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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喜欢高中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喜欢高中作文1
这世上有一个人让我牵肠挂肚
我时常想着他
我希望听到他的声音
我希望他总能陪着我
这世上有一个人让我日思夜想
我时常想着他
我希望看到他的面容
我希望他永远陪在我身边
这世上有一个人让我深爱至此
我时常想着他
我希望陪伴在他身边
我希望他永远无忧无虑
我所牵挂、想念、深爱的人啊
你是我唯一的阳光与笑容
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关于你的一切
我无法与你携手走过天下最漫长的路
但请允许我陪伴你、祝福你
直到永远
——题记
夜深了,正是思绪最感性的时候,我又开始想起你。
她们说青春期悸动,总有几个喜欢的人,我总说我没有。我承认我撒谎了,对于你。我是喜欢的啊!
我依然记得,20xx年冬日的某天下午,我结识了那个幽默风趣的你,从20xx到现在20xx即将结束,我看你一点一点蜕变,终将羽化成蝶,美不胜收。
记得起初看你的视频时,我还是个小学生呢,你的幽默风趣吸引了我,我也从起初对你的视频,从打发时间以意义到现在,成为我生活中不可切割的一部分。如今回头一看,才发现,你就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
我对你哦,也是怀有感谢的,喜欢你的时候,是我最叛逆的'时候,时不时和父母吵架、冷战。因为叛逆心理以及其他一系列的原因,那时就觉得自己活在一片黑暗中,看不到前方的路,直到我遇见了你。你像一缕阳光,愿穿过万千严寒与黑暗,给我一番温暖。
你有时也会自嘲。
你总说自己的声音奶声奶气的,但是就是它带给我许多欢愉。
你说自己唱歌不好听,其实还好,它在我心中早已宛如天籁。
......
我的世界很小,你却是我最大的向往,在心中根深蒂固。你的世界很大,而又宽广无边且美丽不可方物。我相信你是一个温柔而又细心的人,我相信和你在一起的人会幸运而幸福,所以,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善解人意而又爱你的女孩。这之后的某一天,你会与她一起在阿尔卑斯山上看世界上最美的日出日落,你会和她漫步过一片又一片烂漫的薰衣草花田,你们会在别人的祝福下,走进这世上最神圣而虔诚的殿堂。她会是你一生所爱,会和你走完这世上最漫长的路,陪你度过余生。
我也很明白,那个人不会是我,却会承载我最大的祝福。
我知道,我不可能和你走过一切,我只会是你生命之中,一个陌生的旅客。但是啊,我依然想和你说:
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喜欢你的笑声,喜欢你那较为幼稚的声音,喜欢你有时不顾形象的喊叫,喜欢你带给我的一切的快乐。
我真的很感谢,很感谢你,因为在那段我认为极为黑暗冰冷的时光里,只有你会陪着我,只有你会在严冬里说一句:“天冷了,多穿点衣服,多喝点水。”即使我明白这句话不仅仅是对我说的。
我错过你的许许多多,但是,我却会给你以最大的支持与陪伴。
你可能不会是我心头的朱砂痣,头顶的白月光,却是冬日里的阳光,我一切温暖与快乐的来源,我最大的向往和寄托。你不是这世上最好的人,但是在我心中早已是最好。
感谢你的陪伴温暖我的心扉,愿你一切安好,因为这样,我才安心。
20xx.12.16
喜欢高中作文2
我喜欢在历史文化的长河中漫游,因为那里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经典,它的每一个支脉随时都激荡着国人的上扬,同时也涤荡着劣根性的文化。
我喜欢春秋战国时代的游说者,是他们让君王仁政,令百姓在纷乱中曾偏安一隅,尽管他们无官无职,但他们在中国历史的进程中占一席之地。
我喜欢孔孟之道中的圣人古训,是他们开学校教育之先河,令平民子弟也能走进学堂,尢令后人引以为循的治世治学思想,更是中华民族代代传承不息的瑰宝,是当下人类精神的直接载体,因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做为君王的辅政者,我喜欢韩非子的法治理念,更佩服其超前的顺应历史潮流的意识。我不喜欢李斯的圆滑乃至奸诈,因为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毕竟一度阻碍了儒家文化的传播,而他曾经是这一悲剧的始作俑者和推波助澜者。
我喜欢项羽的霸气,但我不愿看到其弥留之际为红颜而悲而残的一幕,是男人吗?到底是英雄气短,还是儿女情长?!霸气再加上豪气等于浩气岂不更加圆满!?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吗?还是······难怪他大气不成,而刘邦却大器晚成!李清照不是留下了“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诗句吗?话柄也!
我喜欢文人骨子里那股傲气,一个文弱书生除了能写出荡气回肠的诗篇,亦能在大义之前铁嘴钢牙,宁死不屈,何等风流! 我喜欢苏东坡词风,豪放不拘。想做一个狂人!
我喜欢李白的浪漫,想做个云游四海的野人!
我喜欢郭沫若历史题材的剧作和散文,深邃高远,但我不喜欢他的诗章,只因总看到其淡淡的脂粉味儿,多少有点做作;更不喜欢徐志摩言词里的缠绵,堂堂七尺男儿不去干点顶天立地的事业,整天琢磨女人,做个比喻也少不了用个诸如“妩媚”、“婀娜”之类的词,反正得带女子旁的`字。可惜了他的才干,难怪有人叫他“天字第一号情种”!
为人做事,我喜欢有自己的风格,不喜欢人云亦云;交朋友,我喜欢雪中送炭,不喜欢锦上添花,因为我知道君子之交淡如水;对亲人,我喜欢中庸之道,因为我深知物极必反;对长辈,我喜欢用《弟子规》来践行,对幼稚,我经常嘱咐晚辈:“看看《增广贤文》吧”!意在促其尽早成熟。
春天,我喜欢一家三口到户外去领略大自然的风光,这时我会像个孩子,与女儿嬉戏,与妻子浪漫,当诗兴大发时我会随口吟上几句唐诗宋词,而且旁若无人的故作姿态,一来给亲人增加点情趣,二来也想从小激发孩子的兴趣,增加点文化氛围,我只想在耳闻目染、潜移默化中去影响她,让她有点崇拜,逐渐形成自己的文化积淀和底蕴。 我喜欢在屈指数算年轮时,警醒自己:“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当我看到相扶相携的一对老夫妻漫步在公园里时,我会很自然地想起叶剑英老帅八十抒怀的”老夫喜作黄昏颂,满目青山夕照明”。 我喜欢感时,我喜欢遐想。
总之,我在喜欢中陶醉,在陶醉中忘我,在忘我中收获。我收获了知识,收获了亲情、友情,更重要的是我真像个大人了,像个兄弟、像个父亲、像个儿子……
还有,我正是在自己喜欢的氛围中,在人生的坐标系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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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艾叶飘香的季节,轻轻咬上一口黏香的粽子,糯米的香味在口中氤氲开来,在袅袅的燃艾烟气中,我恍惚看到了迤迤逦逦的汨罗江,在这块肥沃的土地上奔流不息。
一个枯槁的老者蹒跚走向江边,花白的双鬓,憔悴的脸色,凄惨而又悲壮。一个打渔的隐者伫立于江边,渔夫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世人皆浊,何不淈其泥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哺其糟而歠其酾?何故深思高举,自令放为?”屈原曰:“吾闻之,新沐者必弹冠,新沐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渔父莞尔而笑,鼓枻而去,乃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遂去,不复与言。
老者望着咆哮的江水,泪无声地滑落,国已破,他无能为力,可他更不愿背离国家,苟且于世。于是,纵身一跳,永远陪伴死去的`国家。他就是屈原。屈原的一生是一个悲剧,一个爱国者的悲剧,一个改革家的悲剧,一个正义毁于邪恶的悲剧。于政他是一个失败者,他的理想,他的事业都被无情的扼杀。二十多岁,他风华正茂展现不可估量的壮志才华,得到楚怀王的赏识,升至左徒。然而,卓越的人往往遭小人的嫉妒,以公子子兰为首的贵族便将炉火烧在他身上,屈原极力主张的六国联盟共同抗秦却被奸人拆散,自己反遭诬陷。
在前305年,屈原反对楚怀王与秦国订立黄棘之盟,但是楚国还是彻底投入了秦的怀抱。使得屈原亦被楚怀王逐出郢都,开始了流放生涯。结果楚怀王被秦国诱去,囚死于秦国。顷襄王即位后,屈原继续受到迫害,并被放逐到江南。奸臣当道,忠良被迫定,梦国注定要毁灭。在顷襄王二十一年,秦攻打楚国。次年,眼看就要国破人亡,屈原于悲愤之中,抱石自沉汨罗江,一颗闪耀异彩的明星在浪涛中陨落。杜甫曾有计云:“百丈牵江色,孤舟泛日斜。兴来犹履,月断更云沙。山鬼迷春竹,汀娥倚暮花。
湖面清绝地,万古一长嗟。”屈原未能在政史上留下光辉的一笔,或许上天就注定他成不了一个成功的政治家,但他的铮铮风骨却是后世拼搏抗争的楷模。他不会不明白忠贞耿有会遭奸谄所害,但却始终“忍而不能舍也。”在“楚材晋用”的时代他完全可去别国寻求出路。但他挚爱他的楚国,他用自己的全部去爱,哪怕是生命。他对祖国的无限忠诚与“可与日月争光”的意志,在纵身一跳的那一刻被定格。屈原亦是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
很难想象,一个仕途如此坎坷的诗人却充满了积极的浪漫主义气息,这是因为他把热烈追求的抱负融入了艺术的想象和神奇的意境之中。他的《离骚》以其大胆、丰富的幻想被后人推崇。他开创了新诗体—楚辞。极大丰富了诗歌的表现力,为中国古代诗歌创作开创了一片新天地。近代学者梁启超首推他为“中国文学家的老祖字”。鲁南辞赋协会主席韩邦亭先生所作《屈原赋》须曰:“诗家元祖,辉映彼苍。其文丽雅,其气恢张。层出锦句,饶有兰香。幼能济困,志在兴邦。德垂千祀,韵布一方。形随野老,思忧庙堂。举身赴水,可鉴衷肠。”屈原的一生像一本奇光异彩的浪漫书册,令人向往。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我剥开粽子,投入水中,在心中默念:“屈原,请慢用!”
喜欢高中作文4
我喜欢颜色。我喜欢鲜艳娇嫩的暖色,也喜欢宁然清爽的冷色。我喜欢浅一些的颜色,喜欢明薄纯粹的色彩。曾经有一段时间,偏爱过冷漠而凝滞的暗灰与黑,固执地认为这些就是我生命的色调。我记得我还想过,我永远都不会再喜欢橙黄与红这样喜气洋洋的颜色了,它们已经远得像在另一个结界似的。可是现在,当我看到笼罩着一层毛茸茸光晕的橙红色太阳散着温暖而欢喜的光芒,看到新鲜而饱满、光滑得折射着淡淡光彩的橘子,看到某个夜晚,漆黑如墨的夜空悬挂着一轮水红色的弦月时,我居然依然会感到莫名的欣喜和感动,它们在身体的某个很深的地方,啜泣一般地奏响了。
我喜欢季节。喜欢春,喜欢春的复苏,喜欢那些飞扬在春日里的美丽风筝;喜欢夏,喜欢夏日清凉的泉水和香甜可口的冰淇淋;喜欢秋,喜欢看枯叶随风漫卷,挥洒别样的情怀。四季我皆爱,却最爱冬。许是因为我出生在冬季吧,那些冬日里另人颤粟的寒冷居然也成了我恋冬的原因。冬日,有大风。冬的风气势浩荡,铺天盖地围剿苍穹,风里面还夹杂着旷远苍茫的气息,凛冽,铿锵,像某种金属般质地硬朗。站在这样的风中张开双臂,让宽大的风衣里灌满风的呼啸,人,真的要呼啦啦飞起来呢。风是永远不会停的,它们以路过却不回首的姿态渐次穿过我暖烘烘的身体,卷走纠缠的温度,敲打我暴露在空气中的脸颊,染上一层最自然的高原红。张大嘴巴贪婪地吞咽东风,它的干冷,它的凛冽,和它作为一个流浪者的气质,好像被我尽收胸腔。霎的,身与心与魂,豁然开张。
我喜欢一些可爱的小矛盾。小小的矛盾,无伤大雅,有些古怪,有些无奈,因此格外生动可爱。就像我喜欢看书,喜欢花大把大把的'时间整个儿地浸在书中,喜欢把脸埋在书上,使劲地嗅着或浓或淡的油墨气味一样。那油墨的气味我想说不上香,因为有时候,我甚至也会厌烦。比如学校新印了好几摞的油印试卷,就散发着类似的味道。我讨厌那些试卷,于是爱屋及乌般的,我讨厌它们的味道。再于是,奇怪了,矛盾了,我时时恋这气味又明明时时厌恶,相反的两种感觉偶然交织冲撞,这便是一种小小的矛盾。其实,我想说的是,这种矛盾多么有趣啊,它们或许仅仅属于你,它们给生活染上了一些截然相反的色调,它们时有碰撞,然后你的心上就会叮叮咚咚地响开了。
我喜欢一些简单的句子。寥寥几个字,居然有种超出平面的奇妙感应。那字不止是字了,甚至成了嗅觉听觉和触觉。川端康成说:“凌晨四点钟,看到海棠花未眠。”他这么浅浅一句话,轻轻地也不经意地缠住了我的心——凌晨,夜将尽未尽,晨将至未至,花依然未眠——这是多么清美的意象啊,如梦如诗如画,如最温柔的光辉,作家孩童般敏感洁净的心境,忽然展成光晕,让人惊叹、折服。于是这琐碎的日子,忽然间盈满花香,心,已是圣洁如洗。我喜欢这如诗的句子,还喜欢那些平白之至的话语。最近总是听说这样一句话:“这一秒不失望,下一秒就会有奇迹。”这句子干脆,几乎让人要朗朗脱口而出,其实细想,这话分明是骗人呢——若真是如此奇迹岂不降值了?可是我偏偏喜欢它。我们都喜欢把失望和不快都压缩在瞬间,让好运紧随其后而来。这样的句子,多遂人意呀。况且,读着它,我几乎真的就要坚定地相信,相信下一刻即将喷薄的奇迹了。简单平白,但是——给予人欣慰与信念——有时候,这些,已足够美妙。
我还喜欢,这样一个我,心中充满了爱和美,能喜欢那么多,值得喜欢的。
喜欢高中作文5
喜欢沈从文,无关他著名的作家身份,无关他的名著小说,也无关他成功或是失败,只关乎他的青少年时期,他的美丽家乡——湘西。
沈从文,在他的有生之年所取得的地位和成就是很瞩目的,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天才作家,我们后世人应该尊称一声沈老先生。可是,在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贪玩的小男孩,有点与众不同的小伙子。因为,他离开湘西去北京时才刚满二十岁,而我所喜欢的沈从文是在湘西里的沈从文,所以,他在我心目中永远都是神奇特别的小伙子。
沈从文出生在没落将军家庭,祖父官至贵州提督,相当于现省军区司令。因祖父死得早,没有留下孩子,沈从文父亲便过继到祖父家。也正因为祖父死得早,沈从文父亲并没有如愿变成祖父那样的大将军,家境日益没落。有人以为,像很多古时名门望族那样,家族没落后,会有子孙发奋读书,崛起重振门楣,才有了我们所知道的沈从文。要是真的这样认为,那就大错特错了。
从文从不爱读书,最爱玩。他不懂为何要到书塾里,摇头晃脑地背那些四书五经,更不懂背了这些书有什么用处。于是逃学就成了他整个求学阶段所做的唯一一件事。逃学的时间他干什么去呢?这个可爱的'孩子真的很可爱!他先把书篮藏到一些庙里的佛像后面,为的是怕别人识别他是逃学生。然后他就从城南逛到城北,再由城西穿到城东,要么看老婆子磨针,要么看打铁佬打铁,要么看妇人织篓子;一会爬上人家的果树上摘果子吃,一会下河里游泳抓鱼,一会到城墙边抓蛐蛐;时而傻傻地看工人染布,时而看看豆腐是如何磨成,时而去帮别人磨刀;他孰知烧窑的味道,懂得宰牛的程序,晓得大黄喉蛇的鸣声......在他小小的脑袋瓜里,熟知乡间市井的一切什活,了解一切作坊的工序,他觉得这些都比读四书五经强多,有趣好玩多了。逃学的后果免不了受到惩罚,在书塾里对着孔老夫子图像一顿挨打,一边受打一边想着那许多有趣的事物,都不觉得痛;回到家里关黑房子一关就几个时辰,他满脑子筹谋的是明天要去哪里玩,想着想着时间就过去了。如此童年,任谁不羡慕不欢喜,我是极喜欢的。
他爱游泳,哥哥来抓他,把他放在河边的衣服收没,他便等天黑了用藤蔓遮身跑回家;下次,哥哥再来抓他时,他早把衣服藏好了;哥哥在河里寻找他身影时,他早捏着鼻子躲到水下面去了;等到回家时,在必经的路口被哥哥逮到时便乖乖顺顺地自己跑回家去领罚,免去被哥哥揪衣领的难堪。他爱玩水,下雨天,别人躲开街上的积水走,他穿着布鞋故意踩踏积水,踢起来玩,家人唯有下雨天给他穿雨靴,结果,他把雨靴脱了继续玩,秋天的季节那么冷,只有他不知冷为何物。他爱看大人之间的决斗,有时自己也和同龄人格斗一场,一把自己削好的竹匕首就像是英雄的宝刀傍身。爱凑热闹,法场处决犯人,他总要赶上看那 “精彩”一刀。就连是死人下葬,他也要看看和自家的风俗有什么不同。甚至,他还迷上了的刺激,把买菜钱拿去返本,被哥哥用鞭子打得伤痕累累也不怕。 这样的他,家人对他可谓失望透顶,体面的亲戚们更对他纷纷摇头。
其实,这是他探知外面精彩世界的一种方式,而且他迷恋于与大自然亲近的一切,也热衷于人们日常生活的一切人事活什。他不会去分辨它的好坏,也不去评估善恶,只知道自己内心的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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