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大学生实习报告4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大学生实习报告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学生实习报告 篇1
一、实习目的: 巩固文秘专业的主业知识,提高实际操作技能,丰富实际工作和社会经验,掌握操作技能,将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工作。
二、实习时间: xx年8月1日至8月20日。
三、实习单位:锦州助宏服装有限公司厂长办公室。
四、实习主要内容: 按照老师的安排,我制定了相应的实习计划。注重在实习阶段对所学的文秘理论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以期达到根据理论知识,指导日常的工作实践的目的,并且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主要实习情况报告如:在不同的办公室具有不同的工作内容和不同的职责范围。而作为一个企业的厂长办公室,是一个综合性的部门,由厂长直接领导,工作范围大,任务也比较繁杂。在实习阶段,我主要的侧重点是文秘工作。
秘书工作是办公室的主体工作,领导要做到决策科学化,离不开秘书人员的协助。因为秘书人员一方面处理着大量的日常事务工作,使得领导能集中精力考虑决策问题。另外,还能发挥他们了解全面情况,掌握多方面信息的优势,辅助领导决策,提供合理合适的建议。
秘书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但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动做好领导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帮助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抓好各项工作,做到忙而不乱。并从过去偏重办文办事,转变到既办文办事,又出谋划策,实现秘书工作的四个转变。
第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群众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检查督促各种行政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决议、制度、办法、规定的.执行,验证决策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防止并纠正偏差。
第四、组织起草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和规章制度,对需上报、下发的文稿进行政策、文字上的把关。
第五、对上级机关的来文和下设部门的报告,要及时转给有关领导,根据领导的批示,具体落实承办单位和负责人,并负责催办,如期上报办理结果。
文秘人员除了需要具备以上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有自己独特的知识修养、技能修养、品德修养、作风修养。因此,文秘人员要自觉、全面地加强
这四个方面的修养,努力把自己造就成为德才兼备,既合格又称职的工作人员。
秘书人员尤其需要掌握以下原则:
1、要有充分的政策依据和事实依据。秘书人员办文办事,绝大部分都是针对现实状况的,或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或是指导某项工作。因此,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客观事实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我党的思想路线和传统作风,是秘书部门一切工作的准则,也是秘书人员必须具备的品质。如果有些领导交办的事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秘书人员应有勇气提出意见,请领导重新考虑,以保证正确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把工作做好。
2、要有准确性。准确,是对工作质量的要求。文秘管理的准确性是指正确体现政策,正确表达领导意图,正确地办文办事,言行有分寸,文字能达意。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领导工作的准备性。文秘管理的准确性,涉及的方面很多,简要地说,就是:办文要准,办事要稳,情况要实,主意要慎。而要做到这些,必须态度认真,作风过细,不能疏忽大意,不能马虎潦草。比如说办理公文,就要保证文件的质量,用词要准确,材料要真实,誊写要认真,校对要仔细,力求每一个环节都不发生差错。否则就会贻误工作,甚至酿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3、要雷厉风行。这是对工作效率的要求。任何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两个因素,一是准确,二是时限。其中任何一个失误,都会使事情办不成或办不好。时限就是尽可能缩短周期,减少中间环节。秘书人员办文办事必须具有很强的时效意识,要迅速行动,不可拖拖拉拉,要制定科学的工作制度,理顺关系,分工明确,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重要性和创造性。要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行文和礼节,消除“文山会海”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要利用电脑等现代技术改变工作手段,实行办公自动化,例如用电脑传递信息、检索资料、编辑文稿等。
4、严守纪律,保守机密。文秘管理要制发文件,处理文件和管理文件。在各种文件中,大部分具有不同程度的保密性,而且各级秘书人员经常接近领导,看一些重要文件,参加一些重要会议,所以,秘书人员在公共场合活动时要注意内外有别,把握分寸,对什么应该说什么不应该说要心中有数。我国已经制定了《保密法》,秘书人员要认真学习,模范执行,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大学生实习报告 篇2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
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X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3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孝贵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原告郭继魁诉称:XXXX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XX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X0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
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XXX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XX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XX年6月开工。XX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X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
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具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
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
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大学生实习报告 篇3
正式进入暑假了,我们都各奔东西,寻找自己的社会实践单位,迷茫的我刚开始不知道从哪下手,俗话说万事开头难,这句话让我明白了做什么事刚开始是不好做的,但我坚信只要我努力,一定会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完美实践单位!!
终于在我走南闯北中遇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了,北京中关村鸿日东方卖笔记本电脑,因为我是一个暑期工,所以他们对我要求不是太严格,以下是我在工作中的一些工作经历!
今天是上班的第一天,高高兴兴的来到公司,还没来得及吃饭!点到了,好紧张,点到我了,脸稍微的红了一小下,感觉和上学老师点到一样!点到后下去开始上 班了,看着那么多样机头好晕,也好羡慕,她们每天都能碰这些上千元的东西!摆好样机后,店长叫我开始招揽顾客了,可我却张不开口,不知道这第一声怎样说, 更没勇气去说“欢迎光临华硕专卖”!就这样,在犹豫中度过了一天,中午只吃了个“公婆饼”,名字挺好,但不怎么好吃!
第二天到了,点到没感觉了!到了店面还是不能主动招呼客户,店长开导了我,让我一定要脸皮厚,不怕碰壁!照店长的话做了,第一声说出来挺紧张,慢慢的发现也没啥,谁也不 认识谁,直到招呼客户自如了!可是这第二天比第一天比就不好受了,腿开始疼的厉害,因为总是站着,小腿开始吃不消了,总店长发现了这个情况,让我坐坐歇 歇,可是我却不是那么想的,自身认为别人能做到的我一样可以,所以我选择了全天站着,一天下来真的好累,想起在学校真好,想坐就坐,想溜达就溜达一圈儿! 这一天下来收获不小,工作是那么的不好做,无论处在哪种行业,多做事少说话是真理,其中更重要的就是要专心做好每一件事,要有超强的抗压能力!看着他们专 心的谈客户真棒,想象自己要是能那样就可以了,我相信我能行,俗话说“人不狠站不稳”,所以我会对自己“狠”,这样才能学来真本事!
今 天是我认师傅的一天,在我们的店面有位属虎的大哥,人特好,特聪明,他就是我的师傅——滕国春!无论你问他什么型号的机器,配置、主频、价钱、类别……他 都能一字不差的说给你听,今天他给我的任务是必须背会所有样机的型号,并且在第二天要熟练的背给他听,价钱也要会!他说“只要我带你就别闲我管的多、管的 严,也不怕你背后骂我,虽说你是实习的,但我不会因为这个对你放松!好好干!”
7月21今天是一个难忘的日子,记不清别的事了,在脑海 里只记得今天是个挨说的日子!今天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一天的工作,还是和刚开始一样,什么都不会,只会样机的配置、价钱,只会招呼客户,感觉自己是多余的、是没用的,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又过了一天!可是到了下午发生了一件让我在这个实践中难忘的事!一天都是客户不断,我却没谈一个,很自卑,到了下午5点快下班 的时候,以为没客户了就靠在柜台上歇了会儿,这一歇不要紧,总店长看见了,让我坐那歇会儿,我本以为是好意,可后话让我害怕……我说不用,别人都能站我也 能,她却说那就别靠着,在这是可以坐但不允许靠着的,吓了我一身汗!从此在我心里就没有靠柜台的.词了,下定决心以后无论在怎样累也绝对不靠柜台待着了!
最近这几天也不知道是咋回事,就是背不进去配置,师傅这几天也不怎么管我,想想自己也是的,干嘛非要别人管才肯学习,我要自力更生,人活着不能靠别 人一辈子!看着别人利用专业知识谈客户真棒,心里幻想着自己谈客户的情景……“您好,欢迎光临华硕专卖,两位今天想看看多大尺寸的?对cpu和显存有要求 么?主要做什么用?多少价位…….”正想的带劲,不料店长看见了,“干什么呢?走神,快点卖机器”。又挨说了,下次不走不就行了,还用那种语气,但是站在 公司的角度想想挺对的,靠着会影响公司形象,形象都不好还怎样去做生意,为了不给店长带来麻烦,为了不给自己母校丢人,以后我不会再靠着了,一定要做一个 好榜样,让他们看看秦皇岛人的毅力!
真是个好日子,前两天谈了个客户,本以为给张名片就不会回来了,嘿嘿……好事被我撞见了,回 来买了台机器,今天是我最开心的日子,自己一个人卖了我工作第一个机器,这样记机器配置想记不住都不行,整个过程让我记忆犹新,应该是我这一个暑期得到的 一次成长经历吧!成就感占据了我幼小的心灵,让我在虚荣心上得到了极大满足,但我不会因此骄傲,这只是我实践生涯的一个小小的开始,不能因为暂时的小成绩 影响我的情绪,我是一个不满足现状的人,因为等自己步入社会以后生活唯一的保障就是挑战未来的勇气和能力,所以我要做一个成功者愿意付出常人不愿意付出的 努力,我一定行!
只有尝试过,努力过,坚持过,才能有收获。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努力了,才能绽放出成功的花朵。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相信,只要我朝着这个理想努力奋斗,坚持不懈,那么,我就一定会成功!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离家这么远,也是自己第一次工作,想想舍不得离开他们,但我毕竟还得上学,谢谢大家这一个月对 我的照顾,谢谢师傅,但我没好好学习,给您丢人了,希望你在以后的日子里开开心心!!带着满脑子的机器回家了,这段时间真的学习了不少东西,例如做事钱一 定要有清晰的思路,那样既节省时间又能迅速做好,人无完人,但我相信没有更好只有最好,我就是最好的……
大学生实习报告 篇4
这已经是我迈入广东教育学院后的第三年了,三这个数字,既代表了我已经在这个学校学习已经有三年了,又代表我快要离开这个学校了,也代表着,我们实习的时间到了。很多学校都很积极的鼓励大学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一方面是为了让学生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为了让学生积累工作经验对日后的就业大有裨益。我们学校也不例外,特别是作为教育类的院校,我们的实习,在刚开学的9月份就热热闹闹的行动起来了。现将这次实习社会调研报告的具体情况作如下介绍:
实习学校及对象:佛山市顺德区龙潭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
实习目的:为了让一、二年级的学生学会英语课本unit1~unit3的内容,在符合教学大纲的前提下,进行教学,让一年级的'学生会说,会读;让二年级的学生会说,会读,会写;
实习内容:帮助班主任的日常工作及完成平常的教学任务
实习时间:20xx-9-15~20xx-10-26(为期6个星期)
实习对象分析过程:
在实习刚开始的第一个星期里,我并未贸然进行实质性的教学活动。因为古人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故我首先向各个班级的班主任和英语老师做了一个比较详细的了解,目的是了解他们的品德(包括平时的纪律,上课的情况等)和他们的学习情况(包括他们对新知识的吸收能力,记忆力的强弱等)。因为我一共要教4个班,所以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去“认识”各个班的“习性”。现在,我对各班认识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1)一年2班整体的学生的接受能力都很强,基本是一教就会的那种,但问题是比较容易忘记;2)一年1班的学生有很大一部份的学生不愿意开口说和读,虽然接受能力也不错;3)二年1班的学生是一帮老师最头疼的学生,不但上课喜欢捣乱而且不认真听。但无可否认的是他们都很聪明;4)二年2班的学生是全校公认的乖生班,接受能力强不用说,还很会配合老师。
实习过程:(以一年1班的一节公开课作为代表)
我利用了在教学法的课上学的技巧,开了一个头,warmingup就是一个rhyme,内容就是:anelephantcanwalk.walk,walk,walk.afrogcanjump.jump,jump,jump.afishcanswim.swim,swim,swim.aneggcanroll.roll,roll,roll.一边跟韵律读,一边做动作。(效果也不错,因为老师们都给了我肯定的态度~)接着就用直接法,拿着颜色卡,问学生们是什么颜色,再教他们这个颜色的英文应该怎样读。再叫他们跟读几遍。这样以后,就再做单词的巩固,把单词写在黑板上,让学生看着黑板,跟着我一起读单词~~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更加熟悉他们所学的颜色的读法。
为了了解他们对这些颜色单词的了解程度,我会叫部分的同学来读单词,也用比赛的形式,让他们各个组比赛,看一下哪一组读得最好!同学们都很积极,也很配合。趁他们还是热情高涨的时候,我再利用这个机会,教新的知识。就是问题whatcolor?的用法和意思,还有它的回答是it’s(yellow等)。起初,他们都不是很理解它们的用法,后来,经过几次的展示以后,他们都能理解我的用意,也能在我问了问题以后,做出相应的反应~~
想缓解一下无聊的气氛,因为我发现他们的激情不再了,读书的时候没有了之前的热情,所以,我让他们看着多媒体给图片涂上相应的颜色。他们的激情突然又回来了,但,问题来了,他们有些同学没有带颜色笔,就胡乱的离开座位,到处走来走去~这样的场面,我是有料想到的~所以,我立即采取了措施,立即表示我的态度!“不可以离开位置!”他们听到我的“命令”以后,也很乖的坐回他们的座位~~安静的涂他们的颜色,就算是没有颜色笔的同学也会安静的去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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