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

时间:2024-11-22 15:39:37 合同 我要投稿

承揽合同范本(合集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揽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承揽合同范本(合集15篇)

承揽合同范本1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和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一致签定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合同标的

  1.1本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质量、数量、材质及其它技术参数(详见专有条款内约定)。

  2.合同价款

  2.1合同总价款:详见专用条款约定(含税)。

  3.质量及技术标准

  3.1以最终确认的样品实物为准。

  3.2如有补充要求,以签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4.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4.1交货时间:按甲方指定时间交货,以书面的发货通知为准(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4.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以书面的发货通知为准(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4.3运输方式:汽运(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4.4运输、装卸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运输途中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包装要求

  5.1按照乙方常规包装标准。

  5.2甲方对包装另有要求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安装摆放

  6.1乙方交货之日起天内,由乙方负责免费安装并摆放到位交付使用。

  6.3乙方安装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4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提供所需的工作场地、安装的设备供电等其他满足安装必要的配套服务。

  7.验收及异议期

  7.1验收方法:以本合同第3条进行验收。

  7.2乙方应当在验收之日前2天通知甲方验收。或甲方应安排人员在货物完成摆放后2日内完成验收。最终以甲乙双方签字的送货签收单据作为验收合格依据。

  7.3异议期为合同标的安装摆放完成之日起3天。异议期内甲方未提出异议或未办理验收手续,都被视为默认产品验收合格。产品的内在质量由乙方承担质量保修义务。

  8.付款方式及期限

  8.1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元整(大写圆整)。

  ②合同标的签收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即元整(大写圆整)。

  8.2上述款项采用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到乙方以下帐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方:

  乙方:

承揽合同范本2

  委托方:____ 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____ 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 数量 价格、交货期:

  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 ,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托收。

  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 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 纺织器材厂 乙方:____ 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 (盖章)

  地址:____ 地址:____

  银行帐号:____ 银行帐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范本3

  委托方:_____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_____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数量____价格、交货期:

  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托收。

  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纺织器材厂

  乙方:____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

  银行帐号: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承揽合同范本4

  认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 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

  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 由承揽方提供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总价款为 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达到 %,定作方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预留 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交货地点为长吉高速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0日。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它

  (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30-50%幅度)违约金。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一、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xxx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 (盖章) 承揽方: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订

  承揽加工合同(二)

  现有_________________单位将______________(地点或加工件全称)交予___________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公平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款,望双方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自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完工,共计_____天。(不可抗拒原因顺延)

  二、甲方在合同签订时要将所加工产品的成套图纸交付乙方,以便乙方施工。乙方在受到图纸后详细查看后交由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在看图时不明确的地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图纸的技术交底,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不能答复的技术问题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有加工产品图纸及技术交底资料由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同样具备合同法律效应)

  三、质量要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加工或有甲方技术交底资料加工。乙方不得擅自改动。不合格加工件由乙方负责。

  四、加工产品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加工产品(工程)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金额不含税金及其它费用。如有要求另行协商。)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总价定金 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要向甲方加工件所需原材料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订购单或能材料订购单据时支付乙方总价 _______________%。

  3、加工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支付乙方总价__________%。

  4、加工件安装或交付时支付乙方总价________________%。

  5、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加工件总额。

  七、产品质量保修期

  1、玻璃_________________

  2、钢材_________________

  3、铝材_________________

  4、油漆_________________

  5、喷塑_________________

  八、安全生产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

  全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验收:

  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或竣工报告单七日内组织验收,七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工程全部合格,同时甲方履行合同后续责任,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可对本合同工程随意处理。

  十、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

  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赔偿对方损失。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逾期一天应赔偿甲方总价的5‰,提前按照同等奖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在双方属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十二、本合同共___页,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本合同所有来往电子邮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开户行: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揽合同范本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概况

  1.1合同名称: ;

  1.2服务地点: ;

  1.3承揽内容: 负责 园园区及办公区域等甲方指定区域的安全保卫及防范工作;

  1.4安保服务内容:安全保卫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安全保卫服务质量标准》中所列的保安服务、巡逻服务、门卫服务、守护服务、押运服务、技术防范服务等内容,服务工作应是包括针对人为和自然条件等所有情况下的安全保卫。乙方实际服务范围由双方在本合同1.3条中书面确定;

  二、组成文件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形成的合同变更及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履行本合同的相关文件(含双方往来函件、会审记录、会议纪要、签证等与本合同相关的修正文件)

  6)、合同清单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三、服务质量:

  安保服务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所附附件的要求;且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指导性文件精神并符合园区甲方要求。乙方应对所提供的安保人员资质和能力进行审查,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人员,不得报甲方确认,不得分派现场执行安全保卫工作。

  四、服务时间

  4.1总服务期:暂定3个月;安保服务启动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为依据;

  4.2服务方式: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员按约定采用轮班制开展安保工作。乙方人员工作12小时后休息24小时,再开展第二次12小时任务,以此规则轮换执勤;

  五、合同价格

  本合同约定乙方出勤的经甲方确认上岗的保安员服务费每人每月为(人民币) 4600元,每月暂定安排保安员人数为50人,合同总价暂定为:¥69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元整);保安员具体人数由甲方需求通知确定,最终结算时按实际安排人数计算。

  本合同为全费用清单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乙方保安员执勤期间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为保安员购买保险,且相关期间发生的安保伤害和风险防范及保险支出均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任何款项;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做调整。

  六、付款方式:

  每月 5日前,乙方根据甲方安保付款资料要求申报上月服务费用,在当期服务经甲方确认符合当期要求后,服务费按甲方现场管理部统计数据作为基础依据,由甲方合约部门审定后给付审定金额的90%,以电汇方式结算;剩余10%在服务期结束后由双方统一核算全部服务期最终安保工作成果,确认安保工作合格,甲方出具书面意见后给付剩余全部款项;

  七、发票开具

  乙方在甲方支付相应服务费前,需提供给甲方当期付款同等金额的正规合格发票。甲方在收到对应发票后支付相应款项;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8.1甲方权利及义务

  8.1.1 甲方有权指派人员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员。

  8.1.2 若甲方同意为值勤保安员提供必要的通讯技术设备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设备租赁使用费。

  8.1.3 甲方有责任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和防范措施。

  8.1.4 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8.1.5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不符合安保要求的执勤人员安保费用,是否符合安保要求以实际工作能力评价结果确定,不以乙方报甲方确认的上岗确认文件为准,但若乙方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8.1.6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8.2乙方权利及义务

  8.2.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8.2.2 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

  8.2.3 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2.4乙方指派的保安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加班、工伤、年休假等依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必要的执勤装备,如因未及时提供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2.5 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违纪问题的处理。

  8.2.6乙方保安人员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8.2.7乙方应定期对指派的保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8.2.8乙方承诺在服务期内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二次安保专业知识和法规教育的培训工作。

  8.2.9乙方与该保安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必须交甲方备案一份。

  8.2.10负责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好人员进出登记,维护区域范围内的治安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

  8.2.11妥善处理突发情况,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伤害减至最低,并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8.2.12协助完成甲方安保监管人安排的临时性勤务、勤杂工作。

  8.2.13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安保条件要求的人员进行执勤安保;若提供的安保人员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乙方需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九、违约责任

  9.1在有效服务期内,除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解除外,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暂定安保服务费总额的30%违约金。

  9.2乙方安保服务不符合双方约定或国家及地方要求的,由甲方视乙方人员违约情节严重程度,酌情给予罚款处罚;对乙方相关安保人员处罚为50~1000元/次,同时对乙方处以合同暂定总额0.5%~3%的罚款;罚款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额10%;乙方需同时承担因乙方安保不力对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的全额赔偿责任;

  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

  10.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合同期满后,如一方不要求续签,应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内提出,若不通知,则自动解除。

  10.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同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所造成的甲方损失超出违约金赔偿额的,就超出部分乙方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10.3.1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后,超过要求进场时间7天仍无法安排到位进场执勤的;

  10.3.2乙方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提供安保服务的;

  10.3.3乙方不解决实际安程中遇见的问题,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解决完成的;

  10.3.4乙方指派的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或甲方认为其不胜任工作的,经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安保执勤或管理人员,乙方未及时更换的,经书面要求后7天内仍拒不更换的,或乙方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执勤岗位累计达7天的;

  10.3.5乙方提供虚假的企业资质、管理人员资料或者现场实际管理人员与所报人员不一致的;

  10.3.6 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园区安保工作严重不达标,导致无法挽回或可挽回工作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乙方拒绝修正的;

  10.3.7合同服务有效期间,存在重大隐患或乙方人员存在不廉洁自律的问题,索贿受贿的;

  10.3.8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指派的现场执勤人员提起劳动仲裁、举报、信访等行为的。

  10.3.9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服从甲方管理,因管理责任被甲方处罚(包括违反本合同的处罚以及违反施工现场制度的处罚)后,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10.3.10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10.3.11甲方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变更,导致相应承包服务项目不存在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0.4合同解除时,已完成的工作量由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甲方对工作量确认后书面通知乙方,乙方48小时内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认同确认结果。如乙方拒绝确认工程量,则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包括监理单位)确认的为准,乙方不得对抗该确认结果。

  10.5甲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暂停服务,在发出要求乙方撤离人员和设备的通知后48小时内,乙方须撤出施工场地。如乙方在甲方出具相关通知之日起超过48小时仍拒绝撤出施工场地,造成甲方不能清场的,乙方每延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2%支付延迟履行金,如超出5天仍未清理完毕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延迟退场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遗留在工地的设备材料视为乙方遗弃物品,甲方可自己予以处理,如由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的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0.6乙方出借资质与甲方签定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所有后果承担经济赔偿外,补偿甲方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索赔和法律追诉的权利;

  10.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一、现场代表

  为明确职权,切实维护双方利益,本合同约定双方负责人员;

  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作为本次安保工作的甲方代表,负责联系和沟通乙方相关安保服务事宜;甲方代表签署的可能涉及经济性文件,还需通过甲方领导确认同意方可产生实际约束力;

  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作为本次安保工作的乙方代表,负责对接甲方工作并反馈实际工作情况;乙方代表在乙方授权范围内有权签署相关经济文件,并对乙方产生实际约束力;

  双方变更合同负责人应提前7日书面告知对方,特殊情况无法提前7日书面告知的,应尽可能通知至对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造成违约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十二、其他约定

  12.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商业道德标准,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须外,不得向除甲乙双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有关本合同的内容及相关商业信息资料。

  12.2甲方不得直接向保安员布臵安保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任务,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违法指令。甲方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本合同。

  12.3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因防止、制止甲方的财产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按《民法通则》第109条规定协商解决办法。

  ——【因见义勇为而变损时的损害赔偿】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12.4保安员在执勤时,属职责范围内发生消防、治安及刑事案件,应及时保护好现场,汇报甲方和相关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侦察认定是保安员工作失职所造成损失的(不包括现金、有价证券、金银珠宝、古董字画、邮票等),由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处理,无约定的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参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2.5因甲方单位技防、物防、人防实施不到位,经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而未采取措施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属甲方本单位工作人员监守自盗,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2.6 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对保安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附则

  13.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 贰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暂定 陆 份,甲方持 伍 份,乙方持 壹份。副本数可根据实际需要增持,但若副本内容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内容为准;

  13.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3.5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方与乙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双方对有疑义的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理解和约定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

  十四、合同附件

  1、附件1-《安全保卫服务质量标准》

  2、附件2-《_园区安全保卫服务合同清单计价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合同经办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通讯地址: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合同经办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通讯地址: 电话: 日

承揽合同范本6

  定做人:签订地点:

  承揽人: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报酬、支付期限(如空格不够,可另行添加)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定做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提供。材料检验方法:_______

  第六条定做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完成。

  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

  第八条结算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定做人在_____年____月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元。

  第十条定做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定做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第十二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做人:承揽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承揽合同范本7

  定作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揽方:签订时间:

  一、加工标的

  货物名称

  型号

  面料

  颜色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货地点及期限

  交期:

  出口国:

  合计人民币(大写)

  按实际金额结算 单价含线 税 封箱带

  二、定作方提供材料(若定作方提供材料,则必须填写)

  材料

  质量

  数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面料.里料

  一等

  按定单数量

  到位

  按实际排版单耗

  三、承揽方应当在收到定做人提供的材料后应立即组织人员依据行业标准进行检验,提出异议期限为7天;定作方委托承揽方采购面料、里料、辅料的,承揽方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应该得到定作方的书面确认方可开裁。

  四、加工物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以定作方指示书、确认样的要求为准。物品加工其他特别质量要求:按相应的出口产品的检验标准和SN/T1649 的标准验收。

  五、承揽方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3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定作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7日内答复。

  六、加工物品的包装按定作方的要求。

  七、未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合同所约定的定作任务或部分定作任务转移给第三方完成,否则将构成违约,定作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八、承揽方负责将定作物品送至定作方指定的`地点。(定做方自提)。

  九、承揽方应该在货物生产完成后、出运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客户最终确认样及确认意见标准。由于承揽方逾期交货、货物的质量问题等原因引起的索赔和其他责任由承揽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索赔、因交货期推迟而引起的空运费等)。

  十一、付款方式:内部结算。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在加工制作期间,定做方有权随时进入承揽方的工作现场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2、双方对质量标准确认以封样为准,双方各保留封样,由承揽方无偿提供。

  3、若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任务完成后,承揽方必须将剩余面料、二等衣服等送达到定作方指定地点。

  4、用料按定作方要求,超出不允许裁剪,按最省的排料。

  5、最终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定作方验收,由于承揽方原因造成定作方二次加工、二次出运和退货索赔等一切损失均由承揽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承担因违约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还应赔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十四、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定做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定做方:

  代表人:

  时间:

  承揽方:

  代表人:

  时间:

承揽合同范本8

  发包人:佛山海儿康智能卫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营销中心办公室装饰

  2. 工程地点:季华四路意美家卫浴世界9栋4-6号

  3. 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部分地、墙砖未在预算内)

  5. 工程造价:

  (1) 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60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零壹佰元整。

  (2) 本工程总造价依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第二条:工程期限

  1、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30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为准。

  2、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情况,可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开工前甲方协商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 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核对会审工作。

  (3) 委托白建华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 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 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2)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3) 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 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 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1)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时付合同价20%,计¥32020元(叁万贰仟零贰拾元整);

  (2)木工及隔断工程完工时付合同价40%,计¥64040元(陆万肆仟零肆拾元整);

  (3)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35%,计¥56035(伍万陆仟零叁拾伍元整);

  (4)留5%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半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施工,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应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发出变更设计文件。

  2.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乙方应通知甲方共同验收。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人员野蛮施工而引起的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

  代理人:

  年月日 : 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承揽合同范本9

  甲方: 乙方:***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深圳市

  传真: 传真:0755-

  电话: 电话:

  联络人: 部门: 联络人: 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愿忠实履行如后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 乙方银行账户:户 名:

  银行名称: 账号:

  6.2 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 ;

  热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 ;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办妥保修证并签署保证书予甲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价之12 %,即人民币.

  6.3 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 3 %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 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6.5 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7.1 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7.2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8.2 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8.3 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8.4 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8.5 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8.6 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8。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9.3 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9.4 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10.2 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10.3 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1.1 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应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报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项工作的最新进度时间表,叙明每项工作的现状、完工率、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如有迟延者,其迟延原因与乙方赶工计划。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 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12.2 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12.3 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12.4 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12.6 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12.7 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12.8 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12.9 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2.10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2.11 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12 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2.13 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2.16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4.1 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4.2 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3 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4 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4.5 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4.6 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十五条:违约罚款

  乙方如违反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甲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乙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如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停工、待工的,甲方应按每日 元向乙方计付损失费用;

  (3、 如甲方变更或增加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甲乙双方除另行协商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计价方式外,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应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如延迟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条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保修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乙方应按照保修协议提供保修服务。如未另行签订保修协议,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 贰 年,另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保修期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按照图说附件,负责无偿修复,如有迟延,依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工程保险

  乙方应依法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自付保险费,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付该保险的保险单复印件予甲方存查。另关于本工程的保险约定如下:

  本工程未约定保险条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国内保险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出险时,乙方需保护现场、拍照留存、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协助甲方申请保险、查勘取证、提供相关证明和单证,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理赔事宜。

  第十八条:税捐条款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税款,由甲乙双方依法律规定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解约条款

  19.1 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9.1.1 乙方有破产之虞、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19.1.2 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者。

  19.1.3 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9.1.4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或不听从甲方的指示者。

  19.1.5 乙方违反其它任何条款或图说附件说明,甲方认为其不能履约者。

  19.2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清理现场,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撤离工地。且任凭甲方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划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19.3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负责赔偿。

  (如因甲方延迟支付任何应支付款项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运至工地之材料和设备及人员,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不得转让条款

  20.1 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无论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运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转卖、转让或贷与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 乙方对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权利,除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予第三者:

  20.2.1 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专门工作,或必须持有某种机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20.2.2 一部份专门工程转包后显然对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内所生的权益,于合同届满日或解除或终止后,仍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管辖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以甲方营业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甲方营业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条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条:通知条款

  23.1 双方通知可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EDI、信差、挂号或快递等形式进行。各方书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为签收通知之受送达人。

  23.2 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以邮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邮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并发生送达之效力。

  23.3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第二十四条:附则

  投标文件或图说附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立合同人:

  甲 方: 乙 方: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范本10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公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播出要求。

  1.1广告内容及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播出频道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制作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广告长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播出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播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广告费及支付方法。

  2.1广告费

  2.2支付方法及时间:

  2.3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___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________%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3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四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附则。

  6.1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终止。

  委托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户:承揽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广告业务员证号:

  开户银行:

  帐户:

承揽合同范本11

  甲方:××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 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 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 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地址: (详见附图),其中车间 (平方米),钣金、喷漆 (平方米),接待室 (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 万元及现金人民币 万共 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 万及现金 万共出资 万元作为投资。

  双方约定:

  ① 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② 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

  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 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 %、乙方 %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费用分摊:鉴于甲方目前每年场地费为 万元,合作项目专用帐户须分摊甲方场地费每年 万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发票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帐。从 年度开始,合作项目按每年 万元分摊场地费,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帐。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① 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② 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① 将原有的.奔驰、宝马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② 为奔驰、宝马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③ 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① 原××汽车场地系为争取"4s"品牌而设置,故一旦甲方争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优先参与权。

  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 市区(除 外)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③ 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④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⑤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 市区内就合作项目增开新店,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十、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时间:

承揽合同范本12

  服装加工承揽合同:

  承揽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范本13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互利、自愿的原则,根据合同法有关承揽合同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提供车辆承揽运输甲方货物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一、运输车辆情况:

  根据甲方工程施工需要暂定由乙方提供自卸车辆承揽运输甲方工程材料(根据甲方的工程施工需要,由乙方根据情况随时增减运输车辆),车辆车况须良好,手续齐全。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司机须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临时指挥,进入甲方施工范围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司机负责。

  2、乙方须将运输车辆的道路行驶、营运、检验、税费、养路费及保险(其中第三责任险保额为50万元以上)等手续办理齐全。

  3、运输期间,一切与车辆正常行驶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保证甲方货物运输的车辆要求,如不能满足需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因此所受到损失的5%扣除乙方运输费。

  5、运输期间,乙方须保证车辆性能状况良好,以保障甲方货物安全运输至指定地点。

  6、车辆在运输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协调交警、交通、保险公司等部门处理相关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7、因交通事故、交通违章、机械故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则由乙方负责给予甲方赔偿。

  8、如果工程中,乙方车辆私自偷盗材料、篡改材料清单,一经发现,将按实际数量金额的2倍进行处罚。

  三、安全生产约定

  1、乙方参与本合同运输业务的车辆和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条件(即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和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技术状况、安全生产条件等法律、法规所规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资质、资格。)。

  2、乙方人员、车辆或机械设备在进入甲方工地或甲方指定的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前述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和车辆损害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

  3、对于乙方人员或车辆、机械设备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害事故,应当由乙方在事故发生之后、诉讼之前首先对外赔偿;乙方先行赔偿的数额,应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赔偿标准。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若本合同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果,由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范本14

  承揽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定作人:

  承揽人:

  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付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 件: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承担:

  第七条 定作人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 定金

  定作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元(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交付后,承揽人违反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作人的定金;定作人违反合同的,承揽人不返还定金,定作人也无权请求返还。

  第十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但如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不以定作人同意为要件。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违反此规定的,定作人可解除合同。

  2、合同成立后,承揽人交付完成的工作成果前,定作人可随时变更合同,也可随时解除合同。以上权利的行使,不以承揽人有违约行为为要件。

  3、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4、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三条 风险与侵权责任负担

  1、在承揽期间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发生的风险负担,原材料由定作人提供的,由定作人承担风险;原材料由承揽人提供的`,由承揽人承担风险。

  2、承揽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 %或酬金总额的违约金。

  (2)无论主要工作还是辅助工作,一旦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应就第三人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第三人不对定作人负违约责任。

  (3)其他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解除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 %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未履行部分酬金%的违约金。

  (2)定作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承揽方延期付款总值1%的违约金。

  (3)其他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以上条 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正本双方各执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定作人:(签章)

  承揽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承揽合同范本15

  发 包 方(签章) (以下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 包 方(签章) (以下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甲方( )装修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人民币(大写) 元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暂定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日历 天;另质保期限为 个月,从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等

  2.1 甲方进行设计,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说明。

  第三条:工程变更和终止

  3.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期。

  3.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1)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乙双方必须进行书面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否则该变更单无效。(2)甲方变更设计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则由甲方支付。(3) 乙方私自进行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须另行赔偿。(4)《工程项目变更单》签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3.3 合同终止(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出现,双方都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进行结算后双方签署结算单,本合同终止;(2)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相对方根据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第四条:工期延误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另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用电、水、道路畅通及消防等法定相关手续。

  5.2甲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装修款。

  5.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见。

  5.4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5.5 乙方应依照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所列品牌、材料购买装修材料,如确需变更、增加品牌、材料等与报价单不符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材料费用;

  5.6 乙方应规范、安全施工,保质保量。如施工过程中导致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的协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减轻任何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

  5.7 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要在合理时限内完成整改。

  5.8 乙方在完成房屋装修,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安保工作,并清理好场地;

  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现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合理时限内免费完成修理或返工。

  第六条: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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