法做到来支持每一个农民工去搞创业,搞科研,但我们可以整合社会资源为那些都为学习,需要技术的农民工提供优惠的条件和扶持政策,下面我想结合调查的情况和我国当前的实际,就如何加强农民工的学习和创业等方面提出以下观点和看法:

  1、加大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教育强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方针,但还不能落在口号上,而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要增加教育和投入比例,特别是要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改善现有的教育基础设施,提高农村教育工作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能让教育人才安心在农村工作,从而让农村的孩子受到良好的学习教育,有较好的素质,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长远的解决农民工的问题。

  2、整合资源,充分利用职教资源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我国现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的万所,高等院校xxxx余所,这是一个非常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教育基地,我们只要整合资源,加以利用就是农民工继续学习的非常好的载体。当前就是如何制定好政策,并给了一定的经费支持,引导这些职业技术学校加入学习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中来,如在开设班级时,加强与用工单位的联系,有针对性开设现实工作中需要的工种、课程,这样既可以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又可解决用工单位缺人的问题,在资金支持方面可通过以政府投入的方式来解决,如职业技术学校每培训1名农民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样,可以大大提高职业技术学校多与农民工培训的积极性。如果充分调动了职业技术学校的积极性,农民工的培训和教育问题就会得到有效解决。

  3、教育资源实现重心下移,开设乡镇农业学校。我国的教育资源公布是及不均衡的,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和县城,乡镇一级的教育资源非常匮乏,大多数镇没有开设农业学校,开设了的也没有充分利用,成为一种摆设,只有把重心下移到基层,并真正组织利用好,才能将教育培训做到位。特别是当前农村普遍存在中小学生生源减少,很多校舍被闲置,可以充分利用那些闲置的校舍资源,建立一种长效性的基层教育基地和培训网络。在城市,要以各街道为单位,成立农民工之家,利用社区大讲堂等形式,让农民工有活动和学习的场所和机会。

  4、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政府不但要以生活上给予关照,更要从政策的制定上给予其优惠政策,鼓励其自主创业,变农民工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一是要落实其子女就读的政策,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实地妥善解决农民工的子女就读的问题,各地也出台了有关政策,但在现实生活中,在落实的过程中,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而没有使农民工从心里上融入到城市中来。二是创业的优惠政策。在城市中,为解决下岗职工的培训问题,有关培训单位每培训1名下岗职工,可以享受国家一定的补助,在一些技能培训方面,只是象征性的收点费,而农民工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另外,下岗职工创业方面可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和小额担保贷款,而农民工则不能享受,要充分调动农民工创业的积极性和参照下岗职工这方面的优惠政策。

  5、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前提下,加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力度,从而出台相应的政策,特别是在对待进城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方面,要严格按政策落实,在各省份之间要建立一种有效的接转程序,从而解决农民工的养老问题,让农民工扎根在城市,安心的工作,安心为城市的发展做好服务。

  总而言之,要把加强农民工的教育作为我国现行教育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来抓,通过解决这个问题来缓解或解决城乡教育资源长期失衡的现象,教育要面向农民工,为其创造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教育要面向未来,使其成为提高农民工技能和素质的主渠道,成为提升全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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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深入地掌握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和生产生活状况,建立农民工基本状况名录库,分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作用。根据云工[20xx]总字6号、红工发[20xx]13号文件通知要求,xx市总工会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开工字[20xx]19号《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基本状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认真及时地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写出调查报告,现将各基层工会调查情况汇总上报州总工会。

  一、组织领导

  根据《通知》要求,市总工会专门成立xx市农民工基本状况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欣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谷担任;成员有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部长张国伟、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王丽萍、市总工会生产劳动保障部部长舒建忠、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主任曹筱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主任由张国伟担任,副主任由王丽萍担任,组织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开展调查、汇总上报工作。

  二、当前xx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一)用工情况

  xx市总工会在全市用工单位较多的各乡(处)、系统工会、企业、厂矿、社区开展调查。载止20xx年5月31日,共收回农民工调查问卷41份,设及农民工4160人。受调查农民工的工种多种多样,主要从事技术含量较低、苦、脏、累、险的重体力行业及餐饮服裥幸怠?

  (二)农民工队伍结构

  1、在调查的4160人农民工中,年龄最低18岁,最大48岁,多以青壮年为主,平均年龄为31。4岁。其中,男3071人,占总数的74%;女1089人,占总数的26%。男性明显多于女性。

  2、从来源地看,本省农民工较多,占农民工总数的67%;非本省籍的农民工,占总数的33%。

  3、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各占半数。

  4、从从事工种上看,小学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体力劳动;初中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餐饮服务行业。

  (三)农民工的特点

  受调查的农民工基本特点为:文化素质低、观念旧、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劳动技能不高、服务形式单一,工资收入较低。主要特点为:

  1、目的明显。

  大部份农民外出打工的.主要目的就是挣钱,虽然体力劳动强度大,并且危险系数高,只要工资收入比在家务农多,无论从事哪类工种都乐意干。

  2、地域性、家族性明显

  在厂矿、企业里,农民工多半是以“老乡”为基础结成一个班组。如明威公司下属的三支搬运队,顺祥装卸队的农民工多数来自xx本地,巡检司装卸队来自xx市小龙潭,建南搬运队则来自建水。而在餐饮服务行业里,绝大多数农民工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调查表明,无论是从事何种行业,他们的就业渠道都体现了地域性和家族性。

  3、不稳定性

  “流动大、不稳定”是农民工的共性。调查中发现,餐饮服务业的农民工年纪轻、自主性强,大部份打工者认为工资低,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相对于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来讲,工厂、企业的农民工较为稳定,他们的工资相对要高一点,并且均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的单位还为他们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亡保险,但大部分用人单位存在着季节性用工,农民工的工作仍然不稳定。

  4、劳动技能匮乏

  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大多数农民工缺乏劳动技能,服务形式单一,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甚至有的少数民族妇女还不会说汉话,存在语言沟通障碍,给用人单位的管理带来困难。调查表明,农民工法律观念淡薄,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够有效地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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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危机下的农民工,工作强度增大,收入锐减,消费压低,还面临很多的罚款。昨日,南都传播研究院联合麻省理工学院黄亚生、中山大学政务学院郭巍青两位教授的研究团队共同发布《金融危机下的农民工收支状况》调查报告。研究于20xx年7月起实施,对珠三角五市(广州、佛山、深圳、东莞和珠海)的1500余农民工进行了调查。

  加了班白干活

  据调查,金融危机期间,农民工收入水平下降,主要表现为平均收入下降,以及加班费下降(尤其是服务行业农民工)。同时,农民工的生活消费处于非常低的水平。

  农民工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其他收入三项。调查者发现,从20xx年开始,农民工每月、每周、每天的工作时间均值,这三个指标都在增加。但小时工资下降了,从20xx年的8.0258元/小时,降至20xx年的6.9658元/小时。调查者同时发现,20xx年加班费收入为0元者为839人,但工作时间为1-8小时者有640人。也就是说,其中199人加班,但是没有加班费。

  存了钱也不多

  调查发现,20xx-2008年,农民工的`消费增长幅度较收入增长幅度要低。其消费支出增幅还不及广州市民的一半。据调查者比较,以家庭规模为3人计算,20xx年佛山困难户的人均消费水平都比20xx年的农民工高。调查数据还显示,在消费水平很低的情况下,超过半数的农民工仍有存款。但从存款额度看,超过一半人的存款不足10000元。

  调查还发现,20xx年,农民工用于住房租金的支出比20xx年平均下降了16%,其中东莞下降了45%。专家解释,除了租金下降因素,也可能农民工流失规模很大,家庭人员减少所致。

  罚款额小增幅高

  调查显示,在教育支出方面,农民工用于自身技能培训的费用只占到文化教育支出的10%,其余皆用于支付城市读书的子女的教学(如学杂费、赞助费)和生活费用。

  让调查者颇为震惊的数据是,农民工在证照和罚款两项的支出额很小,但增长幅度很高。被访者办理证照支出占支出比例的平均值,20xx年比20xx年增长68%,其中广州最高,为74%。被访者在缴纳各种罚款方面支出占其支出比例的平均值,20xx年比20xx年增长38%,仍然是广州最高,高达506%。居第二位的深圳则增长了131%。

  卷铺盖大搬家

  据悉,调查者为经历了企业倒闭和春节返乡之后仍然返回,或者依然留在珠三角工作的农民工。郭巍青介绍,20xx年,受访者寄回和带回老家的实物现金值平均为2716元,是20xx年现金值959元的三倍。调查者认为“这是一种‘大搬家’现象,说明当时很多人都有不再返回的打算。”证据是,被问及身边多少工友20xx年春节后未再返回广东工作时,尽管48.38%的受访者回答身边没有认识的工友离开,但另外一半的人回答为有,个别人甚至回答将近九成的工友都已离开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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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农民工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学生,我对这个问题一直都很关注。正好借着这次在寒假往返的列车上近100个小时的时间里,接触了很多民工,在与他们的谈话中,我进一步了解到他们的不易与艰辛!

  一、农民工主要问题

  (一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许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家里的生活没了着落。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广大农民工对建筑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没有他们的付出,取得今天的建设成果是不可想象的,我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尤其是一些包工头恶意拖欠,行为特别恶劣,令人气愤。

  是什么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屡见不鲜呢?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筑市场不规范。有的建筑队为了揽工程垫姿施工;而垫姿款也有可能是贷款来的,一旦发生资金短缺,很容易拖欠劳动者工资,损害民工权益。有的工程层层转包,加上监管不利,很容易发生包工头卷款逃逸,让辛辛苦苦一年的民工们血本无归。

  我认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或被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据不补发的',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帮助农民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姿的施工企业,依法给予制裁和惩处,作为不良记入企业信用挡案;性质恶劣的资质年检时按不合格处理,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筑单位拖欠企业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防地产企业施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准许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鉴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制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二)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民工哪里得知,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严重,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有些民工怕上当受骗不敢外出务工,有些为了讨要工钱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用绑架,暴力,跳楼,自杀等非正常手段解决,有些看别人靠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相安无事,就放纵自己偷盗,抢劫,绑架,坑蒙拐骗等非法手段寻求生存生活,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是什么原因造成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呢?

  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我对着方面的查询与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1、现有法律对侵权者处罚太轻

  调查中我发现一个怪现象,企业用人单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签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权益在发生伤残赔偿是推脱责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单位即便签了合同,大都是一企业老板自身利益为重,不考虑民工权益的霸权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签订合同按法律享受权益时,往往遭到解雇开除。在我国人多岗少就业严峻的情况下,民工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负重,任人宰割,民工给笔者算了一笔帐令人吃惊,按法律用人单位每年最少克扣侵占民工工资在5000元以上,有些老板动用暴力,黑 社会等手段撒赖或卷款一跑,民工一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就付之东流,连吃饭回家成问题。一位民工以他600来人的单位为例,企业通过罚款不给加班费,结帐克扣压低工资等非法手段,一年仅侵占民工工资福利一项竟达四五百万元,触目惊心,不敢想象。而这些老板如此聚敛财富,到处挥金如土,横行霸道却无一人因此获罪判邢岂能不肆无忌惮。

  2、摆补正民工权益保障的位置

  在一些地方,保护民工权益还停留在口头上,只喊口号,不见行动,如有行动也是雷声大,雨点校制订政策文件时如同儿戏,政治口号满篇,只字不见硬措施,强手段。前段时间新闻媒体对北京某执法部门落实每月按时不足额给民工发工资时,出台这样条款用人单位每月保证 300元工资,如有困难的单位可逐步落实,这种摸棱两可,愚弄民众的文件进行了有力地批评就是典范一例。我们不明白,出台这样的单位领导为何对用人单位那么地暧昧,处处考虑周到,就连每月足额发工资的法规于不顾大打其折扣,让只发300元,还是有困难可逐步落实。相反,对民工竟是那么的冷漠,苛刻。他们不会不知道民工这点血汗钱是一家人赖以为生的救命钱,按时没有他民工家里的老人、妻子、孩子就要挨额,无法生活。当企业用人单位发生侵害民工权益和特大恶性以及流血的事件是,有部门追究,有写领导竟以影响投资环境,安定团结冠冕堂皇的理由进行袒护,压制处理。可从来没有任何部门,任何领导以为自己为虎作伥,才是真正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3、劳务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全国劳动力市场而言,企业老板,用人单位私招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职业更是鱼目混杂,坑蒙拐骗,泛滥成灾,发生侵权后无人过问;而拿着纳税人工资的当地政府,劳动监督部门连自己管辖内有多少用人单位,多少在业人员都搞不清楚。执法摆出一副官僚衙门作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民高了相互推委,久拖不决。按说一个地区拖欠民工工资,侵权事件,恶性流血时间频繁发生,当地政府,劳动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可至今没有人和部门因此受到处罚。如此执法,如此监管全国拖欠民工工资达千亿元之后就不足为怪了。

  4、受害民工投诉艰难

  民工遭受侵权后,按说解决途径很多,可向劳动监察,政府,信访,劳动仲裁,法院等执法部门投诉得到解决,可事实上民工投诉极其艰难。因国情人多岗少就业严峻,民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往往遭解雇,开除。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霉。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如何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和切实保障民工权益,我将谈一谈自己的观点。

  我认为,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后被投诉拖欠农民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拒不补发的,要与有关不满一起帮助农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器乐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镇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三、对于保证民工权益的问题,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法制,加大打击侵权粒度。

  现有法律对侵权时间大都以罚款不了了之,处罚太轻,起不到应有作用。在私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今天,民工占用企业老板的财产大都好的罪判刑。而企业老板有意侵害民工权益聚敛财产却相干无事。

  2、科学有序地规范劳务市场管理秩序

  目前劳务时常秩序混乱,监管失控,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放任自流,危害社会。职介应由劳动部门统一管理。以规范劳务市场秩序纳入科学有序监督管理体系。

  3、管理责任到人,严重失职监管不力

  劳务监管要责任到人,分片负责,对处理不当引起集体上访,闹事酿成流血时间的,应对当地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记过、撤职、开除等相应的处罚,以避免因管理失职,不力造成危害社会。

  4、建立健全民工权益监督保障体系

  劳务监察部门要经常对民工工资、福利发放,三险的交纳进行坚持督促形成工作制度。这样就形成工会协作,劳动监督,政府法律作后盾的一体的社会保障民工权益体系。

  5、民工侵权纠纷法院应该先受理后收费

  民工遭遇侵权后,大都因手续不全,交不起各种费用被执法部门拒绝受理,这导致民工铤而走险,用非正常手段解决,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在人多岗少九月严峻特殊国庆下,对交不起诉讼费的,应先受理,判决执行后扣除。

  切实保护民工的切身利益,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通过这次调查,作为土木的大学生,我更是感到了一种责任感。我要趁着大学阶段在学习和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作一名合格的为民工照相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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