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我作文

时间:2022-07-16 12:32:48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精品】高中的我作文汇总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中的我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高中的我作文汇总7篇

高中的我作文 篇1

  以往的军训都是在和教官们嘻嘻哈哈、打闹中度过的,所以高中的这次军训的一开始我是抱着玩和嬉戏的心态去的,然而那披着狼皮的羊——魔鬼训练营正狞笑着悄然地打开了它的大门,等待我的是——一段难以忘记的经历…… 当我进入军训时住的宿舍,捏着鼻子,皱着眉头带着抗拒地穿上那套明显没有洗过的、一直散发着臭味的军服时,在台下听着教官训话、接受惩罚时,我才意识到军训真的开始啦了…… 刚开始时,天公不作美,来的`时候还风高气爽的,转眼间就变成烈日当空,我们都不禁苦笑着埋怨起老天。埋怨归埋怨,高中部的我们毕竟也经历过了,所以还是站着军姿耸立在草地上。可初一的小孩纸可能没有受过军训,所以渐渐开始乱了、吵闹起来。上面那教官开始大喊“安静”可初一的童鞋根本不当一回事,依然我行我素,继续讲话。凭着多年的经验,我知道这回初一的死定了。果然上面那大叔语气越来越不耐烦,怒喊:“都给我蹲下,伸直你们的手!”“草,我们都要!”我不禁满头黑线,咒骂道,“神坑啊!!”我旁边的伙伴苦笑着小声的说道:“忍忍吧!是这样的了。”我无奈地摇摇头,委屈的伸直了双手。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那毒辣的太阳也越来越猛,而我头上的汗水也一滴一滴的滴落下来,有的滑过我的鼻梁,有的从我的脸颊旁滑下,更有甚者竟然进入我的眼睛,那滋味,惨啊~更可怕的是我的手随着时间的流逝开始变的麻痹、酸痛。我那时终于开始觉得这军训和平时的不同了,这不是来玩的,是接受训练的。听着那大叔在上面滔滔不绝,以致水花四溅是,说真的,当时我真有种冲上去跟他拼命的冲动。那大叔从口袋中掏出手机,看了看,仿佛思考了一下,应该考虑到有的同学还是第一次,不能太过分了,再加上吃饭时间也到了,他终于下了放手的命令,我们立马放下双手,可初一的孩纸或许尚未吃过这样的苦,且不懂看教官的脸色,立刻松懈了下来,又讲起话来,上面那位应该又不爽了,又大喊“举起双手”,“***!”我咬牙切齿的骂道。但又不得不举起双手,挺直地站在草地。痛苦啊。 但从那时起,我深刻的意识到每个人都代表着整个集体,无论是谁犯错了,整个集体都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也从后面的训练中我慢慢的体会到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的含义,也明白了在那里就要遵守那里的纪律,决不能因为自己而连累大家。 永远记住那句话“你可以不高尚,但绝不可以缺德!”

高中的我作文 篇2

  20xx年,秋,还在美国旧金山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我接到国内紧急通知,匆忙赶回了中国。一下飞机便直达李博士办公室回报情况。自从20xx年开始,全世界人口已经从67亿增加到了70亿,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加使大面积的森林、田地变成了一座座高楼大厦、、、如果再不采取措施控制,最后会变成全球性的灾难问题,直接殃及人类的生活,说完,李博士叹了一口气。这个迫在眉睫的难题确实让我这个天文学家也无能为力。突然,我的脑海里闪现出一个主意——克隆地球。“对,克隆地球”!李博士显得兴致勃勃,这个世界性先进科技怎么没有试着用在这个地方呢,我们说干就干。

  李博士从技术分析师那里找到土壤、水、动植物、煤炭、石油等克隆地球所需要的所有成分提取基因,制成一个蓝色的球体;接着我们还用“天河5号”超级计算机作了纳米级检查,检验结果证明制作的非常成功,非常合理;随后我们把它命名为“地球二号'并放入了温室。

  大约半个月之后,是“地球2号”离开温室的时候了,我们用高级的太空发射器把它送到了月球的左边;“地球二号”在太空中不断变大,直道它的赤道和地球赤道一样长为止。后来,许许多多的人们陆续搬到“地球二号”上居住,并快乐幸福的'生活着。

  一天一位记者采访我们问“你们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我们异口同声的说:“当然是整理我们的老家----地球了!”

高中的我作文 篇3

  走过了太多,一回头,却发现一切早已面目全非。

  ——题记

  最初是发现自己有些不太熟悉自己的字迹了,仿佛从尘土中掘出千年的古书,那些刻印让你恍惚,让你想象那曾经应是什么样的朝代。那日忽地翻阅了过往的笔迹,一笔一画都张牙舞爪得难以辨认。但毕竟是我亲手留下的痕迹,单是看着那些奇形怪状的文字,脑中的句子总是先于视觉的意识浮出,然后不知不觉中就重溯了那段模糊的时光,举手投足间洒下模糊的影子。

  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兆头。人生随着成长而变得仓促,一同仓促的,还有我的文字。抄笔记,写作业,各种考试,速度的要求让我的字迹变得随意。笔划过纸张,越来越快,文字都成了勾勒无章的线条。渐渐地,几乎要认不得自己的字迹了。如果一个人认不得自己的文字,那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这说明生活太过残酷,让他真实的自我早已不知被抛到何处。有时我也想要静下心来,放慢速度,写回自己原来的笔画,却发现一切都只是徒劳的努力,苍白的矫饰。

  你在变化,你就抓不住原来的你。你恒常流动,恒常变化,从以弗所来到小亚细亚的哲学家赫拉克里特斯就认为“所有事物都是流动的”。只是有时候,流动的你变化不多,回首时你还能看见原来的你,那模样也还算清晰。如今我有闲暇回眸时,却发现曾经的我早已不知被冲刷到何处。

  一回头发现什么都变了,仿佛从前活过的人不是自己似的,那些一深一浅的脚印,被风化磨平,残留的空气里,已然消失了自己行走时的身形。于是从缺失自己的空隙里,迸发出一片漠然的苍白,篡改了我一个人的历史。我回首往事时只觉得有一片茫然的空白,填充着那看似不属于我的人生。不慎迷失了曾经。

  但人的记忆有限,你的大脑能保留住的曾经也十分有限。生活的冲刷如此激烈,谁又能保证自己的过去依然被扼守得完整?我宁可相信我的过去还是美好的。站在暖意初露的灰色城市中间,各种温热的感觉从四面八方向我裹挟而来,我又在重新晾晒我的记忆。当我的人生开始变得封闭,回忆就成了最容易拓展的空间。最自由的时候是小学,带着满满的幼稚和天真。

  上五天课就可以放两天假的生活,现在看来已如登天一般美好,但对当初什么都不懂的小学生来说却还是一种可怕的煎熬。还有一件幸福的事就是可以走读。仅仅是从家到学校一天四次的来来往往,偶尔东西落在家或学校回去拿可以扩展到六次,这就让我对周边世界有了一定限度的了解。从家到学校,位移是一定的,但是行走的路径却是可以无限拓展的,于是我就对周边的世界编织了一个网状的印象。那种印象是会更新的,我用我的眼睛见证了这一带商店的更新换代。家门口正在建一家美式快餐店,哪个红绿灯旁边的烟酒商行开始卖冰淇淋和蛋挞,原来这里的电器店改成了一家美容店……这个地方所有商铺的变迁都逃不过我的法眼。但是除了关注到这些细微的变化,也有别的一些东西可以被发现。桥下有个卖冷饮的老奶奶,你跟她打招呼时甜蜜一些,她就会给你一些额外的优惠;那条阴暗的巷子里养着一只跟狮子一样大的金毛大犬,我有好几年不敢走那条路,并且那条路上还经常传言有严重的犯罪案件;大路边上有一家商店一夜之间忽然关上大门再也不打开了,墙上用红油漆写着大大的“杀人偿命”,也让我和同学议论纷纷……我的小学或许是一所不怎么起眼的小学,但我现在回忆时却能肯定我在那里度过一段很滋润的岁月。我离开小学后,身体就被长久地禁锢在学校或家中了,我对我身边的世界缺乏了解。最近几年在家乡行走时,发现有无数商店背着我的法眼偷偷地改变了容颜,整条街下来几乎要面目全非。我开始惊讶我曾在这里活过那么多年,而活过的时间却都淡泊如水,一旦逝去就彻底地不留痕迹。我在内心呼喊,呼喊逝去的时间倒着回来,而一路上商店依然纹丝不动,华灯依旧,整个世界照着原来的轨迹车水马龙。

  我的小学生活,虽然一副看不到大世界的模样,但那时日子真的很开放,我每天都能感到世界那些细微的流动。如今,当我感受到世界的流动时,原来的世界早已不知道被甩到何处了,于是我的世界恍恍惚惚,我的过去似乎成了别人人生的片段。

  我不得不承认我现在的人生很封闭,人在成长过程中磨灭了对世界的好奇心,磨平了棱角只往高考、大学里钻。历史作为最好的见证,中国近代的屈辱史就告诉我们封闭一定是没有好下场的。

  小学除了给我空间上的自由——好像也真的只给了我空间上的自由。小学的辅导班是很疯狂的,双休日几乎不能给我什么空闲的时间,平时的话,好像也很辛苦。现在想想,以前做作业做得真是慢,步入五六年级后作业平均都要写到十点多。我记得有一天我很夸张地写到了第二天,妈妈实在看不下去了,毕业考前一两个月吧,作业量达到了有史以来最可怕的巅峰,她就把我托到老师家里去了,然后我的幸福生活就开始了。在老师家中,和另外几个同学互帮互助,共同研讨答案,在计算机和自己购买的答案的强力辅助下,我的作业写得飞快,平均七点多就能完成了。这段日子给了我的小学时光一个安闲的尾声。

  然后说到小学的活动。不得不承认我的小学校园比我现在的高中还要小,但不管怎么说它还是给了我的童年丰富的活动。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准备元旦晚会上的英语话剧,我们演的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故事。当我刚听到有这个话剧节目时负责的几个同学就跟我说已经把我算进演员里了,并且已经在没有我的情况下,当我在那里排练了一次了。于是我也欣然同意了这桩子和学习无关的事。刚开始是和同年级别的班的话剧组进行PK,选出最好的参加晚会。我们每天必排练一次,在我们的勤奋努力加缠着英语老师求指导的帮助下,我们终于以一点点的优势胜过了一个只排练过一次的话剧组,获得了元旦晚会的演出资格。那一年那座有着百年历史的教学楼,因为成为危房被强拆了,关于那座房子,我有一段极鲜明的记忆。我的二、三年级时光是在那里度过的。二年级的有一天,我正和同学在卫生包干区扫地,然后有三年级的大哥哥仗着年龄优势把垃圾扫到了我们的包干区。我们收下了他的垃圾,然后在他走了之后开始痛骂三年级的学生。那个同学告诉我,男生到了三年级都会变坏的,只有女生会稍微好一点。我听了之后就觉得非常害怕:啊,三年级这么可怕,我一定要控制住,不能变坏。当然到了三年级以后那种超自然的现象没有发生。

  回到正题。因为部分校舍被拆除了,所以剩下来的教学楼的所有空间都被挪用来当教室了。我们那个巨大的阅览室,一番整理后被一到六年级六个英语办公室瓜分得一干二净,还留出了一条别具风格的走廊。因为建得很粗糙,所以那个地方所有的墙都是随意拼接的三合板,表面上还有很多没清理的木屑。那段排练的时光,我们每天都出入那个全是三合板的地方,一眼望去,全是三合板,三合板,三合板的卡其色包裹了我那段时期能见的所有色调。

  说到这里我还没谈过我的角色。我告诉你我演的是小矮人你会笑吗(我很高)?事实上这演员很不好找,结果找过来的小矮人里一半的都比白雪公主要高,白雪公主表示压力很大。然后就是我讲的话很少,我现在拼命回忆好像也只觉得我的台词就那么三四句。也没办法嘛,白雪公主一个人对七个小矮人,小矮人话语总数除以7本来就没几句了,弄得大家个个都是跑龙套似的。排练的日子总是让我觉得很高兴,我们因它耽误了学习仍乐此不疲。终于到了最后演出的时候,全英语办公室的老师来为我们化妆。她们拿出各种家藏的化妆品为我们化妆,一人准备一种,我绕着她们走一圈出来脸就不知道成什么样了。好像还租来了小矮人的服装,我当初穿的时候还觉得一切顺理成章,现在回忆才发现那根本就是圣诞老人的衣服!而且小矮人的衣服都超级小,我很艰难地才把它穿了起来(我就说我演小矮人肯定很好笑)。我还记得我一拿到那个红色的帽子,就把那个帽子顶上的白球弄掉了。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那座被拆了的房子。我还在学校里的`时候始终没有机会看到它被再建起来,后来我回访母校时,才发现那个地方在同学们建游泳池的猜测声中又盖起了一座新的教学楼。

  这是我对小学记忆最清晰的一件事。那段时光生活曾焕发出异样的色彩,是我如今蓬头垢面地从作业中抬起头来所见的一切所不能比的。长大后才发现曾经的生活是多么美好,而且自己却在此刻开始永不回头地长大。我真的承认那曾经的一切都是幸福的,也的的确确是我亲身经历的,不管我现在回首所见的记忆有多么模棱两可,那些早期时光的记忆却永远是真实和不容欺骗的。我曾活过,那些记忆都是我的。

  而如今回想起曾经单纯的生活,心中总是有些迷乱。我不曾怀疑那曾是我活过的,我怀疑不是我活过的我也一一活过。生活就是不容许你太过仓促,否则等你回头你会发现一切都面目全非。

  没有认真回忆的话我也不会发现我记忆的土壤是多么富饶的宝藏。在日渐灰暗而逼仄的生活里,回忆中的一切无疑成为了一片永不被侵犯的净土。我仿佛看见我灰白色的生活空间破裂出混乱的裂缝,翠绿的荒草从罅隙中疯狂地涌出,蔓延了我整个世界,把真实的世界狠狠地窒息在它的枝叶之间。它浸出使人麻痹的毒液,让人麻木在这个逐渐失去活力的空间,忘了生命原来的样子。

  岁月变迁,这些年忘身于学习,理性的知识盘踞了我大脑的大片领地,以至于我完全不知道窗外世界早已是沧海桑田。它们冰冷的容颜,勾不起我丝毫似曾相识的感觉,于是生命像经历一场严酷的拷问,拷问自己是否真的在这里活过。我的字迹不像我写的,我熟悉的街道早已面目全非,世界变化得太过迅猛,我无法适应,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块顽石只能沉在河底,仍永不停流的河水匆匆地带走我身边的生活,冲刷我的记忆。而当真实的世界已经让我无法辨认,我也只能沉浸在有我的记忆里。

  长大后的人生就有了一段搁浅的空缺,恍惚感让我险些迷失了自己的历史。说实话,生活永远比你想象的流逝得快,你要永远给自己一个回头的余地,目送曾经仍未走远的时间。于是我又想到我有机会好好回顾的时间,那就是现在。我承认,我现在过得并不太好,不知道将来回忆时会觉得如今的生活怎么样。我小学的时候看见寄宿学校的初中生整日拿着满满一大袋的零食往学校跑就觉得无比羡慕,仿佛他们是专门去学校吃零食似的。而那时的我,极度厌烦自己的处境,想要尽快挣脱束缚自己的小学。而上了中学的我,才想到小学根本没有束缚,我现在疯狂地想念小学丰满的假期和暑假作业本,和那些不用听都会的简单知识。你把这些东西讲给小学生听他们一定无法相信,他们一定是在瞋视着你说你妖言惑众,就像现在大人告诉我们学生时代是最幸福的时光时我们一样无法相信。

  现在的生活,让我的人生阅历里多了一段不堪的空白。我讲不出我收获了什么东西,只有枯燥的知识塞满大脑,性灵被磨灭得一干二净。若要换一个美丽的词组,我想称这段日子为“美丽的挣扎”。生活在这里褪去了小学的单纯,带着将脱未脱的幼稚汇入大人复杂的世界,污浊与纯真并行,直到纯真被打得筋疲力尽。我觉得这里的生活才疼痛得接近真实,它已脱离了小学时期的襁褓,色彩趋向于空虚的苍白,我在这里学会处理各种事情,也学会了与各种东西斗争,这样的生活才饱满而不乏味。但换个角度讲我又不想把这里的生活讲得有那么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觉得有些可惜,人生最美好的韶华在这里褪色成了苍白的六年,这六年专心学习,遗失了一些原本美丽的事情。等我告别这里,就是一个再卖萌就会让人觉得恶心的大人,那时是真的什么也回不来了。那时我的回忆必已面目全非。

  长大后的我,回忆就是一座温馨的小城。城里的我过着平凡的日子,一如我曾经活过的。那时候的我,将带着两颗近视严重的眼睛从书本间抬起头来,或是从电脑屏幕前移开视线,发现世界已完全变了模样。珍视我的人,被我默默地抛弃了;我珍视的人,同样残忍地把我抛弃了。熟悉的街道,已然从头到尾没有一家熟悉的店铺;再看回我的笔迹,以为这是别人的本子。晕眩间发现自己被整个世界落在遗忘的角落了,发现自己正在过别人的人生。走过了太多,发现一切早已面目全非,一切早已不是我熟悉的样子了。但我还有东西记得。我还记得学生时代某某某喜欢某某某的谣言,我还记得那条完全在我掌控下的繁华的街道,我还记得那个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蹩脚话剧,我还记得我珍视的人和珍视我的人。我还没有彻底迷失,一切都还十分完整。不管我多么茫然,看见这个迥异的世界和同样变得唐突的自己,我都不能否认,那些历历在目的曾经都真实得不容置疑。那些曾经,不叫回忆,叫:

  我活过的。

高中的我作文 篇4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幸福带给人的感觉是神秘的。它如风般:无色无味无状。有时幸福就出现在你的面前,但你却仍然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直到它离你远去,你才发觉原来它曾来过。

  我眼中的的幸福,生死相随。

  未见佳人先闻泪落。乌江水在那里翻滚着,似乎也如那撑船老者一般焦急地催促着岸上的人。项羽手执长剑,望向那刚刚倒下的身影,那是随自己东征北讨数年的女子,前一刻还和自己并肩作战,而此刻却悄无声息的安静地躺在那里。一抹鲜红刺痛了项羽的双眼,生死关头,想不到一女子竟有如此大义,能够陪着自己走人生的最后一段路。项羽的嘴角向上微微弯起,似是在笑,眼底变得柔和起来,这一刻,不远处敌军的马蹄声越来越响,旁边的'老者催促的声音越来越急,可他却充耳不闻。只一心看着眼前这个娇俏的人儿。美人已逝,英雄落寞。于是弹指间,项羽将手中那尚染有佳人血渍的长剑一横,一道血注染红了岸边的芳花,也红了那一江波涛。

  项羽的身躯倒在了虞姬身侧,原来在项羽眼中,宏图霸业,一统天下固然是人生的追求,然而直至生死之际,项羽所展现出来他对幸福的执着不过是有一个可以和他执手看尽万里河山的红颜。当那伊人殒去时,项羽是那样的不舍,却也开怀。既然无法做一对尘世的伴侣,那么便要携手走过彼岸花围绕的奈何桥。

  我眼中的幸福,阴阳永隔。

  一声边号,狼烟四起。皇城之中乱作一团,就连那高台之上的九五,也不复当年那般风浪不惊了。终于在一众人的议论后决定西行入蜀,以待勤王之师到来。一行人浩浩荡荡出皇城,途中经过马嵬坡,大军便在此暂歇,然就是这里却让那曾经执手笑牵牛的两人阴阳永隔。唐玄宗在万般无奈之下长袖一扬,一道白练出现在了玉环的面前。那一刻玉环是孤独且绝望的,她期盼着这个曾经和自己许下白首不相离的人取消这个错误的决定,可她只是空等罢了,就这样,玉环整理仪容,在那破旧的村落中结束了自己辉煌的一生。她是带着满腹悲凉走的,所以他自然无法看到当她绝望地闭上双眸那一刻,玄宗的无限不舍与痛苦。

  空寂的兴庆宫中,玄宗一人沉浸在往日的回忆之中,身边的人们一个个离他远去,这都无妨,可唯一让他接受不了的就是他的玉环不在了。他也曾自欺欺人,派人去海外寻找过玉环,可结果却是如石沉大海一般,茫茫无音。

  我眼中的幸福,慷慨就义。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是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在英勇就义时的豪言壮语。他是含笑而逝的,他没有因为死亡而内心恐惧不已。相反,此时的他,感到了幸福,因为他觉得幸福就在不远的将来,新中国崛起的曙光已渐渐变得耀眼。而他,作为新时代的奠基者,他是骄傲且自豪的。

  一抹鲜血浸湿了晦暗的天宇。六颗大好男儿的头颅就这样应声而落,但他们无悔,因为他们是带着幸福离开的,有幸福相伴的道路,不会有坎坷,也不会有荆棘。

  我眼中的幸福,既使人艳羡,也使人滴泪;我眼中的幸福,既使人高歌,也使人喝彩。我眼中的幸福如一个顽皮的孩子,它总是在我们不经意间悄然出现,在我们急切搜寻时。悄然离去。

  名师点评:“有时幸福就出现在你的面前,但你却仍然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直到它离你远去,你才发觉原来它曾来过”,小作者将幸福的感觉描绘地很真实。在小作者眼中幸福就是霸王和虞姬为爱而生死相随,就是玄宗与贵妃的阴阳两隔,就是戊戌六君子为理想而慷慨就义的骄傲和自豪。整体看来,文章所举事例和文章首尾两段的观点并不相合,此外,玄宗失去贵妃后只有无尽的痛苦,何来幸福。望小作者细加斟酌。

高中的我作文 篇5

  读史明智,以古鉴今,我是一个喜欢读历史的少年,尤其喜欢那些语言风趣幽默,内容丰富的历史书籍。现在的历史书籍都很有趣,从书名中就可以看出来,比如《明朝那些事儿》、《清朝那些事》……我最喜欢读的一套历史书就是《活在大汉》的系列书籍。

  这是一套孩子一读就上瘾的历史读物,又是一座收藏了许多宝物的移动博物馆,它像一位驾驶时光机的旅行家带着孩子穿行于中国历史上汉、唐、宋、清四个王朝,生动还原“汉、唐、宋、清”那些事儿。我喜欢它语言幽默。如“看起来,宋朝真是个‘假日时代’,要想享受悠长的'休假,到宋代绝对是个明智的选择!”这句话用现代人的观点来介绍宋代官府的工作制度,不仅让人感到亲切,还懂得了宋朝的特点。我不禁感觉到了历史离我们是那么近。以前我认为,历史非常死板、枯燥。但走进历史时,就会觉得非常有趣,有着许多故事。因为在几百年后,我们也将会是历史,历史中的古代社会就和现代社会没两样。李白大家都知道吧,对于这位“学神”,当年竟然连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都没有,书中几乎都是诸如此类的语言,会不会吸引到你呢!

  我喜欢它的内容丰富。一般的历史书籍都是冷冰冰的,堆砌着一些数字和人名,哪个孩子都不喜欢。而这套书就好像把几千年前的历史还原,生动的展现在我们面前。历史人物在这套书里起死回生,粉墨登场,上演着引人入胜的剧情,满满都是细节和现场感。读这套书我不光了解了古代的人的科举、礼仪、外交,甚至“而御厨的职能,正如前面说的,是包办皇家一切吃喝宴饮和祭祀贡品”,读这句话,我自然就知道了皇帝的御厨是干什么的,所以,再读其他历史书籍,我就不会因为一些生僻的词语“往文生叹”了,我收获到了“满满的干货!”懂得了更多的知识。

  我喜欢这套书的叙述方式,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如“话说这天您在家正闲得无聊,寻思着找谁蹭饭。”讲的就是“我”到范成大家里吃饭的故事。当时饭桌上会摆放着哪些佳肴,用餐的座位顺序,客套方式,作者在不经意间娓娓道来,既幽默又有章法,让人觉得自己仿佛插上翅膀,飞到了一千多年前,陪着范成大一起饮酒作乐。

  以前我认为,历史非常死板、枯燥,但走进这套历史书籍,却觉得历史怎么这么有趣!如果你觉得我推荐的这套书不错,希望你也能读一读。

高中的我作文 篇6

  人生宛若一条缀满珠宝的项链,而童年是一颗最璀璨的宝石;记忆如同汪洋,童年是一朵最动人的浪花;在记忆的清泉中,有一件童年趣事像闪耀的小星星一般定格在我的脑海里

  记得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夏日,我在客厅里热得慌,拿着扇子拼命地扇,可越扇越热,豆大的汗滴像断了线的珍珠,一个劲地往下落。唉,这是什么鬼天气啊?突然我的目光落在了冰箱上,一丝灵感飘进了我的脑海:我可以吃棒冰啊。可这个想法刚一萌生,马上又被扼杀在了摇篮里,妈妈以前说过不许我吃棒冰的。可是“哪里有逼迫哪里就有反抗”,被热冲昏了头脑的我毅然决定“铤而走险”,于是乎便悄悄地搞起了秘密行动。我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冰箱前,轻轻拉开把手,顿时一股冰凉扑面而来,这更加坚定了我“犯罪”的决心。我看准棒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了出来,随即又轻轻关上了冰箱门。耶,宝物到手了。随着清脆的“咔嚓”一声,可口的棒冰在我的嘴里慢慢融化,凉丝丝的感觉让我那燥热的心也慢慢平静了下来,简直爽呆了。

  突然一阵脚步声打断了我的'陶醉,糟了,妈妈来了!我几乎条件反射性的把棒冰藏在了餐巾纸的下面,然后尽力装出一副啥事也没发生的样子。妈妈看了我一眼,就打开了电视机,对我说了声:“我先去倒杯水,你把电视开到6频道。”我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如果妈妈要在客厅里看电视的话,那我还能吃棒冰吗?不行,我得想办法“调虎离山”。毕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眼珠子骨碌一转,一个天衣无缝的计策闪进了我的脑海:我可以先把座位弄脏,然后等妈妈坐上去时再告诉她,她c的裤子脏了,依照妈妈爱美的性格,一定会去洗澡,那老虎不在山,我这猴子不就可以称大王了吗?顾不上偷乐,我连忙把烟灰缸里的烟灰倒在了椅子上,我不禁为我的杰作拍案叫绝,刚布置完现场,妈妈就来了,她看也不看就一屁股坐了上去。我故作镇定,连忙喊道:“妈妈你看一下你的屁股!”妈妈有些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把视线转移到屁股上,发现上面竟沾满了烟灰,这下她可急了,急忙喊道:“快点给我一张餐巾纸!”我强忍住想笑的冲动,随便抽了一张纸给她,可我太得意忘形了,居然把盖在棒冰上的纸给了妈妈!妈妈看了看有些潮湿的纸,又看了看我身后桌子上化成水的棒冰,一下子全明白了,不禁怒眼一瞪,拿起鸡毛掸就要教训我,我立刻脚底抹油,大喊一声:“火山爆发啦……”

  “童年的梦,七彩的梦;童年的歌,欢乐的歌;童年的脚印一串串;童年的故事一摞摞……”

高中的我作文 篇7

  冬银装素裹,春百花争艳,夏骄阳似火,而我却独爱静谧的秋,爱它的漂亮、喜悦,和那一丝丝淡淡的韵味。

  轻轻地,秋天来临了。她是穿着金色的华尔兹舞裙迈入这个世界的,轻盈而柔和,没有喧嚣,没有纷扰,有的只是无边无际的宁静。我站在天地遗留给我的角落,守护紫丁香花开的梦幻,看着这个落叶纷纷的世界,忽然觉得很干净,很温柔。

  秋也充满丰收的喜悦,充满孩子笑声的喜悦。稻田上,谷场边,都是成堆的黄豆、花生、玉米,闪耀着斑驳的阳光的颜色,嘻嘻哈哈地挤成一团,笑着,闹着,它们的嘴里唱的可是丰收的赞歌?忽又想起五年极体育课和同学们一起捉蚂蚱的.情景。那黄绿色,深深浅浅的草丛中,隐匿了多少秋的精灵?我们悄悄的拨开草,细细的寻找着,有时会看到几只小蚂蚱,便都伸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将它盖住,然后,小心翼翼地翻开手察看,同学们在互相比着谁的蚂蚱多,谁的蚂蚱大,每当有人又喊道:“我捉到一只!”其他人便投来羡慕的目光。这样的秋的生活,何尝不是最愉快的呢?

  秋留下的唯一的信物,便是那一片一片,形态各异的秋叶了。这当然也是我喜欢秋天的主要原因。我走在铺满黄叶的林荫小路上,打开一本厚重的书,取出一枚精致的红叶,叶脉,叶络,纤毫毕现,那是岁月的痕迹。

  记得小学六年中,我最爱收集的便是这一枚枚树叶了,那上面的精致花纹,在我看来,可都是大自然慷慨给予的完美礼物,朋友们也了解我这一点,每当遇到一些漂亮的秋叶,总是会给我保留着。有一次,好朋友去北京后给我带回了几片香山枫叶,是那种最耀眼的红,最鲜艳的红,让人感到心里温暖极了。现在,朋友之间分开了,但每当再细细端详,抚摸这些秋叶时,就似乎又想起了她们纯真的面庞,那份浓重的友谊,还有那些过往的点点滴滴的美好。

  我又在树林中捡到了一片漂亮的叶子,夹入了书中,一缕秋阳照耀在我的脸上,一片光明,一片安详,都化在了暖融融的秋中,都化在了回忆中的微笑里。

  秋是我最喜爱的季节,可人们都说它是离别的,是伤感的,但同样就是这些伤感、思绪,敲开了我的心扉。

  我爱秋天,它的漂亮、喜悦、韵味,都会永远的记刻在我的心中,我知道,那是一段无法磨灭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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