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4-09-09 12:40:06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1

  1、基本现状

  大云山汉墓位于盱眙县马坝镇云山村大云山山顶区域,地理位置为北纬32°58′59.89″,东经118°50′40.19″,海拔高程73.6米,是洪泽湖东部地区的唯一山地。大云山汉墓西距盱眙县城30公里,南距汉代东阳城遗址1公里,西南与青墩山、小云山汉代贵族墓地相邻,是西汉景帝之子、汉武帝同父异母哥哥、第一代“江都王”——刘非及其后妃的同冢异穴合葬墓遗址群。

  20xx年初,大云山发生严重的盗墓事件,南京博物院于2月中旬开始对大云山进行全面勘探,确认是一处大型的西汉诸侯王陵园后,于9月联合盱眙县人民政府对大云山进行正式的考古发掘。大云山汉墓总体布局保存十分清晰,平面近似正方形,每边长约500米,陵园本体面积250000平方米。陵区共发现主墓3座、陪葬墓14座、祭祀坑3座、车马坑遗址4座、兵器坑遗址2座、建筑基址2处以及司马道遗址。其中,主墓均分布于陵园内南部,陪葬墓分布于陵园北部,车马坑位于陵园南部,兵器坑分部于陵园北侧,建筑基址位于陵园中部。以墓葬为中心,在东西距墓葬约100米,南北距墓葬约200米处分别发现有夯土墙的遗迹,当为陵园的围墙。目前,除东墙中段保存尚好外,其余三面陵墙大多仅剩夯土墙基,东墙的现存高度近2.3米。

  大云山汉墓现有三座主墓东西并列,平面呈“中”字型,下有木椁,M1、M2为夫妻同冢异穴合葬的大型竖穴岩坑木椁墓,墓坑上堆筑有高大的封土堆,时代为汉代早期。M8在M1以西140米处,被当地称为“仙人洞”的坑底,由于上部被破坏严重,坑口已经不明。在主墓西北发现8座陪葬墓,呈南北并排排列,每列4座。经发掘其中的4座,均为竖穴岩坑木椁墓,平面为长方形或正方形。经过两年的考古发掘,目前已完成1号墓、2号墓、8号墓三座主墓和3、4、5、6、9、10六座陪葬墓以及2座武器坑、1座实体车马坑和1座明器阵势车马坑的考古发掘工作。出土了釉陶罐、青铜钫(fāng)、铜镜、铁灶、漆奁(lián)盒、漆耳环、玉蝉、玉带钩等精美的'铜器、玉器、漆器、陶器文物上万件,尤其是编钟、编磬、玉棺、金缕玉衣以及1号墓主人墓中发掘的汉代墓葬最高葬制——“黄肠题凑”等都极为罕见。完成了大云山汉墓区域的地形地貌测绘工作,搭建了考古保护大棚6个,修建了1、2号墓坑排水沟渠,并和协作单位共同为前期出土的音乐、铠甲、车马、玉棺等重要文物制定了保护方案,进行修复工作程序,对其他的出土文物进行了资料整理。20xx年6月11日,在第六届中国“文化遗产日”暨江苏省第五届文物节上大云山汉墓成功入选了江苏省首批“大遗址名录”。同时,本着“高手规划、名家设计”的原则,年初经盱眙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委托东南大学开展了大云山汉墓博物馆建设设计工作。目前由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王建国院长亲自设计的占地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749平方米,总投资约12000万元的大云山汉墓博物馆已启动建设,预计20xx年底全部建成并对外开放。

  为了更好地保护大云山西汉陵墓遗址,为陵墓的遗址保护、展示利用、考古研究等工作提供技术法规依据,统筹安排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各项保护管理工作,协调遗址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最大可能的保护遗址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盱眙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初聘请南京博物院为大云山规划编制了《大云山西汉陵墓遗址保护规划》。目前,规划面积373.4公顷,其中建设控制地带344.1公顷,保护区29.3公顷,规划期限20年。由遗址展示区、生态修复区、生态农业区、生态休闲区和旅游服务区等五大区域组成的《大云山西汉陵墓遗址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地方政府批准实施。

  2、发展方向

  大云山汉墓做为新中国成立62年以来江苏省最重大的考古发现,目前它的保护和发展已被列入江苏省大遗址公园保护工程、江苏省“十二五”重点旅游规划和盱眙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即将申报“全国十大考古发现”。20xx年4月和9月,省政府曹卫星、何权两位副省长分别视察了大云山汉墓,对大云山汉墓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大云山汉墓今后的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今后,我们将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规划,结合大云山汉墓的实际情况,围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位布展,高手段营销,高层次推介,高效益回报总体思路,通过政府投入和吸纳民营资本的方式,正确、有效地保护遗址,清理遗址轮廓,实现遗址完整、清晰度展示,合理利用遗址中天然的无污染的自然资源,重点做好旅游规划编制和永久性遗址展示大棚、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以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做好土地征用工作,尽快完成大云山汉墓博物馆、景区游览道路以及遗址区内外美化、绿化工作,争取用3年的时间将大云山汉墓建设成为公益性考古遗址公园、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和国家级AAAA级旅游景区。

  3、存在困难

  1)环境问题。由于大云山汉墓遗址保护区周边常年遭受矿山开采的破坏,同时由于植被的缺失,地表自然风化后经雨水冲刷,致使文物信息埋没,遗址信息辨认困难,墓葬本体及内部文物均遭受到一定的破坏;

  2)土地问题。由于土地指标较为紧缺,手续办理十分复杂,且需要大量资金,因此造成土地问题成为大云山发展的瓶颈。根据《大云山西汉陵墓遗址保护规划》,大云山汉墓总体规划面积373.4公顷,其中用于建设的就达71980平方米,这都需要土地来支撑项目的开展。但由于所用土地设及到部分耕地,土地规划和调整手续繁杂,这给今后的文物保护与发展带来了较多的不便。

  3)经费问题。资金不足一直是大云山汉墓保护与发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根据《大云山西汉陵墓遗址保护规划》初步测算,大云山汉墓的文物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大约需要20亿元;

  其次,由于经费的不足,目前大云山汉墓的办公条件十分简陋,给相关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4)人员问题。大云山汉墓属于新发现遗址,虽然发掘初期就成立了县级的保护领导小组和专职的文物保护机构,但由于我县目前相关的文物保护、管理等人员十分紧缺,无法满足工作需求。

  4、解决方法

  1)建议制定针对大云山汉墓的专门保护规定,彻底杜绝大云山周边的矿石开采,在保护区内大面积种植绿化,以草地、灌木为主,适当配以种植乔木,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环境风貌,避免出现传达错误历史信息的环境设计;

  2)建议超前规划,加强政策扶持,通过调整用地性质,尽早将规划范围内的部分用地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同时加强控制,在保护允许的范围内,适当为遗址公园的经营留有余地;

  3)建议财政给予文物保护、人员、办公等相关经费的保障,同时管理处也要加大招商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使大云山汉墓保护与发展工作进入良性循环发展;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2

  文物资源是先人留下的无价之宝,是历史的见证,是历史的再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显示一个区域、一个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在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良好环境中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使我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我县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著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广播电台、象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象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编辑、出版《象山文物胜迹》、《象山库藏文物精品图录》等,使全县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象山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象山、建设象山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一二把手,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三是要充分发挥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使之成为协调全县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关系的权威性机构,特别是规划、城建、公安、海关、工商等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各尽所能。而事实上,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已多年没有召开,致使个别成员和成员单位忘记了自己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与义务。同时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消除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有法而无法依法办事”的怪现象,进一步做好我县文物保护工作。

  四是要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我县文物业务费虽从原来的5万元增加到XX年的15万元,间或有少量的应急专项拨款,“九五”至今十年县拨经费累计近百万元。而十年来维修的文保单位有10余处,计约用去维修经费600万元,差额部分都是由当地企业、群众筹资解决的。而当前我县部分农村的村级经济和群众的资金还相对有限,筹资困难,致使许多急需维修的文保单位和文保点苦于资金而无法实施维修。近年来,我县丹城、石浦等地在旧城改造中,文物受损最多、最严重,保护维修任务更为突出。应根据上级要求和参照宁海的做法,每年从县城乡建设费中划出2-3%经费作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濒临损毁的文物得到及时的抢救性整修和维护,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和审计。

  五是加强文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我县文物机构设置较晚,工作人员从无到有,逐年增编,但大多数人员都是中途调入,专业知识相对薄弱,队伍结构不尽合理,至今还没有一个考古专业的大学生,没有从事文物修补的专业人员和熟练操作电脑的档案管理员,更没有文物展览场所和专门的设计人员。随着当前高科技时代的到来,更是需要引进专业人才,尽快建立起一支既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又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高素质文物工作专业队伍。同时要加强全县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调整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业余文保员素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六是要充分做好文物利用工作。在做好文物保护前期下,要加强文物的合理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其一是要充分利用文我县现有殷夫故居、黄公岙山海楼、贺威圣烈士故居、王家谟烈士故居等革命文物,积极发挥革命文物对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以扩大社会影响力,使全社会认识到文物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其二是要充分挖掘文物资源,为我县旅游业服务。我县文物资源较为丰富,以塔山遗址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以赤坎游仙寨为代表的海防文化遗存,以东门天妃宫为代表的渔文化遗存,以殷夫、王家谟故居为代表的革命文化遗存以及张苍水抗清兵营遗址等文物,是我县历史文化底蕴的体现,较具地方特色,文物部门应积极配合旅游部门充分发掘这些文物资源,把这些文物资源整合起来,为我县旅游业服务,以弥补我县旅游业缺乏文化内涵的弱点,从而发挥文物在我县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也可使人们充分认识到文物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文物资源是先人留下的无价之宝,是历史的见证,是历史的再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显示一个区域、一个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在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良好环境中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使我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我县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著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

  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广播电台、象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象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编辑、出版《象山文物胜迹》、《象山库藏文物精品图录》等,使全县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象山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象山、建设象山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一二把手,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三是要充分发挥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使之成为协调全县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关系的权威性机构,特别是规划、城建、公安、海关、工商等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各尽所能。而事实上,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已多年没有召开,致使个别成员和成员单位忘记了自己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与义务。同时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消除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有法而无法依法办事”的怪现象,进一步做好我县文物保护工作。

  四是要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我县文物业务费虽从原来的5万元增加到XX年的15万元,间或有少量的应急专项拨款,“九五”至今十年县拨经费累计近百万元。而十年来维修的文保单位有10余处,计约用去维修经费600万元,差额部分都是由当地企业、群众筹资解决的。而当前我县部分农村的村级经济和群众的资金还相对有限,筹资困难,致使许多急需维修的文保单位和文保点苦于资金而无法实施维修。近年来,我县丹城、石浦等地在旧城改造中,文物受损最多、最严重,保护维修任务更为突出。应根据上级要求和参照宁海的做法,每年从县城乡建设费中划出2-3%经费作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濒临损毁的文物得到及时的抢救性整修和维护,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和审计。

  五是加强文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我县文物机构设置较晚,工作人员从无到有,逐年增编,但大多数人员都是中途调入,专业知识相对薄弱,队伍结构不尽合理,至今还没有一个考古专业的大学生,没有从事文物修补的专业人员和熟练操作电脑的档案管理员,更没有文物展览场所和专门的设计人员。随着当前高科技时代的到来,更是需要引进专业人才,尽快建立起一支既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又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高素质文物工作专业队伍。同时要加强全县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调整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业余文保员素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六是要充分做好文物利用工作。在做好文物保护前期下,要加强文物的合理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其一是要充分利用文我县现有殷夫故居、黄公岙山海楼、贺威圣烈士故居、王家谟烈士故居等革命文物,积极发挥革命文物对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以扩大社会影响力,使全社会认识到文物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其二是要充分挖掘文物资源,为我县旅游业服务。我县文物资源较为丰富,以塔山遗址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以赤坎游仙寨为代表的海防文化遗存,以东门天妃宫为代表的渔文化遗存,以殷夫、王家谟故居为代表的革命文化遗存以及张苍水抗清兵营遗址等文物,是我县历史文化底蕴的体现,较具地方特色,文物部门应积极配合旅游部门充分发掘这些文物资源,把这些文物资源整合起来,为我县旅游业服务,以弥补我县旅游业缺乏文化内涵的弱点,从而发挥文物在我县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也可使人们充分认识到文物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相关文章:

工作管理调研报告02-14

医疗工作调研报告02-04

人才工作的调研报告02-25

安全工作调研报告11-04

旅游工作调研报告 02-08

安全工作的调研报告06-08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02-23

学校工作调研报告02-18

扶贫攻坚工作调研报告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