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15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读后感1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不错,眼睛确实是通往心灵的一扇窗户,但不是唯一的窗户。《盲音乐家》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天生盲人彼得如何从因先天缺陷痛苦绝望而到最后成为一个受人敬仰的.音乐家。
彼得自幼失明,但是上帝为他关上一扇窗,就会为他打开一扇门——他能仅靠声音的辨别把周围的人和环境区分开;他可以通过某种意识来区分白天和黑夜;他甚至可以依靠音乐区分颜色之间的区别……然而这些并不完全是上天赋予的。
在成长的过程中,由于听到的声音越来越纷繁多样,声音之间的起伏愈加明显,彼得开始感到惶恐和茫然、不知所措——因为这些都是他所不了解的。
读完这本书,我始终觉得彼得真正痛苦的是他内心对于“光明”的追求与渴望,是他那永远不满足的追求,使他最终得以“复明”同样是失明,彼得最终成为了音乐家,而叶戈里最终却只能成为一个终日埋怨生活、沉溺于对光明的幻想的敲钟人。
我如果不幸的成为了那些“不幸的人”的一份子,那么我会怎么办呢?如果我像彼得一样,对于光明的追求不止步,我或许会成功;但是我如果像叶戈里一样,终日埋怨生活,那么我将注定失败!
《家》读后感2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最受欢迎的一部《家》是描写“五四运动”之后,成都地区一个封建大家庭从繁荣走向奔溃的故事故事情节集中发生在1920年冬天至1921年秋天这段时间里,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罪恶,撕开了封建大家庭里被温情、亲情所掩盖的勾心斗角与自私,暴露了“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荒淫无耻同时,也描写了一批青年在新思潮的召唤下艰难的走向新的时代《家》的主要人物有觉新、觉明、觉慧、琴、鸣凤,巴金笔下的这群年轻人拥有不同的性格特点,因而也有了不一样的人生轨道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权威,在虚无的世界里主宰着一大群人的命运觉新向旧势力屈服,成为了他曾经所憎恶的人;觉明和琴在新思潮的召唤下勇敢但艰难的远离家乡,失去了父母和亲人的支持,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支持
巴金言:在写《家》中的那群年轻人时,他仿佛和他们一起在魔爪下,和他们一起享受生命的欢愉,也陪着他们哀哭《家》是巴金自我掘开思想坟墓里他曾经目睹的、耳闻的真实的存在
巴金向那“垂死的制度”喊出他的`控诉的时候,也深深的震撼着许多读者,那一群在阴影下生活的少年在心理上、身体上都备受折磨从这一部小说看出,坚定的信念和新的思潮对一代人的改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家》读后感3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4
在生活中,处处都有美德,处处都有“美德少年”美德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有句话说得好,美德有如名香,经燃烧或压榨而其香愈烈,盖幸运最能显露恶德而厄运最能显露美德也。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肩挑一个家》。从一个故事读到最后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带给人的都是一种不同的感受。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叫《一盏温暖的莲花灯》。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女孩叫李晨瑶,她心地善良、充满爱心。别人有求与她,只要能做到的,都会帮忙。一天,她在一棵石榴树下看到了一位老奶奶,看起来很悲惨。这位老奶奶性格有点孤僻,不愿与人搭理。李晨瑶认为老奶奶一定有苦衷,她想了一条妙计,找了几个同学表演节目给老奶奶看,让她提出意见。慢慢的,他们成了老奶奶的知心朋友,是老奶奶感到了人间的温暖。有一天,大家一起去庙里。老奶奶送了他们一盏莲花灯,这盏莲花灯很精致,带给孩子们的却是温暖。
读了之后,我被李晨瑶的爱心所震撼了,久久不能平静。我无比羞愧。有一次,我前面的陆伊倩问我借一支自动铅。我慢慢的从笔袋里拿出了笔,借给了她。我觉得这样已经很不错了,自己也是有爱心的。和李晨瑶相比,我顿时感到自己无比渺小,李晨瑶对一个素不相识、被人嫌弃的老人毫不犹豫地付出爱心,我不禁汗颜、羞愧。
今后,我一定要做一个像李晨瑶一样充满爱心女孩,从小事做起。
《家》读后感5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这本书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读后感6
《黑熊舞蹈家》,一听这本书的名字,就很吸引人了:黑熊那么笨拙,居然能成为一个舞蹈家? 翻开书一看,里面有许许多多关于熊的故事呢!这些故事中最让我影响深刻的是这本书的主要文章——《黑熊舞蹈家》。
这篇文章里,有一只名叫阿宝的黑熊,在阳光马戏团里,就数它的舞蹈天赋最好,可是脾气却有点古怪。比如:不爱让人摸它的鼻子,不喜欢与别的黑熊共享美食……不过,在黑熊舞蹈队中,还有一只表现挺不错的`三岁龄公熊,名叫圆球,它很乖,可说道跳舞当然没有阿宝跳得好,在舞蹈队里排名第二。
一次,在为元首夫人挑选舞伴的时候,因为阿宝的脾气暴躁,怕抓伤元首夫人,就让听话的圆球去了,还把它们的名字交换了。后来,真阿宝不服气,被关进了禁闭室。真阿宝在禁闭室的日子里拒绝进食,慢慢地营养不良,最后它听着音乐,跳着他最熟悉的交际舞,在训练师的掌声下结束了它的生命。
动物,温驯听话、聪明可爱、曾带给我们许多人美好的童年回忆。让我们一起去了解黑熊舞蹈家的故事。
《家》读后感7
这篇文章讲的是《不来梅城》里音乐家们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不来梅城》。《不来梅城》里的这些“音乐家”是你想也想不到的小动物们。它们分别是:驴、狗、猫和公鸡。因为它们的主人嫌它们老了,不中用了,要把它们杀掉,它们不甘心示弱,逃出了自己的家园,组成了这个高、低、中音俱全的“音乐队”。
驴、狗、猫和公鸡这四位难友,在去往《不来梅城》的逃命途中,遇到了三个强盗。没有惧怕,发挥各自的聪明智慧和特长,“只见驴子把后腿搭在窗台上,猎狗站在驴背上,猫又爬到狗背上,而公鸡则飞到猫的'头上。接着,他们开始齐声鸣叫起来。”“音乐家”们齐心协力把三个强盗吓跑。四个好伙伴住进了三个强盗的家,并且饱餐了一顿。赶跑强盗后,它们就在那里过上了逍遥自在的日子,有时候还开“音乐会”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别人可以嫌弃你,自己不能看不起自己。
记得在学习积累中(法国)蒙田有这样一句格言——胜利属于自强不息的人。我就要努力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人。
《家》读后感8
昨天把《家》又看了一遍,以前看总是没有什么感觉,可能年龄的关系,现在再看觉得体会比以前深得多了。书中的几个人物总是浮现在眼前,让自己去思索。
觉新
觉新这个一物是老舍先生着力塑造的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我感受最深的一个人物形象。从他的身上,我多多少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总是想把所有的事情做,总觉得要对得起所有的人,结果呢?费尽心思,最后什么事也没有做好,对不起所有的人。梅表姐也好,瑞珏也好,家庭也好,都不是他想要的。我想这个可能是我们这些70后人的一个缩影吧,一直都是在为别人活着,而不是为自己活着。
觉慧
一个青春叛逆的代表,他是一个有思想,有目标,有理想的,他能够为自己活着,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又能有多少呢?这样的人看起来很简单,其实做起来很难,就像在觉民的婚事上,把敢把觉民藏匿起来;在“捉鬼”的事上,他敢于和陈姨太斗争;在学生运动的事上也于顶撞家族的最高人物高老太爷。其实真得很敬佩这样的人,敢作敢为。但是转念想一想,觉慧是不是有点自私,一个有着真爱的,是会去体会亲人朋友的感受,而不会只为自己,走自己的路而去让别人说。
我们都很羡慕觉慧,很看不起“做揖主义”的觉新,但生活中我们更多做的都是觉新。老舍先生的笔真是好,几十年前写的东西,今天看来还是那样的亲切,让人久久回味。
《家》读后感9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10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好书,名叫《不莱梅镇的音乐家》。它是格林兄弟重新编写的德国古老故事。这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头驴,它每天都勤奋刻苦的给主人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头驴慢慢的变老了,干活力不从心,主人就说:“这头老驴真是太没用了,我明天就把它拉到集市卖了。”老驴听到后很伤心,于是当晚就离开了主人家。它想:我要去不莱梅镇当音乐家。于是,老驴就向着不莱梅镇走去。半路上,他碰见了一只老猎狗。老驴问:“你在这干什么?”“我太老了,不能去狩猎,主人要把我杀了。”老猎狗说。老驴说:“那你可以和我一起去不莱梅镇当音乐家呀。”老猎狗说:“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于是它们继续向不莱梅镇走去。随后,它们又碰见了猫和老母鸡,它们都是被主人抛弃的,最后都跟着老驴、老猎狗一起去不莱梅镇当音乐家。这天晚上,它们看到远处有灯光,想过去讨一些吃的`。没想到竟然是强盗的老窝!于是,它们商量了赶走强盗的方法。老驴、老猎狗、猫和老母鸡各叫各的,强盗们吓得逃之夭夭了。有一位强盗还回来一探究竟,结果被动物们打得伤痕累累。脸被猫抓花了,大腿被狗咬了,估计他下辈子也别想起床了。从此,老驴它们在森林里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并演奏着美妙的音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生物存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的价值。就像李白写的《将进酒》: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们总会找到自己的价值。
《家》读后感11
在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破耳兔的一家》,读完此书,我不禁思绪万千,深受感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破耳兔和莫利妈妈一起相依为命的故事,他们住在奥里凡特老头儿的沼泽地附近。莫利妈妈手把手、认认真真地教破耳兔逃生必要的本领、传递信息和寻找同伴。可怜的莫利妈妈持续地同敌手作战,顽强地抚养着她那唯一的孩子——破耳兔。与其说她是死在狐狸的`逼迫之下,不如说是死于人类的自私心理下。因为奥里凡特老头为了让自己的地盘干净,不顾沼泽地上生命的安危,把杂草丛清除,把树砍到,而导致莫利妈妈没处躲藏,最后被狐狸逼入冰冷的水中活活冻死。
在这本书中,让我最深受感动的句子是:莫利妈妈的腿由于一直泡在冷水中,逐渐地变硬了,动作也迟钝起来,不久,心脏的跳动也弱了下去,两眼失去了光泽,最后脚也一动不动了。
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每一个母亲都把自己的孩子放在第一位,把孩子抚养长大后就死去了。人类的母亲也是一样,很多很多的母亲都默默地尽力完成自己的责任,然后就悄然离去了,我们更应该用出色去回报自己的母亲。
《家》读后感12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不顺心的事。有的人郁郁寡欢,有的人从此一蹶不振,而有的人面带微笑勇敢迎接。我一直认为:你觉得空气是甜的,它就一定是甜的。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取决于你的心态。反正日子都是要过的,何不过得开心一点呢?
故事的主人公是12岁的卡莉,小时候她与妈妈生活在一起,妈妈对她不管不顾,最终卡莉沦落到被人收养。卡莉一边忍受着养父母大儿子对自己的苛刻,一边自我封闭,严重缺乏安全感。但卡莉的心被两个温暖的`小弟弟给捂热了,卡莉想把这份温暖传递下去。稍微踮起脚尖,就能拥抱到的阳光,何不酣畅淋漓地去享受呢?
我曾经也是一个胆小封闭的女孩,父母离异,我跟随爸爸来到了爸爸的新家。我非常抵触这个新家,感觉新妈妈、新姐姐对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另有所图。我甚至会故意弄脏地板,但是他们却不生气,始终照顾着我。有一次我生病了,新妈妈急得团团转,用她那弱小的身躯抱起我,跌倒了几次,她都始终紧紧抱着我。到了医院,把我交给医生后,突然她就倒地了。原来她也生着病!顿时一股麻意爬满全身。感谢妈妈,感谢姐姐,让我拥有爱,让我每天能看到灿烂的阳光!
布雷兹特里特说:“阳光所照之处,便是我安身立命之地。”心态影响着你的幸福,你觉得全世界都有阳光,那全世界都是你的。哪怕有那么一点小波折也不要怕,只要努力踮起脚尖,就能拥抱到温暖的太阳。加油!做一个充满自信的阳光少年!
《家》读后感13
《龙猫的家》我以为是写的是动画片《龙猫》里那棵巨大的榉树的神奇故事。
没想到,写的是几个宫崎骏先生所拜访的庭院的故事。
这本书大概两个小时的篇幅,内容清新,语言平实,有宫崎骏的'手稿画,还有照片。读起来温馨又清爽,让人平静。
不得不说,读《龙猫的家》的过程里,我真的对庭院产生了向往,我不止一次幻想过假如有一个自己的院子,我要种什么花栽什么树养什么多肉,当我看到那句:“所谓日子,就是我们和家庭,和植物,和所有生灵共同度过的悠长时光。”一下子,就仿佛置身于庭院中的那种人与植物相处的静谧和谐的情景中似的。
和谐其实是一种能力,人与植物、人与动物、人与人、人与周身环境,若能够仿若平淡般的和谐,那是一个莫大的福气,也是一个巨大的人生课题。
和谐造就人、圆满人,和谐也在滋养人,而人也在滋养环境。
人可以是和谐的发出者,人也同时是和谐的受益者。
《龙猫的家》其实就是在倡导一种人与自我、人与外界的和谐相处。
《龙猫的家》篇幅不长,非常适合在快节奏的生活中,给自己放几个小时的小假,泡一杯清茶,享受一个静谧的傍晚,读上半本,再畅想一下自己理想中的庭院,理想中的生活,理想的人生的样子。
让自己慢一慢,想一想,醒一醒。
《家》读后感14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小说中的人物不下于七十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小说着重刻画了觉新这个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的人物。他的一生陷入极大的矛盾痛苦中,大大加强了这个人物的悲剧力量。
我问自己,家是什么,家的内涵到底是什么?我不可以回答,但我可以肯定,家的真正含义一定不会是《家》里面所写的那种压抑,封建,势利……那种时代早已过去,那样的家庭也该成为历史。《家》无情地鞭挞了那个黑暗时代的罪恶,同时也昭示了那积极,热烈的青春,惟有那旺盛的青春才会敢于追寻那美好的梦想!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15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起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现在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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