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高校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校资助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校资助工作自查报告1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根据教育局和中心校的要求,对我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学前资助工作总体情况。
20xx秋-20xx春学年,我园共有学前儿童36人,接受资助资金的儿童4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4000元。
二、自查自纠工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村支书任副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2.制定方案,研究对策。根据上级要求,学校组织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3.广泛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宣传工作。学校公示栏张贴上级宣传资料,还利用升旗仪式讲话和班会等方式宣传国家学前资助政策。 4.调查摸清学前儿童家庭经济情况。学校先调查学前儿童家庭经济情况,摸清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人数及困难程度等情况。
5.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及要求
(1)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每年申请一次。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家长要如实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到所在的村委会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证明。
(2)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人员由校长、村委支书、班主任组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资金拨付
资助资金通过邮政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儿童家庭,没有截留、挪用,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20xx年秋季学期我校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为4人,其中一档2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2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400元;20xx年春季学期我校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分别是4人,其中一档2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2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共4000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四、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下一步加大学前教育入园补助政策的宣传,做到家户喻晓,是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但我校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要求,保证每位需要资助的幼儿能够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得到社会、家长的认可。
五、下一步打算。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高校资助工作自查报告2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我省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晋教材[20xx]1号)、临汾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对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临教计统[20xx]2号)文件,为进一步总结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我们首先安排了对学院各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的检查,学院党委书记亲自动员部署,资助领导组办公室主任亲自安排工作。要求各系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进行自查,其次对有关处室的资助具体工作进行了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形成了我院的自查情况报告。
一、资助工作政策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领导机构
学院下发了《关于成立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临职院[20xx]45号),成立了资助工作四级管理机构(院、处、系、班)。国家助学金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书记秦国杰是学院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系主任均为领导组成员,是本系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从不同的管理层面,对学院助学工作各负其责。学院领导组办公室既是资助管理机构,又是处理日常事务和受理咨询举报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处长担任。配备专职人员和专门设备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2、领会精神吃透资助政策,
学院积极组织参与助学资助工作的师生,全面学习国家和省有关助学金资助政策情况,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我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以及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发放工作流程。
3、广泛宣传、家喻户晓
在招生宣传时就将国家这一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学生进校后,学院又组织班主任在班级进一步广泛宣传,同时也利用教室板报、橱窗、展板等进行宣传,使党的政策深入人心。
二、助学金发放与管理情况
1、规范申请、审核流程
我院制定了《中专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临职院发[20xx]58号),明确了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学生进校后以系为单位组织填写《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以系为单位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交院学生资助办公室,由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至临汾市教育局审核。
2、及时规范、发放到人
学校为每位受资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工作中三令五申,一再强调,不得以任何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学院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押金等费用。学校于财政资助资金到位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享受国家资助同学的个人信息再做一次核查,力求准确无误,及时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我校二00七年秋季学期可以享受的学生20xx人所有资助金额已发放到位,二00八年春季学期发放助学金1982人次,所有资助金额共301.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20xx年我院上学期共有受助学生3371人,根据资助资金到位情况分两次发放。第一次资金于1月到帐,计1340250元,我校于3月底把这笔助学金发放到1710名同学银行卡中,平均每生750元,共计发放1282500元;第二次资金因尚未到帐,因此还没有造表发放。
3、建立规范的台帐
学院资助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帐目清楚。
4、关于5%经费的提取、管理和使用情况
学院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并从事业收入中提取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困难学生资助和意外伤害赔偿,出台了《关于设立“学生意外伤害赔偿和救助基金”的实施意见》设立专户进行管理,我院近年已提取了50多万元进入了专户,用于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意外伤害处理等方面的开支。我院目前为止,已实际支出专项经费计81.6876万元(大写:捌拾壹万陆仟八佰柒拾陆元整)。手续完备,帐目清楚。今后仍将继续按试行办法积极实施校内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的申请、审核和发放。
三、举报投诉电话的'设置和举报投诉的处理。
我院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公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357—3087555,设立了院长邮箱和院长热线,对学生举报投诉的事情保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确保整个资助评审、公示发放程序的公平、公开、公正。
四、“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情况
关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所有的专业会议和统一培训,我们都派专人进行学习,目前系统运行应用情况正常。所有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统计报表及情况我们都能做到及时准确上报。
五、学生资助工作的经验和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我院在学生资助工作中不断摸索,不断总结,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在这项工作中,对于学生申请助学金档案,我们采用各系审核,报院资助中心再审,学生处(领导组办公室)最终审核、公示后群众监督的三审一公开办法,同时,定期以系为主自查和不定期院领导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资助管理体系进行全方位的严格管理。
对于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各类助学金,我们制定了规范的工作流程,及时准确的掌握全院贫困学生的具体情况。并与主管院领导进行沟通,力争做到尽量及时帮助确实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
我院学生人数较多,流动性较大,实行的是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学生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多在教学系部,助学资助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环节较多,核实学生情况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工作量,发放过程中难免存在有拖拉现象。同时,“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与国家助学系统目前尚处于逐步成熟、不断完善的阶段,相互衔接不够紧密,逻辑关系不够精准等,又加大了我们的工作任务量和审核负担,希望能够尽快使其更趋完善,操作更加简便,把学生资助工作真正做到更好。
高校资助工作自查报告3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下面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学生资助情况的自查报告,内容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京山县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20xx年秋季在籍学生共231人。
一年级40人,“两免”生9人,收费标准40元/生,收取31人教科书金额124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17元,共退527元;二年级37人,“两免”生6人,收费标准40元/生,收取31人教科书金额124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17.5元,共退542.5元;三年级39人,“两免”生11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8人教科书金额3145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1.2元,共退1154.4元;四年级38人,“两免”生8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0人教科书金额255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1.5元,共退945元;五年级43人,“两免”生9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4人教科书金额289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5.5元,共退1207元;六年级34人,“两免”生6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28人教科书金额238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6元,共退1008元。总计退款5383.9元。
20xx年在籍学生236人,住宿生124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500元/人,贫困寄宿生15人,共发放7500元。
20xx年在籍学生228人,住宿生118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500元/人,贫困寄宿生35人,共发放17500元。
20xx年在籍学生218人,住宿生110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615元/人,贫困寄宿生25人,共发放15375元。
20xx年在籍学生140人,住宿生76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750元/人,贫困寄宿生15人,共发放1125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京山县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学前、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教育部门管理的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学前教育资助。自20xx年我省实行学前一年教育以来,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政策落实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社会资助情况。
(二)义务教育资助。20xx年以来,国家教科书、地方教科书资助学生情况,部分国家教科书循环使用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资助情况;市、县制定的地方性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学校资助机构建设和资助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建立和使用情况;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学校事业收入中资助经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四)中职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老系统”)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简称“新系统”)并行使用情况(包括两个系统中受助学生名单是否一致);各市县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推行集中发放模式情况;中职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
(五)相关事项。
1.资助管理。受助学生的申请、认定、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学生资助名单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资助金发放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的现象;资助档案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发放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资金管理。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足额预算以及实际到位情况;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专账管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分类核算,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违规违纪现象;截止xx年底资助资金累计结余情况。
3.培训情况。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学前、普通高中、中职资助子系统,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数据直报系统)培训应用情况。
4.宣传教育。是否制定了年度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是否开展了资助育人有关主题教育活动;有无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各市(区)要根据检查内容要点,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结束后,按学段分别形成自查材料(包括政策基本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并附相关统计表(见附件)。自查材料纸质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二)抽查(6月至10月底)。6月上旬开始,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区)要把此次检查作为推动和改进资助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责令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提炼,广泛宣传推广。
(三)要把资助资金结余及管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有效。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一旦被检查发现,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高校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资助工作自查报告06-03
资助工作自查报告07-14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05-06
幼儿资助工作自查报告07-28
小学资助工作自查报告06-23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06-12
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14篇06-07
资助工作自查报告15篇02-15
资助工作自查报告(15篇)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