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的作文

时间:2024-07-02 10:44:34 叙事作文 我要投稿

(必备)叙事的作文7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叙事的作文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叙事的作文7篇

叙事的作文 篇1

  今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电视剧,那里的小孩儿特别听话,还经常给妈妈收拾家务,这时我就在想,我要不要给帮帮妈妈呢?突然我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

  “妈妈,我帮你打工好吗?”我说道。“咦?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怎会想到帮我最家务呢?”妈妈半信半疑。“哎呀,我说的是”打工“!要钱的!除了擦窗户和洗衣服要1元,其他5叫可以吗?”我满怀期待的等着。“恩……好吧,吃完饭后我再教教你怎样能做好,但是!一会儿你做的家务是不能给钱的”好坑呀,哎——

  吃完午饭,我就要开工了,可是我对着乱七八糟的桌子束手无策,到底是先把盘子端进厨房还是先擦桌子,还是先洗完还是先扫地呢?我挠挠头,向妈妈投着“救援”的眼光,妈妈笑了笑说:“你以前不是说这几个动作老早看惯了吗?,怎么,忘了?妈妈要我先把碗端进水池,再擦桌子,然后再洗碗,洗完碗,我就开始扫地了,在妈妈的指导下我做得很认真,但由于我这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做家务常常顾了东忘了西。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做的既认真又干净手脚还利索,很快就收拾完了,过了几天之后,我又做出了”重大“的决定,我对着妈妈神秘的说:”我……我免费服务!“妈妈听了,高兴的`对我说真乖!

  我想:我给妈妈做家务,既减轻了妈妈的负担还成了一个乖孩子,可真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叙事的作文 篇2

  我的妈妈,一个三十多岁的农村妇女。她手结实、粗糙,天生缺少女人手的那份滑嫩、纤细之美。但我忒爱这一双手。

  这是一双粗壮有力,凝聚着中国劳动妇女美德的手。每天清晨,当我还在床上和周公下棋时。厨房里“劈啪”声就把我吵醒了,不用猜,准是妈妈在劈柴。半响工夫,一堆柴就等好了。睡不着的我,穿插着拖鞋凳上傻愣地看着妈妈。只见,妈妈生火、淘米、切菜、做饭,那双手就像跳动地音符,欢快地起伏着。当她一切料理完毕,袅袅炊烟不再从我家升起,香喷喷的饭菜端上桌时,雄鸡才叫得正欢。

  爸爸在单位上班,所以家中的活全都撂在了妈妈身上。她不仅管我们一家四口三餐饭。还养了三头猪,种了两亩地,可由于妈妈那双手灵巧麻利,所以她应付自如。经她养的猪肥滚滚的,经她种的庄稼绿油油的。为我们织的毛衣既合身又美观,为我们做的布鞋既结实又舒适,妈妈的手就是那么巧。

  妈妈出生于一个苦家庭,兄弟姐妹多,所以她没有念几年书。可是她却能写一手漂亮的字,实在让我折服。有一次,语文老师叫我把演讲稿抄写了一遍。当我交给都老师时,他是惊讶又兴奋:“是你写的吗?太漂亮了!”我自豪地说:“是我妈妈写的。”他高兴地叫道:“太了不起了”,多么俊秀,漂逸而又不失刚劲的字:“你说这双手我能不喜欢吗?”

  八岁那年,我家搬到了街上。在造新房子的日子里,妈妈从没歇过一天。捡石子,翻沙,拌水泥哪一样苦活,重活她没干过?给我家帮忙的都说她活像一个大男人。

  开了几年玻璃厂,家中生活宽裕了。可妈妈的.手却仍“停”不下。现在妈妈的手成了一双温暖的、有热心的手了。左邻右舍窗户坏了,她忙着帮人家钉好;东家西家有事了,她忙着太凑合。这不,我们家正在吃碗饭,隔壁的刘二婶就气喘吁吁跑进我家说:“鹏鹏他妈,我家明明晚上吃不下饭,头发高烧,你能……”

  妈妈一声,二话不说,甩下饭碗。骑上摩托车,带起小朋就往医院奔。这一去直到10点钟才回来。看见妈妈疲惫的身影,我只是一声叹息:“哎!”

  跟妈妈的手比起来,我这双小手。既没有妈妈手结实,也没有妈妈的手灵巧,更没有妈妈的手温暖。总有一天,我要写一本书,书名就叫《美丽的大手》。

叙事的作文 篇3

  呀!教室中传出一阵阵痛苦地尖叫抱团游戏开始了,哼,我们女生为廉价的5角,男生则是1元!全班同学手拉着手围成一个圆圈,吴老师则站在中间,笑嬉嬉地看着我们,嘴中还唱着小曲儿:找呀找呀找朋友我们也随着老师的歌声跳了起来,可是,气氛并不是那么和谐,空气中弥漫着火药的味道,气氛是那么紧张,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只听吴老师从嘴中快速地报出了数字:一元五角。

  我的好朋友相继被男生给抢去了,数秒以后,我便听见了一阵阵海豚音。我观望四周,试图寻找一个猎物,在人群中,透过同学们的缝隙,我看见了一个瘦小的身影,是男生1元,不正是我所缺的`吗?正当我发呆之时,他立刻像一只青蛙似的飞扑过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一把抱住了我,我那颗悬着的心,也渐渐落了下来。

  第二轮游戏开始时,我再也不紧张了,因为我自认为感觉不错,便随着吴老师的歌声兴奋地跳起了小步,当老师报出:二元五角。时,原来一片寂静的教室,现已乱成了一锅粥,尖叫声,欢呼声凝成一片。我的大脑正在飞快地运转,二元五角,等于5个女生,等于我时不时伸出手指头数,两位一元先生正在四处游荡,突然,像似被一阵风吹来似的,只感觉有两人在不同方向拽着我的衣服,把我向两边拖,我感觉身体快要被撕成两瓣,我大声尖叫,可丝毫没有用,我被他们活生生地拉到一个角落,其中一个人用了锁喉功,死死地压着我的喉咙,压地我喘不过气来,直到吴老师宣布结束时,他们才肯放过我。5角,1元游戏结束了,但欢乐仍在继续

叙事的作文 篇4

  这个题目不小。以前老师说题目大了必会写不透彻,除非这是一篇小说。要把小学两千一百多天的那些事写完,显然不太现实。所以在此不说我自己,也不说小学里的那些事,就说小学里的人。

  这里我不得不说“能子”了,他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所谓“要好,就是我要你的好东西,你要我的好东西。”此人最令我佩服的是,他写得一手好字。那时,我一直在“要他的好东西”,要了六年,也未曾把他那写字技术真正要过来,要了个“半生不熟”。

  “能子”这个名字是我给他起的;在他名字里有一个“能”字,于是就再加了一个“子”字,以表尊敬。“能子”这个人憨厚老实,长得像新疆人。我从来没见过他在外面打过人,也没见过他在教室里和同学们发生口角,至于他在家里怎么样,那是他的事,我不知道。此人到了六年级,开始有点叛逆。具体表现在他怂恿我不做数学作业,那次也算我倒霉。那几天他都没做数学作业,并且数学成绩也依旧异常地好,没有下滑过。说来也怪,这几天他没做作业,老师也没改作业,没被发现。然后他就说你别做作业了老师又不改你做什么,在他几次怂恿后,我服了他了,不做了,谁让你这么猛,一句话说四五遍连个标点都不带,反正老师又不改。不做了吧,不做!

  这天作业做得格外爽,没数学作业了呀,能不爽吗?

  第二天,老师说“有些同学你不自觉不好好写作业,今天我要把作业收起来一个个检查!”此言一出,我似乎遇着一个霹雳,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我这“难忘的第一次”就这么结束了。于是,我们便去办公室自首去了,敞开胸怀,接受一次唾液的洗礼。这是我小学里最后悔的一件事,不知道数学老师对我的印象有怎样的变化,没去体会过。

  亮亮这个人。其实他姓“明”,叫他小明,他不乐意,说什么笑话里被人笑的名字都是小明,数学里什么题目都有小明,他受不了这个。叫大明,又俗气,又别扭。他家里人都叫他“亮亮”,于是我们也这样叫他,亲切一些。我和他是在六年级时感情变深的。

  此人身上有一种女孩子的气质,具体表现在那时他说话声音特别细,下课后经常和女孩子一起跳皮筋、踢毽子等。我们男生看来甚是不爽,背地里说他的坏话。我是怎么和他成为朋友的,我不记得了。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三年级时和他闹了矛盾,我们两个便吵了起来,最后我还是嘴上功夫不够深,吵不过他,便叫了一声“娘娘腔”。正是这句话把我和他关系彻底粉碎了。其实此言一出我就后悔了,觉得自己太过分真对不起他。想去找他道歉,也不好意思开口再提这件事。也不知这件事他是否还记得,在这里说一声“对不起”了。

  那时班上还有一位牛人,号“猛牛”。这是我给他起的,他本姓刘,谐音“牛”又因为他做了一件“惊动全班”的猛事,“猛牛”由此而来。

  五年级时,猛牛在我和几个朋友的撺掇下,学会了打乒乓球,接着爱上了打乒乓球,最后迷上了打乒乓球。以后的日子里,每次下课他都是第一个冲出教室,恨不能以超光速奔向乒乓球台,因为学校乒乓球台实在太少了,一共就五个。猛牛是个急性子,那次他以超快的速度奔向了乒乓球台,等着我们几个一起打球。我们来了之后,又来了一个比我们高一年级的学生,声称自己是班上的头儿,手下有多少多少人,让我们让开,这乒乓球台归他了。我们见势都让了让,只有那猛牛站在那里不动,眼睛瞪大了瞪着那位。那位见了,过来挑衅,“怎么还不滚,找打是不是,信不信我找人来打你。”后面便是一串恶心的话,这里就不写出来了。蒙牛眼睛瞪得更大了,眼珠好像快掉出来了,他依旧岿然不动。那位见唬不住他,便动手了,过来就是一脚,踢在了猛牛的腿上,蒙牛一个趔趄,没站住倒在了地上。那位洋洋得意,接着又继续吹嘘自己有多厉害。

  猛牛再也积攒不住怒气了,一下子跳起来,举起手中的乒乓球拍,呼——噔——啪嗒、啪嗒,那位挂花了,额头上一道血迹,血滴在地上,黑的。我们见势,抱头鼠窜,心里默念:“阿弥陀佛,与我无关。”只有猛牛异常淡定,不慌不忙走回来教室,没事人一样。

  后来,猛牛肯定是受到了处罚。蒙牛被记了一大过。这件事后,我便佩服起猛牛。不愧是牛,真猛!

  印象比较深的还有一位王大嘴,本想叫他“王子”的,他姓王,再加上一个“子”以表尊敬。可想了想,叫他“王子”便宜他了。于是,根据他的厚嘴唇,我便赐予他一个响亮的名字——王大嘴。

  说完大嘴,还有一位大郎,武大郎。是我们的班长,女的。此人是个变态,由于她的'行为实在太,不知道怎么来形容,恨不能生造几个形容词来形容她。所以只能这样叫她了。

  六年级时,她不知什么毛病,无聊时把我当成她的玩具,尤其是脸,捏来捏去,揉来揉去,每次都弄得我面红耳赤。我几次报复她,弄一些恶作剧。结果,她就打着“恶有恶报”的旗号,又反过来再次玩弄我的脸。把我的一张白脸都抹黑了!

  这里我要感谢我的老师们,尤其是六年级时的数学老师。我的数学成绩就是在她的教育下提高的。才步入六年级时,由于是刚认识她,同学们都叫她“*”这里不好意思写出来。以前同学们都闹着叫着要坐到前几排,自从这位老师接任后,再也没有人敢这样说了。因为这位老师讲课时口中会喷射出一粒粒液体,上数学课时,坐在前几排的同学都会受到这“清凉”的洗礼,自然没人敢向前挤了。

  不过说来也怪,自从这位老师教我们数学后,我数学成绩呈垂直直线上升,每次单元测试我都是100+10分,厉害吧!不过这还是要归功于老师,与老师相处久了,我便对这位老师心生敬意,再也不叫她的绰号了,恭恭敬敬地叫一声,老师!

  这里还是有必要说一下,老师你在文明一点你就是一位最好的老师了。因为我经常从口中听到以前从没听说过的一些话。老师你改改,注意一下,可以吗?

  这一晃,几年过去了,如今在这些阴雨连绵的日子里想到了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不由得心中升起了怀恋之情,怀念那些日子,那些事,那些人。

叙事的作文 篇5

  我们班“人才济济”,全校闻名。我可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其中我最敬佩的就是拥有多个小外号的他了,你看了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称他为“达芬奇”,实在合适不过的了。瞧,他趴在桌上,看着自己画的画,他叹了一声气:“终于画完了!”我们班的同学匆匆跑过来看看,都说画的是高架桥,只有他说是太空隧道。我们班同学心里都想:他怎么想画太空隧道呢?难道太空隧道里会有楼房别墅吗?

  他的画的.确很难懂,因为他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称他为“诗圣”,也很恰当。在诗歌比赛的第一阶段,要去掉大部分的人,留下的人都要参加诗歌比赛。考试时,他坐在了我的后面,我心想:他那么富有想象力,而且诗歌也写得很好,而且其他人的诗歌也有机会选上,我应该没有机会了。考试结束了以后,我们聊起了天,我对他说:“你的诗歌押韵了吗?”

  “全部都押了韵。”他毫不在意地说。

  “哇,我的诗歌只有一部分押了韵,其他的都是散的。”听他说了这番话,我现在开始崇敬他这个小名人了。

  称他为“学霸”,是很形象的描写了他了。每次英语考试,他都比我高,英语老师提问我们一些很难的问题,他都能信心满满地回答出来。我们的英语老师说:“因为他的贴纸太多了,所以如果不是抽到了他或没有人回答的时候,就叫他回答问题。”

  我们都赞成英语老师英明的决定。

  他,是我们班的希望之星;他,是我们班的小名人;他,是我们班至高无上的荣誉。

叙事的作文 篇6

  小学毕业升初中那年,我刚好12岁。邻家大哥,武大中文系的在读高材生,送给我一份特殊的成人礼:“进入初中后,要学好所有的功课,尤其要学好语文,因为那是我们的母语。我们的母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大哥的激情激发了我对语文的热爱,让我对未来的语文学习充满了憧憬和期待。

  可天不遂人愿,进入初中后的第一位语文老师犹如冰山雪水,不但浇灭了我学好语文的豪情壮志,还让我滋生了对语文学习的厌恶。

  那位老师姓王,矮矮的个子,胖胖的体型,说话特别啰嗦——“习惯成自然”、“习惯铸就命运”之类的话常常挂在嘴边,那些花样繁多的“习惯”更是让我们吃尽了苦头。

  “六个一”是写字的习惯。具体就是:一篇美观、一行整齐、一处不涂、一字不错、一笔不草、一笔不苟。这“六个一”执行起来,是一丝不苟。就连我这个在小学受过“高人”指导、书写不坏的人也受尽了“摧残”:不经意带出的笔划,触犯了“一笔不草、一笔不苟”,他罚我抄写了整整三十遍的“习惯铸就命运”。

  “四个要”是朗读习惯:口齿要清楚、声音要响亮、语速要适宜、姿态要大方。为了落实“四个要”,他规定,语文课前三分钟,每个同学轮流到讲台朗读一段文章,台下的同学既是听众、观众,又是评委,要对台上同学的朗读作点评。

  此外,还有什么“不动笔墨不读书”、“不打腹稿不动笔”的诸如此类的习惯。一切的一切,让我腹诽不已:“习惯,习惯,除了习惯,大概也玩不出什么新花样了,哪有一点语文老师的文采斐然、风流潇洒啊?这水平,还不如小学的语文老师呢!”

  更过分的是,他还指定了包括我在内的几名同学作为演讲的培养对象,说是提早训练,准备参加初二的演讲比赛,每天中午训练一小时。我烦透了:作业都没时间做,哪有兴趣干这个!?

  对他的`厌烦与日俱增,别人是爱屋及乌,我是“厌屋及乌”:语文学习、语文课堂对我没有丝毫的吸引力了,只盼着初一快快过去,初二重新分班换一个语文老师。

  老天保佑,初二开学后,王老师改行调走,我们换语文老师了。新接手的语文老师对我们赞不绝口,夸奖我们学习习惯好,书写漂亮,朗读能力强,说随便拉一个出去,都能胜任学校活动主持人。夸得我们乐滋滋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再提到前任语文老师时,那个大不敬的绰号“企鹅”,就怎么也叫不出口了。

  演讲比赛如期举行,我们几个提早训练的“种子选手”囊括了前几名。我一路夺冠,夺得校第一、县第一、市第二的好成绩,被老师同学称作“演讲王子”——让我这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村小子很是自得了一阵。

  开心之余,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在我的心里潜滋暗长……很久很久以后,我终于确定,那种感情是思念:那个胖胖的矮矮的身影,那让我厌恶至极的别样的习惯,如今却是我最最珍贵的回忆,最最宝贵的财富。

  如果时光能倒流,我真的好想再回到初一,再听听那句“习惯铸就命运”的唠叨……

叙事的作文 篇7

  萧瑟的秋风袭过大地,阴云笼罩着天空,朝家的方向望去,一片雾霭。

  秋风拍打着窗扉,发出嘶吼的鸣叫,窗外雾气笼罩,随着一声沉重的关门声,我跑出家,冲进茫茫雾中,不顾身后的呼喊,跑了很久后,我慢慢停下来,沿着小道向前走着,边走边踢着路边的石子,只到石子滚入草丛,寻不见踪影,我因为一些琐事与妈妈吵了起来,最后生气的我跑出了家门,漫无目地走在空无一人的小道上,寒冷的秋风吹袭着我。我拉了拉衣领,把手缩进衣袋中,四周的树木已经失去了往日的茂密,只留下干枯的枝干在风中摇摆。发出'’吱吱’’的声响。没有鸟儿的鸣叫,没有树叶的踪影,只有秋风呼啸吹过,我回头望了望家的方向,浓雾挡住了所有视野,远方一片迷茫。

  我转过头,叹了口气,踏着满地的枯叶向前走去,前面是个小山丘,我慢慢爬到山顶上,向下俯望,只见茫茫的雾中依稀闪烁着几点灯光,而远方的高楼处亮着层层灯光,透过浓雾,进入我的视线,我知道,那高楼里的.人还在辛勤工作着,即使天已经很暗,雾也已经很大了。他们也有自己的家,他们的家一定也很温暖很温馨,但是他们有自己的责任,所以他们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家,走进那寒冷的秋风中,在明亮的灯光下,开始自己的工作。我凝视着那明亮的灯光,才发现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我又向家所在的方向望去,只见一处灯光闪烁着,虽然隔着雾气,但我依旧可以看家的灯光,那灯光那么温暖,似乎可以抵挡那萧瑟的秋风,我突然感到愧疚,有些人有温暖的家,却不能回家,而我却那么任性的从家中跑出来,外面有着冰冷的秋风和萧条的景象,又怎能比的上温暖的家呢?我望着那闪烁的灯光,坚定地向家的方向跑去。

  我穿过茫茫雾气,看到那闪烁的灯光逐渐变得明亮,变得清晰,家的轮廓也渐渐呈现出来,透过雾气,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门口,我加快了速度,冲进妈妈的怀抱,妈妈什么也没批评我,只说句:"我们回家吧。” 我使劲地点了点头。“嗯,我们回家吧。”

  萧瑟的秋风依旧敲打着窗扉,雾气也依旧笼罩着,即使天再黑暗,家的方向,总有一处灯光,指引着我回家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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