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乡土中国》有感

时间:2024-07-22 13:31:36 读书心得 我要投稿

读《乡土中国》有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乡土中国》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乡土中国》有感1

  最初接触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在偶然间看到的差序格局一章,那时读来觉得颇有意思,其语言简洁明了,又不缺乏生动,使人读来兴致盎然。

  这十四篇不长不短的论文,每一篇都给本人带来了一种恍然大悟之感那是一种对司空见惯的情景的合理解释,平日里总有这么一些感觉,却又描述不出的东西,在费孝通先生笔下被揭开迷雾,一层层地剖析下去,最终让人有哦,原来如此!,茅塞顿开的喜悦。

  费孝通先生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为广大读者展现出乡土中国的本来面貌,其文字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却又不刻意舞文弄墨,在让人看得懂的基础上又多了说服力。

  《乡土中国》中用的例子都是源于现实的,使人有更为强烈的代入感。如在说乡下人愚的时候,费孝通先生用了乡下人躲避汽车的一幕进行解说;在描述中国人家庭的概念时,和西洋人做了一个对比,来体现家这个字的伸缩范围之大,同时也挑明了中国人差序格局和西方人团结格局的区别。

  明白了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规范之后就可以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对于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因为在差序格局里,站在不同的圈子上看,公和私是会转换的,这也是我在差序格局中了解比较深刻的一点,对我而言很有启迪。

  书中对仁这个道德要素的解释也是很有趣的一个点,《论语》中对于仁字的解释最多,但是也最难捉摸。一方面他一再地要给仁字明白的解释,而另一方面却又有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孔子屡次对于这种道德要素欲说还止。孔子虽然多次否认别人定义下的仁,但当他积极说明仁的含义时,却又退到了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的私人道德层面。可见,仁德在弹性极强的中国乡土社会并没有一个笼统的概念。后面作者在举例的时候,也举了一个关于朋友父亲贪污的例子,无比真实,同时也很好的体现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这一观点。

  作者对礼和文明的区分也让人耳目一新,平常人们都会觉得,讲礼仪即是有文明,费孝通先生则用鲜活的例子如火烧遗孀杀人完成成人礼等野蛮血腥的礼仪来否认人们的观点。

  乡土社会运行的过程就是欲望不断得以实现的过程,欲望的实现是乡土社会运行的内容。乡土社会中的欲望的已经自然和文化的筛选,契合人类客观生存条件的欲望才会成为文化的一部分而得以积累。从欲望到需要,就是从自发到自觉。乡土社会是自发的,缓慢变迁的,也是稳定的;现代社会是自觉的,快速变迁的,也是不稳定的。

读《乡土中国》有感2

  费孝通是一位我们都耳熟能详的社会学大家,他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在国外,费孝通以《江村经济》闻名于世,但我认为他在20世纪40年代完成的一本名为《乡土中国》著作更深入人心,更能被我们中国人所接受。记得我大一刚开始上《社会学概论》的时候,颜士之老师就在课堂上给我们介绍许多对我们学好社会学以及本专业的各类社会学大家以及他们的书籍,当老师说到费孝通先生的时候,着重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写的《乡土中国》,也正是因为受老师的影响,我去认真地阅读了这本著作,读后我才知道费孝通先生的见识之广以及对中国内在结构分析的透彻,直到现在想想也让我深有感触。

  在《乡土中国》这本著作既反映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的学术界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费孝通先生的生花妙笔更令《乡土中国》中的文章精彩纷呈,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乡土中国》虽然仅仅十四篇文章,却描绘出了生动而贴切的中国传统形象,对很多问题费孝通先生他以精辟的见解和恰当的比喻做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这也使得能够让更多的人很好的理解先生他的观点。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这一问题。从这一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以前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经费孝通先生这么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其中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这是非常公平的,因此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也正符合了今年两会通过的《选举法》中规定在选取人大代表的时候,城市人和乡下人拥有了相同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同票同权,不再是以前那种不公平的情况了。有些人说虽然我们在制度上到达了这一目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定会存在很多的弊端,但是我认为中国能跨出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边实行边解决。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一个“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社会,是一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虽然现在在中国这些现象有些削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的理解是很深刻的,就拿“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句话来说,无论是城市和农村,如果我们想做某件事,我们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自己该怎么去完成,想到的而是自己可不可以找熟人来帮帮那个忙,因为我们清楚有熟人的话那就会变得容易一点,常言道熟人之间好办事呀!这些意识已经深入我们的脑髓,在我们心中已经深深扎根了。其他的几点我就不展开讲述了,我相信大家已经很了解了,乡土社会就是这样带给我们并不需要法律的社会,他就求的是“人治”、“礼治”!

  虽然说费孝通先生对乡土本色阐述的非常深刻,而且我也非常认同先生的观点和见解,但是我要说的是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差序格局”这一名词,我经常会在看到一些社会想象的时候就会想到“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具体“差序格局”是怎样一个概念,那就让我和大家来分享一下吧。

  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不同于西方“捆柴”那样是一种团体格局,而是一种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这是先生相对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而提出的概念,而且非常符合中国国情。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的社会结构比喻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连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的“ 。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

  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这要看那个中心的势力如何来决定的,这一点我们是很容易理解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存在着许多家族,这次我们就拿民国期间的四大家族来说吧,想必大家都知道这四个家族在当时的势力是非常庞大,几乎可谓是手可遮天,那么以这四个家族为中心会向外扩大的地步和影响就会大,而且以中心势力的远近可以来划分不同的人际格局和亲疏关系,也就产生了很多边缘势力。这样解释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其中的差序格局所具有的伸缩能力了。

  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儒家考究的是人伦, 因此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将”伦“的定义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取得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力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他认为孔子先是”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孔子的道德体系里绝不会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否者的话这其中的差序格局的就没有意义了,它只会依着需要而进行推广和缩小。

  明白了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规范之后就可以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对于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因为在差序格局里,站在不同的圈子上看,公和私是会转换的,这也是我在差序格局中了解比较深刻的一点,对我而言很有启迪作用。

  到此,我已经对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中的感悟讲的也差不多了,但这些只是本人的一些拙见而已,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不要见怪!对于本书中其他的内容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即使有也没什么好说的,因此在这我也就不讲废话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可以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中看出。同时,我认为他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容易让大多数人所接受。再者作为农村孩子出生的我而言,读起他的书来感觉倍加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最后我感到阅读费孝通先生的这本著作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了解,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因此我建议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能够去看看这本《乡土中国》,它一定会带给你很多惊喜,让你从中受益良多的!

读《乡土中国》有感3

  因为不变,人际关系的稳定不变,所以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自己总结提出得一个概念,用以区分西洋社会像成把、成扎、成捆、成挑的柴一般界限分明的团体——“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地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他用这样形象的比喻来解释中国农村的这种格局。这种格局下的直接产物便是中国私德之盛行,西方社会都是先有了国家再有公民,先团体而后才个人;但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在一亩三分地上,谁不能自食其力,只有在偶尔的特殊情况下或者一个人会需要其他人的帮忙,这远远不能构成一个团体的震慑。所以西方人民有着一个共同的信仰叫耶稣,而中国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只有一份用私人联系起来的道德,从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到现今的中国式关系。中国式的关系社会也可谓是这种格局下的鲜明例子,不同于西方连孩子与家长组成的团体中都会界限分明,中国社会则恰恰相反,是一个攀关系、讲交情的网络,而这个网络在差序格局中又是具有伸缩能力的,所以小家庭的关系网小,大家族的势力强,也才会有“树倒猢狲散”这一类说法。但这样的人际关系在现代城市生活中则彻底被冲散,因为在每天遇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每天需要与从服务员、清洁工到快递哥的各色人等打交道的现代生活中,人际格局每天都在变动并且错综复杂,再不能像乡土社会这般保持着稳定的一圈圈的差序格局了。

  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重视经验,维系着长老统治。农村生活像一个固定的模子,从日出而作到日落而息,从春天忙种到秋天忙收,从嬉戏垂髫到蹒跚老人,一天、一年、一生的日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这个模子从来没有变过,只有跳到这个模子里的人一代代更迭,一步步跟着前人的脚印走着同一条路。这样,“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的老人就成了至高无上的权利象征,也即长老统治。“一个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一年一度,周二复始。前人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长者传递给你生活经验、让你少走弯路,告诉你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呵斥你遵从规则与传统——这些在代代相传中都被证明是正确的,也在不断沿袭中成了习以为常的事。在农村,无论是婚嫁丧娶这等大事,还是逢年过节这种小事,都有不少繁复的礼节,这些都是靠老一辈人口口相传告诫下一辈,有时遇到一件什么大家都不知该如何是好的事,就只得找更老一辈的人询问清楚。同样的,倘若是谁和谁之间发生什么冲突了,请一位老者出面,两人即使再不服气也会缓和下来。这当然形成了一定的等级,老者尽可指手画脚,晚辈只得唯唯诺诺。这就是在不变的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以传统、以老者为尊的秩序。

  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将常所见所闻的现象读出社会根源上的思考来,将具体的平凡小事读出抽象的意味来,将知其然读出了知其所以然来。然而我也不敢说我读懂了什么,或许我多少读到了些什么,也或许我什么都还没读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的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本看似薄薄的小册子,实则是怎样的厚重呀,勾勒出一整幅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探索与思考,无论是对我这种小读者的启发来说,还是对整个社会学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研究来说,这都是一本

  最后想补充一点自己另外的想法,同城市完备的基础设施、便利的生活方式和先进的医疗教育资源,农村自是不能比的,城市成了人们汲汲以求奔向的地方,农村逐渐虚空成空巢,某种意义上,乡土社会已经成了现代社会的一种落后、负累,但其中的乡土之情却不是可以如此这般轻易抹去的。经济在发展,物质在充盈也在被摧毁,但情感,我们不能轻易说放弃。乡土社会中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传统,那种贴近泥土的亲近自然,那种比邻而居相互串门的热情街坊,还有鸡犬相闻的那份安逸闲适,都是乡土社会中诸多概念构建的骨架中鲜活的血肉,在这个城市化不断发展、农村逐渐被淘汰的时代,也能化作一种让人割舍不下的情怀。

读《乡土中国》有感4

  早些年,第一次读费孝通先生写的《乡土中国》时,我没有耐心细读完整本书,只是听说它是本名著、看到它被多次推荐的心态而功利地读了个大概。虽是浏览,但书里提到的一些情形,对于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我,熟悉而又印象深刻。比如书里写到“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用得很好”,“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向泥土讨生活的人是不能老是移动的”时,让我想起终年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劳作的母亲,有时叫她出来散散心,她总是推脱说“哪里走得开嘛,地里的草长得快有一人高了还没薅完……我走了,家里的鸡给喂食啊”,真像是书里所说的“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流动不得。

  初读这本书,我只停留在农村生活表面的感同身受,并没有深入地思考过。再读这本费老基于农村社会调查的基础来剖析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及其特点的书时,我已经离家在外近10年。这10年,我跟土气的农村老家在物理距离和心理距离上,有过一个分分合合分分、心生排斥到达成和解的`过程。

  从第一次出来上大学开始,家乡于我,只剩冬夏,再也没有春天和秋天。所以,我曾特别怀念老家院子里那满树白色的杏花、粉色的桃花,以及其他我都记不清是什么颜色的果树花、蔬菜花各相争艳的春天,怀念我家果子熟了,树叶变得红的红、黄的黄那五颜六色的秋天。曾想什么时候有机会在四五月的时候回趟家,看看那魂绕梦牵的家乡的春天。

  然而,当这个机会真正来临时,我却任其溜走。由于疫情,今年学校一直没开学,我在家待了两个多月,本来还可以待到四五月杏花盛开的时候,但我却提前离开了家,后知后觉地才发现自己已经与家乡在精神上做了一次“断舍离”。我想,此后我恐怕再没资格把“怀念家乡的春天”之类的话挂在嘴上,毕竟是自己主动与家乡的人、家乡的景渐渐疏离……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调查中国农村状况而完成的,尽管时过境迁,斗转星移,现在的国人依然有着“安土重迁”的浓重思想,但是随着一个个新兴城市的崛起,向传统的农村生活不断提出挑战,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农耕劳作的人越来越少,随便走到中国任何一个农村角落,青壮年出去外面闯荡营生、只剩空巢老人在农村老家一边种地一边照顾留守儿童的现象比比皆是。特别是从我们90后这一代人开始,有相当一部分人出外求学、工作,孔雀东南飞,家乡成远方,他乡即故乡。

  而年轻一代人在原来熟人的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到了陌生人的城市生活中逐渐失灵,所以“法律”开始居于中心管理地位,这是时代的进步。但仅仅依靠法律条文来规范调节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是不够的,还得靠道德来约束,胜在我们从原始社会到农业社会,再从工业社会到信息社会,一直都保有这个优良传统,所以对比历史简短的西方国家,我们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是基于我国国情而制定的,读过《乡土中国》这本书后就理解得更透彻了。如果再有一部调查当前这种社会流动现象的社会学著作,配上这本书那就太赞了!

  随便瞎掰扯了一些,等再过几年回头来看,不知道会有什么新的感悟。

读《乡土中国》有感5

  中国的封建时代存在了两千多年,然而最终也是在内忧外患下走向覆灭。

  可是中国的乡村,却始终伴随着神州大地上敦实厚重的黄土,代代传承……

  孤立与隔膜是中国乡村的特性,纵使在信息飞速发展、人与网络密切相连的现代,“村”,依旧是很多人划分社会团体的基本单位之一。

  在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更迭中,中华的乡土、华夏儿女的家乡传承下了什么,又保存了多少记忆?我希望在这里,抑或在费老的《乡土中国》里,你可以找到满意的答复。

  一、家族与宗法观念

  将中国人牢牢绑在一起的是血缘、是亲情,中国人也因此拥有了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家族意识。当然,也有说法说这种过于看重家庭的观念阻碍了中国人(尤其是北方人)的发展。于此,便不再赘述。家的诞生要先于族。

  起初,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家,等到后来家里殷实、富足些,养上了猪(在以前称为豕),便渐渐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家”。“族”则是家的延伸。

  家中人丁兴旺,总有人要出去打拼,这样的人像种子,落地生根,便又是一个家。等到这样的家因为亲情集聚到一起,便可称之为“族”。

  只不过后来经过一系列发展,“家”和“族”的意义又有了更多的延伸,从而构成了多样的家族文化。至于完善于西周的宗法制,起初是为了维护王权的一种血缘分配制度。为了区分大宗与小宗,便生出了嫡庶、辈分之类的关系。

  随着时代更迭,一种种集团关系被取缔、一项项社会制度兴起又被废除,甚至宗法制本身也残缺不堪,但家族的关系、宗法的观念却一直传承了下来,几千年来未曾动摇。乡土中的家族与平日里大家所了解的大家族仍有所区别。在这种只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恪守宗法观念外衣的氏族关系想一张张小网,乡村中每一个姓氏都是一张网,网与网之间通过姻亲关系而有了交集。

  辈分是一定要排的,因为这代表着乡土中一种对长者的.敬畏。但是,这样的恪守也容易弄出“五六十岁的老人像一个七八岁孩子叫叔”的尴尬。但是家族与宗法观念毕竟传承了几千年,家族是宗法的载体,而宗法是家族等级的规范,这二者不肯分割。

  虽然在观念开放的现代宗法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宗法观念充斥的家族依旧会是乡村血缘集团的主旋律。

  二、礼教

  说倒:“礼”便不得不提到孔夫子。孔子的一生都奔波在复周礼的道路上。他教导弟子: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称复礼为仁,可见在孔子的学说中礼是具有很高地位的。子贡欲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便可一见孔子对礼的执着。在乡村中,礼扮演的是教化的角色。因为在过去的很多时候,乡村中法律是行不通的。

  不仅仅因为法律在乡村的普及率不高,而且很多乡村人认为私人矛盾依靠法律来调和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所以乡村社会是“无法无天”的。既然规矩不成,那么便只能依靠教化了。孩子生下来便耳濡目染的学习礼教,成年之后便被赋予维护礼教的责任,老年后自然而然的成了礼教的忠实传承者。

  在乡村,礼便是法律,违背规矩的事不一定是不对的,但一定是不合礼教的。礼是人立的,教也是人进行的,这些恐怕与乡村的人治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在这“代代无穷已”的礼教循环中,礼教伴随着中国乡村的周而复始不断传承下来,并且不断压缩凝练最终成为乡村的行为准则与制度规范。

  而对于推行礼教运行的动力,《乡土中国》中有着明确的阐释: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一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从于礼是主动的。礼教也很重视人们对于服礼的主动性,并且不段试图提高人们服礼的主动性。

  三、差异性的人际关系

  上文我们论述了宗法观念下家族中的人际关系,而在此,我们将分析乡村中整体的人际关系。众所周知,乡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然而在乡村,人际间的关系却比这温暖的多。但是,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人们往往会用不同的方式来待人处事,并且同一称谓在不同的语境里往往也有着不同的意义。

  这种千百年前就存在的差异化的人际关系并未随时光逝去,而是代代流传,并成为乡土中人们习以为常的处事方法。说到这里,便不得不谈到中国人对某词语的理解。第一个便是“家人”这一个词语。在西方国家,家人这个词语的意义很简单——他家里的那几口人。但是在中国,很不幸的是,“家人”的意义十分庞大,它可以指西方式的家人,也可以单指家中的某一个人,甚至可以扩大,那便是你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人,到现在,在一些营销关系或者利益关系上,大家都可以称为家人。所以我们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就像是一个石子投入水中引发的阵阵涟漪——以自我为中心,可以推及无穷远处。而在具体情景下的人际关系便是更为复杂。

  也许在餐桌上我们是亲戚,但是如果我开了个商店,亲戚来买东西还是会明算账,这时我们便不再是亲戚,而是店主与顾客。虽然生活中也少不了“拿着用吧,不用给钱”之类的情景,但是那样大多是碍于面子,而不是真心的关系转换。因此亲戚之间虽然经常说“见外”,但是人们都盼着见外一点才好,不同人身份与利益角色是人际关系差异化的基础,更是乡村中时代奉行却无人打破的传承。

  四、小结,恪守与发展并存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观念毕竟走向衰落,乡村中世代奉行与传承的各种制度也必将走向没落。但是,就像我们恪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样,老祖中传承下来的有些是不能丢的,因为这毕竟是中华精神依附的载体。恪守与发展并存,发扬自身与兼收并蓄共进,自我肯定与自我批评共行,中华文化批判地继承,乡村稳健振兴。

  中华必将因此更加繁荣,伟大复兴也必将不日而至!

读《乡土中国》有感6

  时常在不经意间触发思乡的情感。这情感恰如量好且又贪醉的人独饮一坛好酒一样,醉人、人醉的,只存乎于虚无缥缈的梦呓里。那种形同酒后跟接而来的感觉,多年来伴随着我置身在这迷惘、嘈杂的城市中,时隐时现,回味悠远。

  好酒的人贪杯,好读的人痴书。我对《乡土中国》的痴,若不是同样有染的人,根本就无法体会到那种难以言说的妙趣来。作为对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具体系的分析,乡土中国在费孝通先生笔下被概念化、抽象化、结构化,从而从整体上构建了一个理念中的社会。或许是因城市生活的曲折纷扰,也怪自己当年没有留下什么值得回想的文字,曾经对乡土乡情的那份狂热,如今随着时日风尘的洗刷,已慢慢模糊淡远;现在搜寻出来的一页页残存的记忆,仍旧借以惦念着那片纯净的乡土,已然成了自己守望宁静的世外桃源,只能相见于记忆的残影当中。而读过《乡土中国》,对中国乡村社会有了一番深刻地理解,从而不再局限于脑海中仅有的人和曾经发生的事。

  费老先生在序言中提到:这算不得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是个怎样的社会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宏大,未免让我们有点摸不清头绪。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乡村占了很大的比重,广阔的`地域形成了风格迥异的地方特色,不管是塞外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还是江南的"小桥流水人家",要想将乡土社会中的种种现象抽象概括出来也绝非易事。正因如此,《乡土中国》从社会的基础、结构和秩序三个方面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抽象和概括出包含在具体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有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各个方面。

  一、中国社会的基础——乡土本色

  所谓"乡土本色",是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一些本质性的特征和属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对于国人的概念不仅是记录着一串串脚印的印泥,也不是远洋海外,家中老人在行李中包裹的一抔乡土。乡土性是中国人流淌在血脉中的神圣感,几千年农业国家的思想影响至今,在国人身上根深蒂固。在乡土社会中人和空间的关系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不流动,因为"直接靠农业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方法,靠土地为生的人离不开土地,以土地形成了人们居住的环境、形成了家庭,从而形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单元——乡村。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则是孤立和隔膜,但这种"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中国不同于美国是以单个家庭为单位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整体上看,乡土社会最大的特征便是熟悉,或者称之为"gemeinschaft""有机团结""礼俗社会".作为中国社会的最基本的属性,乡土性植根于每个中国人的生活中,在中国城市化、现代化的潮流中,不少人离开了乡土,但"土气"未改。生于斯,长于斯,虽然安土重迁的观念淡化,但心中对那片故土的怀念永远不曾淡去。

  二、中国社会的结构——差序格局

  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造就了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几千年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孕育而成的乡土社会,其基本结构特征也正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以血缘关系联结成的社会网络中,社会关系就如同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如此,人便有远近亲疏之别,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同。我们平时所说的"自家人"可以把亲热之人都拉进来,既包括自己的家庭、家族、亲戚,又包括同村、同乡、同地区。这样,"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是公的",于是养成了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社会关系是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交往范围的扩大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成为一缕缕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在社会交往中形成了重人情、重关系、重圈子的独特形态。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

  三、中国社会的秩序——礼治社会

  乡土社会的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所谓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援引规范的性质。无疑,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礼治为要,法治是那种酷吏才做的事,礼治成为治国理政的蓝图,为历代圣贤所推崇,并常以"礼仪之邦"来自居。礼是什么?礼首先是一种传统,这样一来,即使号称"天子"的人也得尊"礼",改变它是不可以的。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在乡土中国,礼治是很有效的。而今,现代社会有了现代化的追求,乡土文明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法律已与生活息息相关,法治社会进程全面推进。而法治是管理国家的,德治是教化民众的,道德修养的提高可以全面改善个人素质,减少犯罪,无论是治国还是治家,惩罚都不是目的,求善才是真知。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时代的发展和变迁,又让"城"与"乡"彼此映照。乡土重建面临的难题在于乡村的空置与落寞,老弱病残根本无法(也不应该)负担起被青壮年们遗落在乡土上的重任。从而,乡土社会早已开始嬗变。她会走向何处,是不是还能安宁如初?我已迷失在我的乡村印象中。但我宁愿这样迷失着,一直迷失在不迷失的记忆里。

读《乡土中国》有感7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依赖着农业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农民的比重很高,农民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以前对中国的农村和乡土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想,但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感觉中国的乡土社会都是与书里讲的大同小异的。

  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正是世世代代的农耕生活养活着在这片乡土上生活着的农民,所以中国对土地的依赖,造就了这样的乡土社会,现在的“土”是贬义词,似乎带有点蔑视的味道,但我却觉得不然,土字就是代表着泥土,“土”就是乡下人的命脉。从前的农村生活,家家户户春播秋收,挖土豆、插秧、割麦、剥包谷都是我所经历过的。土地是神奇的,你对他有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分收获。乡下生活好像也不用怎么花钱,记得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井,春天在鸟语花香中播种,到了秋天便收获,家家有几颗枣树、核桃树、桃树。柴火上山坎几颗青?木,玉米棒棒也可以拿来烧,逢年过节买点糖果,添件新衣便是了。可见,“土”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

  费孝通先生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大概有:一是每家的耕地较少,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耕地距离不会太远。二是水利灌溉需要,聚在一起,合作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聚在一起为了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平分了家里的土地,一代一代的在一个地方增长人口。正是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导致了人被固定在那里。在时代洪潮的席卷下,从乡土时代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乡土时代的生活方式处处体现出了弊端,陌生人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以往那样每逢农忙时节,约定俗成的家与家联合在一起收获,今天在张三家割麦,明天在李四家打瓜,没有报酬,就是在一起吃口饭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的乡土文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也在更新,摈弃了传统的一些不适用的、不好的,遗留下一些人情的温度。

  学者将中西方文化作比较,西方社会,在美国,农场主都是一个人掌管着方圆几百上千亩的`土地,一家人孤独的生活,是因为处于初期,本就地广人稀,所以西方强调的是独立意识,负责意识,西方社会争得是权力,而我们的社会讲的却是交情,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看中团体,公私分明。但中国则不然。

  乡土社会在时间中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成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不必计划,所以时间自然会给我们选择出最适合的生活方案,我们每个人也正如作者所说,教师不应当只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所以,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真实定位,为社会的推进与变化积极助推便是。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们更有温度的执法,站在乡土社会的实际中,处理每一个案件,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那么社会矛盾将更少,社会将更加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将更加强烈!

  在这也希望,我们的乡村依旧美丽,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读《乡土中国》有感8

  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也得立足于自己的传统,或对其批判改造或对其继承发扬。我们要忠于中国的现代化,就要忠于中国的过去。忠于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向何方,应该如何走。

  《乡土中国》就是一本既忠于中国过去又忠于中国将来的书。首先,它面对的是中国的农业社会,通过社区调查追究中国农业社会的特点。在一个靠农业起家的国家,农村占据绝大部分的领土,直到现在这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现实。回到以前,按费孝通老前辈的意思说,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生于泥土、长于家族、教于礼教的社会。虽然那里有现代人看来尚未开化的“愚”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私”,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无为政治下的太平这会。其次,它对中国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发展做了一些暗示,如随着社会的发展,地缘会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等。

  一、乡土本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人的相对剽悍、豪放,南方人的相对柔弱、婉约,这与北方平原的旷荡和南方山水的缠绵是分布开的。土地养活着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和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之于乡土社会就如同水之于鱼,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土地与人的完美结合也培育出了五千余年古国古的农业文明,如此互利双赢的买卖,又有谁舍得丢弃了呢。在在物质生产能力极不发达,靠天吃饭的年代,拥有土地的心情,我不知该如何去描述,我想那就和今天处于小康社会的心情差不多吧。于是,与其说乡土社会的人不舍得土地,不如说土地束缚住了乡土社会的人。于此同时,乡土社会有了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土地的固定性征服了人口的流动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造成了一个环境内人们彼此熟悉的社会。我想正是这种惯于熟悉的环境而形成的惰性让乡土社会与现代充满着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阻碍了中过的现代化。

  二、文字下乡

  在两篇论文字下乡中,费老分别从时间和空间上阐述了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中的不必要性,而这不必要性正是建要立在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内部非常熟悉的乡土社会。

  文字与语言比较,依费老当时所言,文字适于间接传播并且有产生歧义的毛病,而语言则适于间接传播。我们就当代来看,语言在现代可以通过语音设备进行长距离的传播部分取代文字长途传播的功能。乡土社会在空间上因土地的限制而不会太大,并没有使用文字传播的必要,又因为彼此之间以及彼此对环境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熟悉,语言传播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歧义;再从时间上来看,我认为语言更有适应环境小范围变化的`可变性,因此用语言比用文字在同代和代际之间传播更具时效性。在乡土社会语言是优于文字的。

  关于乡土社会中人“愚”的问题,肥老的解释是,乡下人并不愚,愚是学习能力问题,而乡下人不识字只是知识积累问题,乡里人也有城里人不知道的知识。由此我的感想是:在社会发展,乡土的封闭性被打破的必然趋势下,文字下乡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并不是一个急于求成的是,而是当局如何抓住时机,提高文字下乡效率的问题。

  三、差序格局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我看来并不是指社会的冷漠,而是指乡土社会中合作的状况,在左邻右舍关门不见开门见,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天地里,怎么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呢?乡土社会确实是一个“私”当头的社会,人们都以“我”中心,考虑与人交往营建生活圈子,赚取社会资本。这一切的根源我认为在于封建自然经济的封闭性,自然是因为自给自足,虽然交换在小范围内存在,但人们的生活大多依赖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合作则多在自家土地上自家人之间产生。要强调的是,在物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年代,一心忙于自家的生产而无暇顾及他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费老把差序格局和传统格局对比,突出了西方社会的合作分工细致、权利义务分明与中国乡土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鲜明对比。

  四、乡土社会价值体系

  麻雀虽小,肝胆具全。乡土社会虽然范围小,但它毕竟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有着它独特的价值体系。就私人而言,有维系私人的道德,就社会而言,有礼治秩序、男女有别、无讼等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费老在《乡土中国》中将其归纳为孝与伦常。具体的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仁、义、礼、智、贤”等一系列儒家思想。中国素来有礼仪之邦的头衔,并且这不是自封的,相必着与占中国绝大部分领土的乡土社会在私人道德上的教化有很大关系。人们总是力求在对自己的克制上化解矛盾和纠纷,并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和感化人以此来实现“和”的目的。令人欣慰的是这确实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乡土社会,但它也有不足。在《从传统到先代》一书中,金耀基先生曾说,中国人对礼的过分注重即对人事的注重,使中国人对自然的探索仅限于美的欣赏,而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这是科学方面,中国人也曾为礼付出过生命的代价。用一部电视剧来说,《中国兄弟连》中就有这样悲惨的一幕,全唐庄的人对“皇军”以礼相待,因为他们从祖先那里学来的永远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然而,结果却是全庄人藏生火海。私人道德对人际关系一定时候是有用的,但不是时时有用,尤其是涉及民族利益之时,这是历史留下的教训。

  礼治秩序、无讼的观念、男女有别主要对社会整体而言。鲁迅在他的第一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中就说礼教统治下的社会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它不单吃祥林嫂、吴妈之类的女流,其实对处于统治地位的男性也实残忍无比。与方饭社会的法治不同,中国社会实礼治,虽然同样都是人在操作,但操作的规则却是截然不同的。法有赖于国家权力执行,而礼却是任何拥护它的人都可以执行,法比较明晰而礼却很模糊,这两者结合中国社会如何用礼来治也就无一定之规了。人们对礼教的敬畏也就油然而生,因而在行为上处处注意、不不小心,生怕一失足成万古恨,怕违反礼就处处去维护礼。可以说中国的礼治是在人们的敬畏中一步步加强的。对礼的敬畏也是“无讼”的观念的来源,用“讼”来解决矛盾,双方都会招致很严重的礼与法的惩戒,而采取“无讼”的方式,用礼来教化,代价就会小很多。在人治向法治转化的过程中,“无讼”的观念严重影响了法律地位的提升,阻碍了法制化进程。

  “男女授受不亲”是用礼来解释吴妈为何会在阿Q的“毒害”下自杀的最好答案。男女有别当然不止于此,费老在这本书中说,中国乡土社会形成了同性相吸的奇异现象,男女只有在生产和生育上是一致的,在心理上却不要求一致。这当然是一种畸形变态的社会,它使得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长期底下,但社会又离不开女性实现人类的延续。不过这种社会也有好的一面,那就是它使社会多了一个安定的因素。

  五、家的核心地位

  这里的家指家族,费老将其定义为家庭单系扩展的产物,它是以男性为对项的扩展。“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都说名女性不在扩展的范围之内。乡土中国知家而不知有社会,对他们来说,家就是归宿,出则为飘蓬,为游子。中国有一套家族制度,它由族中长老控制,长老们拥有教化的权力,“孝”就是他们实现权力的工具。“孝”在中国是一种高尚的品德,“百善孝为先”就可以印证,但它却含有相当分量的“顺从”的意思,顺从于父母、顺从于长老、顺从于传统。长老统治下的家族是个人生活的核心,它担当着政治、经济、教育等各类事业,其秩序也交于长老来维持。同样是《中国兄弟连》中的唐庄,如果不是长老的迂腐和坚持,那几百条活生生的生命也须不会有如此下场。

  六、无为政治

  费老在《乡土中国》中提到了四种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和时势权力。无为政治关乎前三种权力。乡土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资料极度缺乏,人们没有更多的富余产品去养活一个能控制他们的权力中心。中国有句古语“庙小容不下大佛”,乡土社会就是一个“小庙”,是不适宜横暴权力这样的“大佛”的。乡土社会是一个松散的家庭集合,以家庭为单位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使人们之间没有权利和义务可言,是没同意权力的。一代代的教化使人们都克己复礼,乡土社会呈现出一片“和谐安宁”的景象。虽说中国古代专制独裁,然而乡土社会因其封闭性确是一个国中之国,是一个“小国寡民”的世外桃源。

  七、发展趋势

  费老明显提出的发展趋势有地缘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以及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地缘冲破血缘,我的理解就是,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的联系的日益紧密,家族在社会中的作用会被削弱,而家族所担当的事业也会被众多专门的社会机构所代替。就拿教育来说吧,乡土社会中的人所受的教育来自家长,而现代社会则很多来自学校。传统教化的名实分离是随着社会的变迁产生的,是时势权力的结果,也是人们面对社会变迁的现实不得不承认而又不愿意承认的心是口非的现象。需要代替欲望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的积累,人们对自身的需求有了科学的认识并开始探索自己生存的条件用主动选择代替了顺从巧合和本能的结果。

  时间仓促,对《乡土中国》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来阅读,这篇感想多是用自己的话重复费老先生的观点,甚至其中也会有许多理解错误的地方。但读了它,我更加忠于中国的过去,我也更加忠于中国的未来,因为几十年前就有人能清醒地面对中国的过去,中国的崛起指日可待。

读《乡土中国》有感9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读《乡土中国》有感10

  初读《乡土中国》,只觉其学术性极强,晦涩难懂;再读,却觉其中思绪百味,值得细细琢磨。

  时光荏苒,日月换天,岁月变迁,这时代日新月异,变化得很快。乡土便与这高新时代格格不入它是一个慢热的名词。

  但,华夏儿女生于拥有着五千载记忆的泱泱大国,乡土于我们而言是陌生又熟悉的。曾经的乡土情结被古人真切地刻在骨头上,尤为铭心。因此,炎黄子孙的血液里流淌着乡土的图腾。

  所以我们为何安土重迁?为何聚族而居?又为何讲究叶落归根?

  这便不言而喻了。

  道乡土定首想土气、不讲究,乡下人。可城里人所鄙夷的土壤,是乡下人赖于生存的命根。城市被科技困住了,被钢筋混凝土包裹了,在没有土的世界里,对土的深恋便被深深封印了。或许只有靠土谋生,在其上播种、施肥、除草、收获的人才懂得土的可贵。土是从骨子里长出来的。

  乡土,土,有时是被寄予思念的。这土潮湿或干燥,但不变的是永远微腥的土气,萦绕鼻尖,撩动心里最细的那根弦。土也是一剂良药,给思乡的游子慰藉。农村人背井离乡,包裹深处,是纸包的一捧土。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来: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生长而发生的社会。另一种则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在中国乡土社区里的单位是村落,在村落里生活的人有与生俱来的熟悉和相互信任。这同样是土气的特色。以土为生的人,扎根于同一片土地,人与人之间便有了这无缘由的信任。这带着土气意味的信任与陌生人是无法行通的,流转到现代社会,更是让人难以接受。背离乡土的人在心中竖起高墙,隔离了伤害,也禁锢了自己。可实际上,人们内心深处的乡土情结,仍会让人保留着对他人一些无缘由的信任和善意。

  稳定这乡土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乡土社会中阻碍着共同生活的人充分了解的,却是生理上的差别。永远划分着人们生理差别的是性别。乡土社会还是一个排斥私情的社群,男女间关系必须有别仿佛是一种安排。为了保护和维持乡土的稳定,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男女之间不需要有感情,恋爱需要禁止,沟通并非必需,更不必追求心灵上的契合。所谓男女授受不亲,就是强调男女有别,从而守护乡土社会秩序的稳固有序。

  现如今男女间的隔阂似乎少了。男女有别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在现代社中被逐渐剥离。但两性交往中,因冲动带来的破坏仍值得我们警惕和引以为戒。

  乡土并不是中国的全部,但乡土本色并不会被时代浪潮淹没。

读《乡土中国》有感11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读《乡土中国》有感12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答复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终究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别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表达,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那么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根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方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荣耀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内幕,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表达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容许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开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代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开掘中华文化的深刻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读《乡土中国》有感13

  第一次读这本书,我觉得费孝通先生很独到精明的地方就是把我们没见过的,没听过的东西都写活了。里面很多都能勾起我的回忆,书中还有城市不曾见过的奇异的景色和淳朴的民风。我能明显得感受到离开家的游子对家的眷恋和不舍,渴望归家的强烈心愿,看是之后我有些疑惑,大城市快速发展的经济不是比乡村更能满足我们的生活需要,不是能更好的实现人生梦想吗?《乡土中国》,这本书打开了我对中国乡村悠久历史的新认识,带给我的震撼是任何一本政治书和历史书无法相媲的。像一本很珍贵的资料,又像是一本别样的回忆讨论录。

  费孝通先生在书的开头就写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农村每个人都是有土气的。他也正是希望通过《乡土中国》一书来探讨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全书的内容主围绕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展开讨论。我觉得对社会工作者了解参考起到很大作用。

  在我看来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一部了解社会生命的著作。他将村子的“五脏六腑”进行解剖,把整个村子看成一种生命的运作体系。而作为读者的我们通览全书,可以深切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窥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距离如今过去了很多年,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借鉴。

  本书名中的“乡土中国”,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地方。并不是详尽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且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依然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我自认为的乡土社会,就是一个朴实并且最基础的一个社会基础体系。一个根本的存在,对整个社会的运行与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概念在这个意义上只不过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所得出的看法与结论便都不一样。

  社会学家孔德曾经说过:“凡在上级的必然以下级为基础,因此也可以用下级来解释上级。”农村是整个中国的基层,是最基本的存在,中国现存的与新兴的很多阶层都是从农村分化出去的,就像土地是人们的根,所有都是从此分离不去的。因此研究乡村问题对于我国现在的发展以及未来的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

  “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是生活的常态,乡土社会中一块能用脚步丈量其长短的土地,可能就黏着一个家庭几代人的一生。固定的生活模式、熟悉的生活人群、不流动的生存空间、在各自孤立的社会圈子中形成了的“熟人社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有机社会,自发形成的。是一种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社会中,人从长大到死亡都是在一个熟悉的圈子里,人们从熟悉得到信任和安全感,契约与法律在乡土社会中反而成了衍生之物。维系着乡土间信任关系这是一种由熟悉而带来的可靠性,但这种“约定俗成”却与当下这个由陌生人所组成的社会显得格格不入。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之中,世代定居才是正常的,就像很多老人不愿意跟自己的子女去生活,愿意守着自己生活的这片土地,对土地也有着很强烈的感情。在他们眼中迁徙则是变态,哪怕是被迫离家迁徙,乡土社会的“根”是不变的,他们就像被风吹出去的种子一样,在落地生根以后,仍然会在新的村落中延续旧的习惯。这是我在书中看到的最有感触的一部分内容,在我心中,我的家,我的生活的场所,无论我在哪里,我的心也是一直属于那里的。就像坐上一班回家的大巴车,旅途中是最兴奋的,因为那种即将接触故土的心情,那久违的亲人便是乡土给我们最珍贵的感觉。

读《乡土中国》有感14

  近几日花了些时间,读完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倒是颇为感触,全文内容不多,也就寥寥数万字罢了。篇幅上倒是比不得某些个“大师”“教授”之流的大作,但是内容上却是字字珠玑,短短篇幅之间却是将中国几千年的乡土性质阐述得明明白白,不得不佩服先生大才。读毕后细细想了几日,总归动笔写下这篇书评,如能说清其中百一便是万幸。

  说到乡土中国,我无疑是亲切的,我的幼年是在中国西部一个典型的农村度过,倒是和费先生调查的云南村落差距不大。还是费先生笔下的典型的血缘村,全村上下几百人之间多多少少有些血缘关系,常常一个班上合上老师都是一个姓氏,并不奇怪。先生写下这十数篇文章时正是抗战,距今大致已有七十余年之久了,大抵是想看看在经历了新中国大力发展后的中华乡村,有无展现出其新貌呢?也是看到先生的认识大抵是在今日也是对我国乡村振兴有着独到的作用的。

  先生在“文字下乡”中提到,中国乡村的社会基础不变,文字下乡怕是难以推行的,更遑论文字所背负的文化了,在这里又必须要提出,先生在文中从未说过乡土文化较之所谓先进文化的优劣区别,先生本意中,大抵只有一种文化适不适合这样一片土地,乡土文化在这片土地上传承了几千年了,大抵是适合的,但是无奈外部条件的变化来临了,我们要做的至多能说是以一种文化去改变另一种文化。并不好说是愚昧或是其他。回到正题,如今的乡村文字大概算是下乡了,那么回看则是社会基础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呢?使得乡土社会这样一个本来不需要文字的社会主动的吸收着文化。

  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都知道一个特殊群体名为“农民工”,民工进城,这是一个文化群体向另一个文化群体的交流,什么支持着民工进城呢?是欲望。进城务工常常能获得不错的经济效益,所以民工需要留在城市,但是两个文化圈子的隔阂是巨大的阻力,所以当他们教育孩子时,文字是必不可少一环。这是生存的必须。况且与那些年月不同,乡村被真正的有效管理,识字无疑是必须的。所以我们看得到文字首先打破了乡村的壁垒,是欲望的巨大作用。

  前面说到了教育,在如今的乡村,确实有些像如费先生几十年前所见到的一般,存在着长老权力,但是现在无疑是分化了,弱化了。校园办进了乡村,于是乎我们看得到的教化权力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学院老师的现代化教育,但是乡村的孩子们又会受到长辈的管教,前面提到过,我们的社会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其伴生物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谁来带呢?年迈的爷爷奶奶罢了抑或是外公外婆。传统的祖辈,与孙儿们的差异无疑是极大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往往都识字不多,为数不多的几个字或许还是当年扫盲运动的遗留。孙儿们的疑惑他们解决不了,甚至他们的许多做法在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孙辈看来,是错误的愚昧的。就拿我来说,我算是幸运的一部分,因为我的母亲选择留在农村照顾我兄弟二人的学习,但是在与奶奶爷爷的交流时,仍是不免有许多矛盾。长老们说的话是错的,那又如何对年轻的.一辈起到教育与约束呢?所以乡土上的长老权力不可避免地被削弱,但是长老,或者说长辈的权力还是存在的,这是我们文明的重要遗产,不可磨灭的印记。

  当下的乡土社会无疑是弱化了,许多它的烙印被磨除,但是它毕竟还存在,而且乡土的破坏无疑是带来了一些十分严重的问题,当代大多数人的观点是乡土文明必须消亡,中国的现代化才能推进,而且我们也的确是这么做了,但是呢?出现了需许多严重的问题。就比如我曾提到的留守儿童,再比如当今乡村的消亡问题,都是急需注意的问题。

  当下的中国乡村状况回到历史中去不难发现有相似的情况。民国时,中国资本主义在曲折中发展,城市化方兴未艾。那时便是有着一批农民离开了土地,进入到城市,成为了工人,但是这样一批人是难以融入城市的,况且城市中的岗位是难以满足需求的,但是城市的生活无疑激起了他们的欲望,于是总有人走上了邪路;回到当下,我们的工作岗位是够了,但是是否能满足需求呢?回想起九十年代的“严打”时期,那又何尝不是民工进城的必然结果呢?这样的民工们,乡土文明的脱离者们,又能否融入这个他们向往的城市文明呢?答案是很少。这样的人最终往往只能回到乡土中,但是面对长老权力瓦解的乡土,面对着难以管教的儿女,常常被现实压垮。

  我们是不可能摆脱乡土的,身为在这片土地上长出的人,乡土的基因是写进了我们的DNA的,而乡土中许许多多的智慧又何尝不能适用于当下的乡村振兴呢?昔年,阎锡山在山西大力倡导旧道德,清理旧风遗俗,倒是使得山西经济发展,社会平稳,不失为当时国内的典范。据这样一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在推进现代化时,不妨从我们的文化出发,与其消亡一种文化不如接纳与融合,见识过日本的知道,除了东京都,京都,大阪等大城市以外的乡村,可以说完全的空心了。乡村可以说是失去了其生命力。中国绝不能走那样的老路,中国的乡村可以说是大有可为的,此次的疫情其实就彰显了乡村的作用,乡村的生产生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而且乡村吸收许多从城区撤出的市民,大大减轻了城区防疫压力。

  幸运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国家正在注意到这个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枫桥经验,许许多多我们乡土的智慧应用在了发生变化的农村,而且在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后,宗族的力量又开始发展,但是却并非是有着错误的一面,而是有着协助社会发展一方面积极作用,极大程度的推进了乡村建设。

  我们是土地里长出的人,乡土文明从未远去,当我们学着接纳它改造它时,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读《乡土中国》有感15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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